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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燕:让谁先平等起来?
关键词:平等 中国性/别运动
第一,性/别平等是一个基本的立场,无论在什么阵营,LGBT也好,女权也好,性权也好,这是合作与共生的基础。投公众所好,“让一部分人先平等起来”,这是不是有效的策略我不知道,但至少我认为这是一个有害的运动理念。是这样的理念创造出真正的压迫和分离,是让一部分人为另一部分人让路,巩固已有的、并形成新的既得利益。第二,运动的合作和结合是重要的,但是主体的差异性诉求也应当被时时强调。LGBT的诉求不同,女权的诉求和拉拉的诉求也不同,女性内部的诉求也不同。

1.

迟迟没有落笔,一是不知从何说起,二是怕看得不清,离得太近感受过多认知太浅。自2007年在珠海参加第一届拉拉营以来,运动于我是不断拓展性别平等意识和社会公正认知的过程,但同时它也不断带给我非常实在而巨大的困扰,这些困扰不是依靠理论或情怀就可以解答的。另一方面,运动本身也在快速的行进中,很多现象相伴而生又去向未明,我并不希望这些片段式的观察有成为任何结论的可能,它们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根植于个人经验和认知的局限。

一直在想副标题是应该写“拉拉运动”,还是“LGBT运动”,最后还是觉得应该用“性/别运动”——这个概念即使显得大而无当但其实却是准确的——事实上,这几年来的情形证明,基于任何一种性/别身份的运动都不是单一而纯粹的,每一面都不可避免地要与性别的其他面向纠缠,接受彼此的挑战和验证。

 

2.

参加同志运动以来,长期困扰我的一个重要概念是“策略”,我经常想问:目标的正当性是否能先验地证明策略的正当性?运动中的大家都在埋头赶路,有多少时候会停下来问问自己问问彼此:同志运动究竟是为了实现一种基于性和性别的社会公正,还是只是为了争取一部分人的合法性——“同性婚姻合法化”或者“反对基于性倾向的歧视”是我们的终极目标吗?会有多少人,走着走着就把阶段性的策略当成了最终的目标?还有多少人在投身运动之后,从始至终都没有意识到LGBT运动是性/别平等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或者有多少时候,自以为立场坚定的我们,也会偷偷地认为,在面对一个性价比很高的策略时,可以暂时放弃一些原则?

我刚参加同志运动的时候,有人跟我说“防艾”是同志运动的策略,尽管女同志因此被全面消声;后来有人说“天生论”是有效的策略,因为人们更容易接受一种看来“不得不”的状况;再后来他们开始塑造“积极正面”的好同志形象——为了让更多人接受一种等同于社会精英的同志群体。

我大概没法否认这些“策略”在某些程度上是“有效”的,比如有效地提升了同志的社会可见度。但是究竟是谁被看见了,谁又因此被藏入更深的地方?这些策略都是可疑的,它们让我感到很害怕,害怕自己随时都可能会因为不符合策略的需求而被运动抛弃。

身份政治开始显得面目狰狞——当我们在迎合主流的认同,争取某一种“身份”的合法性时,许多人,许多鲜活的个体,一个一个被削去了鼻子耳朵塞在这个身份里,或者干脆被扔了出去。这种重复本身就是权力压迫得以延续的途径之一。

 

3.

2011年12月7日,“美少女战士拉拉”在新浪微博横空出世,高举“酷儿论”和“多元论”大旗,向中国同志运动中日渐主流的唯科学论和本质主义宣战。“美少女战士拉拉”的出现给中国同志运动投下了一颗重磅炸弹:运动的核心意识形态在这里出现了重大分歧,而同时这种分歧的显现又带着鲜明的性别特征。所以,尽管“美少女”挑战的是运动中“权威”和“主流”的出现,但是此次争论还是被看作是拉拉运动者向男同志的一次抗议:抗议男同志运动对中国LGBT运动的全面代言。后来在与很多人的交谈中,我发现这一事件被普遍简化成了中国男女同志运动的一次对抗——我们必须看到女同志作为异见代表对运动所做的反思,在很大程度上的确是得益于“女性”和“性少数”的双重边缘立场,但是仅仅将这场论争简化成“性别之争”却无疑消解了它对于中国同志运动更为丰富的反思意义。

去年6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国LGBT组织合作与发展论坛”成了美少女拉拉出现后运动界各种观点的一次正面交锋。这原本应当成为中国LGBT运动内一次有益的对话,是行进多年以后对于运动本质和愿景的自清——或者我们并不能就此下结论说这样的反思没有发生,但是在会议发生的当下,令人震惊的是很多运动者“性别平等”意识的缺失。更可惜的是,这次会议的争论焦点又再次被归结为拉拉运动者对于男同志的指责,“女权拉拉”被想象成了掐着男同志脖子索要关注和平等的一群魔鬼。我记得大会的最后,拉拉运动者十夜裸露上身站在会场中间,身上写着“你看见了吗”、“你看不见”。我还是很高兴现场除了“女权拉拉”,还有很多人表达了对十夜的支持和反思的愿望;但也很难过地看到,不少男同志躲在会场外大叫“我晕奶”。当晚国内某著名同志网站在官方微博发言称“向中国同志运动致哀”,仿佛是对那场历时半年的观念之争的盖棺定论——“女权拉拉”被认为应当为中国同志运动的“分裂”承担最大的责任。

