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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小茗:关于广场舞,人们错怪了大妈
作者: 来源:长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4-09-26 22:02:49 阅读:
一座城市是否有能力提供多样的文化活动方式,不光是一个是否照顾老年人的问题,也是一座城市能否相对公正平等地为生活在这座城市里面的各类人群,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问题。一座城市真正的文化水准,实际上也是由这一普遍多样的公共文化所决定的。
广场舞,一种城市健身方式,近来多受指责和揶揄。受到牵连的,是广场舞的主要参与者——大妈,她们被认为生产了噪音,还有低俗。
在城市文化研究学者罗小茗看来,问题的核心,应该是广场舞大妈这类无话语权、非主流人群在哪里、以什么方式展开公共活动。面对边缘群体以及他们的公共文化需求,政府和商业主体不能回避。
近日,上海大学文化研究系副研究员罗小茗就此问题接受了本报专访。
广场舞不是素质问题
求知:怎么看待广场舞,为什么广场舞突然从一种普通的健身运动,变成广受讨论,甚至为一些人排斥的“现象”?
罗小茗:首先随着城市老龄化的到来,中老年人有锻炼身体、保持生活热情、展开自己的天地的强烈需求,但这些需求往往不能被现有的商业化的消费和娱乐模式完全吸纳。在今天的城市生活中,中老年人越是感到处于边缘的位置,被各类商业模式和网络技术所排斥,想要创造自己喜欢的活动形式、形成认同的愿望自然也就越发强烈。这个并非代际差异,而是被社会主流排斥的边缘群体很自然的反应。
其次是在大规模的城市化过程中,“社会生活噪音”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在这里,城市生活的噪音,不光是广场舞的噪音,更是指随着城市迅速开发,持续增量的交通、商业、施工噪音等等。“社会生活噪音”引发纠纷和矛盾越来越多,但在现有的城市空间布局和管理模式中,基本上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和处理。
最后,媒体引导或设定议题的能力问题。显然,媒体批评一群跳舞的大妈,要比批评没造好房子的房产开发商,或批评没有做好空间规划或疏于管理的政府容易得多。
实际上,老人家或社会边缘群体以聚集的方式展开健身娱乐活动,不光是中国有,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比如,在新加坡的闹市区,顶级品牌的旗舰店门口,就可以看到一群群的菲佣跳集体舞。
空间的属性当由人群赋予
求知:如今高楼林立的都市中,要规划出一块噪音无法传播的区域跳广场舞很难,站在城市规划的角度,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罗小茗:需要几方面的力量共同来思考,包括商品房社区的规划设计、政府对社区周边公共空间的规划,既有的公共空间的开放和管理等等。
我不认为应该单为广场舞规划一个区域,这是固化的城市空间的思维方式,也是今天城市空间规划的一个大问题。空间的属性实际上是由在其中活动的人群赋予的。因此在规划公共空间时,尤其是供周边居民使用的空间时,应该格外注意其被使用时可能具有的灵活性和开放性。否则,被规划的空间很容易成为死亡的空间。
求知:你提到近年来城市在文化设施上的投资不可谓不重视,但仍然没有解决广场舞的困境,原因是什么?
罗小茗: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今天的城市空间面临的是大规模的商品化的过程,在这个新的结构中,城市哪一部分的空间可以视为具有“公共属性”,早就不是政府说了算的,而是由整个城市空间的结构所定义的。结果很多城市绿地、公园或公共文化设施,成了房产商拉高房价的理由,而非绝大多数市民可以随时享受的场所。
第二个是对公共文化空间的改造,过于聚焦于标杆式的公共文化空间,而忽略普通老百姓的需求和作用。
求知:改造公共文化空间和商业社会逐利为本是不是必然矛盾?
罗小茗:我不认为这两者就是必然矛盾的。今天人们往往觉得是矛盾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今天商业开发者的视野和设想的盈利模式,大多停留在钻政府在公共服务上不足的空子,以便捞油水的水平。
城市建设本身并不和商业活动彼此矛盾,但商业活动所导致的城市建设是以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为目的展开,还是只顾自身利益、钻了空子再说,这两种商业模式的格局是大不相同的。
多元主体供应多元文化
求知:广场舞被认为是公共文化活动的一部分,我们该怎么界定这种公共文化?城市又能为公共文化提供哪些服务?
罗小茗:不同的理论立场展开的对“公共文化”的界定不尽相同,对今天中国的城市,我觉得这个界定可以做得相对简单一点,那就是居民们能够自由使用、支配或转换既有的城市空间和时间属性时所展开的共同的文化活动。这是因为今天的中国社会中,无论空间还是时间,实际上都是高度规划或商业限定的结果。人们展开的消费活动也好,日常娱乐也罢,基本上是在这个被限定的时空框架之内展开的。
这倒不是说一定要去打破这个时空框架,和它反着来才叫“公共”,而是说在适当的时刻,改变空间和时间的含义,不仅是可能的,而且应该被充分允许。
实际上我们会发现,尽管在今天的城市里面,所谓的公共文化设施也建了不少,硬件也都非常好,可是这些建筑的空间和时间的使用、支配和转换,都是政府或有能力支付费用的商家说了算,普通市民是缺乏发言权和使用权的。
去年上海大剧院重新装修之前,一度对市民免费开放,结果吸引了大量的中老年市民争相排队参观。为什么这么多阿姨伯伯们不顾天气状况,赶早排队,只为一睹“大剧院”的风采?就是因为这些名为“公共文化”的场所,实际上封闭性非常高。因此,政府要做的第一步,就是开放对现有的名为“公共文化空间”的一些限制,使得大多数人都可以利用它,而不是为一小部分人所专有。
求知:城市政府在公共文化的发展上既是服务者,也是投资者,或许还是引领者,政府究竟应该扮演一个怎样的角色?
罗小茗:今天城市中,针对中老年人的公共文化活动,实际上非常有限的。针对中青年的则相对多一些,因为他们的活动半径更大,消费愿望更强。同时,针对有钱人的文化活动比较多,针对穷人的文化活动,则非常少。
由此来看,其实,一座城市是否有能力提供多样的文化活动方式,不光是一个是否照顾老年人的问题,也是一座城市能否相对公正平等地为生活在这座城市里面的各类人群,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问题。一座城市真正的文化水准,实际上也是由这一普遍多样的公共文化所决定的。
现实是,公共文化的发展很吃力,但如果能够让人们通过某一种公共文化组织起来,由共同体而非个人独立承担,可能就没有那么吃力。背后的道理很简单:当一个社会一再要求社会中的每个个体都只顾自己的时候,实际上就在不断缩减公共文化生产的可能性。
所以,从这个角度说,政府在维护或倡导不同种类的公共文化形式时,并不一定就是贴钱和付出,而是可能在整体上找到新的管理和解决的思路,因为当某些共同体出现时,市场的破坏力就没有那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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