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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春林:法律的成本
关键词:法律 新工人
如今是一个凡事都要计算“成本”的时代,法律,特别是现代法律,也不例外。
  小叶大伯的案件就这么一直拖着,从8月3日报警,受害人做笔录,到要求伤情鉴定,因各种原因,也因法医说事实不清楚而无法进行,可以说,至今没有任何进展。而凶手工头却“一直逍遥法外,而且,四处活动,造谣中伤,欺骗被害人家属。”(小叶微博《我该怎么办?》)但更糟糕的是,小叶的大伯和妈妈都已经早在7月21日被砖厂辞退,虽然目前仍住在砖厂的宿舍,期间曾遭厂长驱逐,可以肯定地说,这里一定不是久留之地。
 
  我们简单地回顾一下小叶大伯被打事件的过程。
 
  7月6日下午,小叶大伯因与工头郑时强发生纠纷,郑对大伯腹部连踹两脚,大伯当场呕吐,腹部剧烈疼痛,且不能小便。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郑曾经在规定的工作之外让大伯铲煤渣,并答应支付10元劳务费,7月6日当天,大伯向郑讨要这10块钱,要了好几回,郑非但拒绝支付,反而怒从心起,于是发生了上述那一幕。
 
  之后是治疗,与工头及砖厂老板协商医疗费、误工费等事宜,在迟迟未能达成协商的时候,小叶于8月4日在天涯论坛发帖,题目是“一个90后即将成为访民”。也就是说,小叶是在报警的次日发帖的。发的帖子@了地方政府一些相关部门的官微,如阜阳公安在线,阜阳市政务服务中心,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泉县人民政府,鲖城镇政府,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临泉县公安局。我想,小叶发这个帖子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希望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他并非真的要去做访民。他有自己的工作,他也相信我们的政府部门是能够尽快顺利地处理好这样一个案情简单而事实清楚的案子的。当然,一定有施加压力的意味,但问题是发帖是在万般无奈无助的情况下才采取的办法,他不理解,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事情就是迟迟不能妥善解决。说老实话,我也不理解。在我看来,发这样的帖子不过是弱者自我保护的手段。
 
  昨天下午,小叶发表了第二篇微博“我该怎么办?”,小叶的无助感越来越强烈,所以,他不得不把@政府部门的级别提高为省公安厅和国家公安部。其实,也知道并没有什么用,既不是恶性刑事案件,甚至连命案都不是,不够典型,程度也不够,而且,这些部门的官微,每天不知道要接受多少@,估计都是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但是我们也往往忽视了一个极重要的信息,那其实也是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因为从事发到昨天,已经整整一个月零一天,从报警到昨天,也已经整整两个星期。
 
  无助的小叶每天都为此焦虑不安,他不知道他大伯和妈妈在鲖城镇的情况,他更不知道凶手是不是又在谋划什么歪点子;他不知道大伯什么时候才能离开那个是非之地,他更不知道凶手什么时候才能被捉拿归案;他不知道怎么才能让办案民警接他的电话回他的短信,他更不知道怎么才能让司法机关的这些公务员们了解他和大伯的艰苦;他不知道这些法律条文和具体实施之间究竟有多大的距离,他更不知道这些司法程序究竟是不是合理。他不知道的东西很多很多,每天早上起床,他不知道今天是不是有进展;每天晚上睡觉,他也不知道明天是不是会有转机。他像期待奇迹一样,等待一个早该被公正判决的结果。
 
  所以小叶说,“大伯和我都是普通的、守法的公民,我不想做访民,但我不知道现在我应该怎么办。我只能依靠法律来保护自己和大伯,也只能请求上级部门为老百姓主持公道,伸张正义。”(小叶博文《我该怎么办?》)
 
  如今是一个凡事都要计算“成本”的时代,法律,特别是现代法律,也不例外。我们假设,一个好的国家制定法律的出发点(包括宪法)应该是为了保障绝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是为了维护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在这个意义上说,法律也只是实现执政者政治理念的一个手段,而不是目的。而且,法律,特别是宪法的制定者对制定法律成本的考虑必须将其放置在上述政治理想的整体性框架中进行,而不是仅仅就专门法及其执法过程来衡量。换言之,即使它也将成本作为考量的一个角度,那也是从政治成本的角度出发,而非经济成本。但是,很显然,这是就理想的层面上界定的理想的法律。现实与理想的差距无法以道理计,一方面,简单的经济学原则成为统摄一切、衡定一切的标准时,理想只能停留在纸上,另一方面,近三十年来,法律党更以所谓法制社会为目的(法律也因此由手段“升华”为目的)建构了一系列法律体系和法律条文,一个梦想/幻想的法制社会已经跃然纸上,然而,在现实中,在近三十年来制定的法律体系和条文中,“成本”常常成为一个纯粹经济学的概念,甚至是一种庸俗经济学,政治经济学已经逐渐淡出立法者和执法者的视野。更直接地说,立法者更多的时候是站在维护秩序的立场上,而非曾经的政治立场上。即使不说这是普遍的现象,起码可以说立法者的立场是模糊而暧昧的。
 
  我不简单地反对成本论,但纯粹经济学的成本论显然抹平了害人者与被害人之间的差距,用看似平等论的话语将强权者与弱势群体放置在一个真空的状态中,一视同仁,却在实质上掩盖了真实的不平等。
 
  让我们回到小叶大伯的案件上来。
 
  如果凶手慑于法律的威严,不故意拖延和恶意减少小叶大伯的医疗费、误工费和赔偿费,我相信小叶和他大伯都不是贪得无厌之人,也许早就友好地协商解决了;如果办案民警看到小叶大伯和妈妈都已经在7月21日被砖厂辞退,就清楚地告诉小叶该如何如何,也许小叶不会拖到8月3日再报警,甚至也不会写那篇惹恼人的访民微博;即使迟至8月3日报警,即使法医请假开会,如果能够在8月10日如期验明伤情,并开启正式的法律程序,小叶也不会在昨天接着写“我该怎么办”的博文。然而,所有的如果在现实中都没有发生。即使在昨晚临泉县督察大队致电小叶,今天也只是传唤了小叶的母亲,做了一个早该做的笔录,后面将发生什么,小叶仍然不知道。而我也只知道,他们不会考虑小叶和他大伯、妈妈要为之付出的一切,焦急的等待,一切都不确定的忧虑和担惊受怕。也许,在他们的理解中,弱势者、受害人的成本是不需要考虑的,甚至根本就不存在。
 
  2015年8月18日于苏州沈巷



小叶:《我该怎么办?》(2015年8月17日)链接:http://weibo.com/p/1001603876868133943652
小叶:《一个90后|即将成为的访民》(2015年8月4日)链接:http://weibo.com/p/1001603872101697515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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