我想所有当天参与论争的“拉拉”都不会认同这只是一场性别之争,我们所质疑的是,同志运动中开始出现具有压迫性质的意识形态,我们担心女性被代言,女权不被认可,担心“好”的性驱逐“坏”的性,担心LGBT运动变成“积极阳光正面的男同志”的赋权运动,担心它失去了性/别平等的本质,而成为另一种性/别压迫。作为处于性别和性倾向双重边缘的“拉拉”在这样的反思中是具有优势的,但是在运动中却很尴尬。仿佛一开声质疑和反抗,“女性”就成了原罪。

那么,拥抱女权会是拉拉运动的出路吗?

 

4.

2012年12月,我在北京参加“中国年度十大性别事件”的评选。这一年性别人物奖的获得者是一个被称作“青年女权行动者”的群体,李麦子作为代表领了奖。从2012年年初开始,占领男厕所、光头姐抗议高校录取性别歧视、“我可以骚,你不能扰”、裸身反家暴等女权行动层出不穷,有媒体因此将2012年称为中国女权运动的元年。有一个不能避过的事实是,在这些行动者中,拉拉运动者是重要而活跃的力量。

我记得2012年5月在苏州参加CLA成员大会的时候,曾因当时大陆LGBT运动的内部争论,而与王苹讨论起拉拉运动与女权运动结合的前景。台湾同运界活跃的拉拉运动者早年很多都是女权运动的中坚分子,可以说女权运动为台湾的同志运动输出了很多的运动力量。但是严格来看,大陆并没有诞生过有自觉意识且成规模的女权“运动”——大陆的情况是同志运动先于女权运动成长,所以王苹觉得台湾的经验未必能成为参考,反而很有可能在大陆会由拉拉来推动女权运动。

其实我不想简单地说在2012年的女权行动中,是由拉拉推动了中国女权运动的诞生。但是不得不承认的是,拉拉运动者们带着更强的性别平等意识和社会运动自觉加入这些女权行动,在“运动”的形成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今年1月,我在上海的一次会议上遇到李麦子,我跟她分享了这样的想法。当时麦子半开玩笑半紧张地跟我说,如果你发言的时候要说是拉拉在推动中国的女权行动,我就宣称自己是异性恋。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因为这样的说法很有可能会使她们流失许多运动力量。老实说,这个回答让我有些吃惊,但也恰恰使我的担忧变得更为焦灼。或者我应当更多次申明我是一个坚定的女权主义者,但是使我担心的是,拉拉运动者就此淹没在了女权运动中,或者说是女权运动中“拉拉”的主体性会缺失——这种缺失可能是出于策略考虑的主动放弃和被动遮蔽。

后来我在会议上提出这些观点的时候,马上招致了“女权拉拉”们的反对,这些年轻而充满干劲的女孩子认为这两种身份和运动是不矛盾的,她们并不会因为女权运动而放弃拉拉的诉求,只是目前并没有更适合拉拉的运动场域。我还没有来得及回应,会场上紧接着出现的声音让我和这两个女孩儿都显得很尴尬:一位与会的女权学者表示,“张扬这些女权的诉求非常好,但是不应当强调拉拉的身份,这样会使公众对女权产生误解。而且这样小众的性是不应当过多强调的。”我想说的是,这恰是我所担心的情况。
 

前一阵看甯应斌总结台湾女权运动过程中“妇权派”和“性权派”的分离,女权运动在主流化的过程中,妇权得到更多公众的认可和支持,而性权则被运动有意无意地忽略和边缘化了。在去年的女权行动中,“反家暴”、“反就业性别歧视”、“反高考性别歧视”等行动获得了广泛的认可,但是像“我可以骚,你不能扰”这样挑战“性”观念的行动却广受争议——去年到今年我参加的几个性别主题的会议都会因“骚/扰”行动而爆发激烈的争论,争论这样的行动是否会“过分”。可是它到底对谁又是对什么样的规范而言是“过分”的呢?

其实我想我的忧虑可能是过早和过度的,女权行动/运动仍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而毕竟我所认识的很多女权运动者本身亦具有极强的性/别平等意识。不过反思这种习惯,虽然并不见得总能解决问题,但还是需要不时地给自己提个醒,或者互相提个醒,以防迈开大步,就在自以为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5.

       其实我想说的很简单。

第一,性/别平等是一个基本的立场,无论在什么阵营,LGBT也好,女权也好,性权也好,这是合作与共生的基础。投公众所好,“让一部分人先平等起来”,这是不是有效的策略我不知道,但至少我认为这是一个有害的运动理念。是这样的理念创造出真正的压迫和分离,是让一部分人为另一部分人让路,巩固已有的、并形成新的既得利益。

第二,运动的合作和结合是重要的,但是主体的差异性诉求也应当被时时强调。LGBT的诉求不同,女权的诉求和拉拉的诉求也不同,女性内部的诉求也不同。人是多面的,性别平等诉求也是多面的,没有一种阵营是铁板一块。不存在一种普遍适用的女权,也不存在一种普遍适用的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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