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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生产机制”下的新生代农民工
关键词:农民工 生产 机制
编者按:“农民工生产体制”包括两个基本层面:“拆分型劳动力再生产制度”与“工厂专制政体”。还可以再加一个层面:都市文化的内化。新一代农民工的生活方式、消费方式、身份认同、职业追求、以及个人发展追求,已经越来越城市化;对农村生活生产的疏离已经产生。同时,新一代农民工的行动力也更强,利益诉求和争取公民权的行动越来越明朗。“企业公民”,“社区公民”是未来可取的方向。

“农民工生产机制”下的新生代农民工

(原标题:新生代农民
工的困境与出路)

 

    清华大学“新生代农民工研究”课题组

    2012-9-7 14:48:18  来源:《中国改革》 2012年09月05日

 


    国家统计局2010年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专项调查显示,在外出农民工中,1980年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已达58.4%。在一些省份和行业,新生代农民工的比例甚至更高。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专项调查显示,该省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后出生的农民工占全省农民工总量的75%之多。与上世纪80年代前出生的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不但数量占优,而且也表现出不同的社会群体特征。

    这些年轻的工人在艰难地适应工厂单调重复的生产节奏之前,就已经在学校生活中养成了都市生活方式。学校教育经历对新生代农民工社会群体特征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他们广泛使用互联网、工余时间与同伴好友不时聚会,进入各种娱乐场所消费。都市生活方式的养成决定了他们中多数人的发展预期。与城乡、企业、国家也形成了不同于老一代农民工的新型关系。新生代农民工集体抗争行动频繁多发,诉求发生了根本转变,集中体现为主动要求大幅度加薪、重组工会、落实集体工资协商制度等。

    缓解工人集体抗争诉求经济利益事件的频发,政府和企业应直面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群体新特征,致力于逐步废除“农民工生产体制”,在工厂中落实农民工的“企业公民”身份,在社区生活中落实农民工的“社区公民”身份。

    

    回不去的家乡留不下的城市


    

    新生代农民工具有新的社会群体特征:他们与城乡、企业、国家的关系均发生了变化。

    调查表明,新生代农民工中有将近一半人接受过中高等教育。相比老一代农民工,他们更为彻底地接受了都市生活方式。例如,消费模式发生转变、社会关系逐渐由亲属老乡网络转向同学同事网络、普遍使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认同城市价值观。以互联网的使用为例,新生代农民工中有85.7%的工人会上网,平均每天的上网时间长达2.7小时。他们把自身的发展定位也主要置于城市,调查显示,打算未来继续在城市而非乡村发展的比例高达58.4%。

    就认同与未来定位而言,他们的价值观念等方面有明显的城市特征,如对工作发展性与舒适性的追求、对留在城市长期生活的渴望。新生代农民工也强烈体现出想获得真正的城市身份、尊重与公平待遇的愿望。

    新生代的消费与城市年轻人的消费习惯大体相同:喜欢新潮衣服,需要娱乐活动,更多地利用通信手段与人交流。在休息时间偏爱玩电脑、玩手机,喜欢上网,热衷以主动性和互动式为特征的信息使用、网络社交和娱乐。

    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对农村生活较为陌生,也较欠缺认同感;有44%的人完全没有务农经历,缺乏从事农业生产的技术和经验。与农村的经济联系也在不断减弱。从将工资结余寄回农村老家来看,老一代农民工2010年平均年度结余15377.49元,其中,有11063.25元寄回家,占结余的72%。而新生代农民工2010年的平均年度结余仅9683.78元,其中寄回家的钱为5653.73元,仅为58.4%。可以说,整个新生代农民工对农村老家的经济支持在逐渐减弱。

    课题组的调查发现,收入更低、消费更多,结余少、出现透支现象,已经成为新生代农民工经济状况的整体特征。

    调查还发现,新生代农民工明确排斥自己在户籍制度下的“农民”身份,积极认同自己的“工人”身份。将近半数(48.7%)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自己是工人,而不是农民。只有25.4%的新生代农民工对自己的户籍身份“农民”表示认可。这一比例远低于老一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的身份认同更加多样且态度积极。有人明确表明,自己是“城里人”、是“劳动者”,是跟城市年轻人一样的“上班族、小白领”、甚至是中产阶级,而老一代农民工则多选“打工者”“个体户”,甚至有人认为自己是“奴隶”。

    然而,改革开放以来形成并延续了30年之久的“农民工生产体制”继续在阻碍他们成为“城市人”。“农民工生产体制”包括两个基本层面:“拆分型劳动力再生产制度”与“工厂专制政体”。“拆分型劳动力再生产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将农民工劳动力再生产的完整过程分解开来。其中,“更新”部分,如赡养父母、养育子嗣以及相关的教育、医疗、住宅安排交由他们所在乡村地区的老家去完成,而城镇和工厂只负担这些农民工个人劳动力日常“维持”的成本。国家通过一系列规制安排和政策措施,如户籍制度、高考招生政策、对劳工集体组织争议权利的约束,固化了这种制度。

    新生代农民工新的社会群体特征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再像老一代那样,采取“候鸟式”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往返于城乡之间,而是注定有很大一部分人要在城市中长期居住、工作和生活,完成劳动力再生产的整个过程。


 

    寻找向上的就业空间


    课题组的调查发现,新生代农民工作为企业的新型劳动者,有了不同于老一代农民工的职业追求。在企业中,他们不再仅仅是埋头干活,挣钱吃饭,而是对规范的公司制度、工作本身的意义和个人发展前景产生了更高的期待和憧憬。

    首先,新生代农民工不但接受了更长时间的学校教育,而且也更多地参与了技能培训,更愿意在技能培训和其他学习培训上投资。

    新生代农民工更关注工作环境,希望工作环境安全、企业管理规范;在工作选择方面,新生代农民工也更关注工作的晋升空间。虽然部分企业糟糕的薪酬待遇、工作环境和食宿条件,会同样造成两代农民工的不满,但新生代农民工更看重规范的企业管理制度,并且更多地关注工作本身的意义和发展前景。

    新生代农民工平均每八个月就要换一份工作,而老一代农民工一份工作差不多会做两年。从每份工作的平均持续时间看,新生代也要比老一代短许多。截至2011年,就总体(包括换过工作的和没换过工作的农民工)而言,老一代农民工平均每份工作的持续时间为6.2年,大约是新生代农民工每份工作平均持续时间(2.1年)的3倍。

    调查显示,离职原因中排在第一位的是“工资或福利待遇差”,两代农民工中都有超过50%的人因此离职。“工作环境差”是两代农民工离职的第二大原因,老一代和新生代中也都有超过25%的人因此离职。与老一代农民工有所不同的是,有22%的新生代农民工因“晋升空间小”而离职,还有18.4%新生代农民工将“工作太无聊”列为离职原因。而老一代农民工中,因这两个原因离职的比例只占5%左右。

    与前述“拆分型再生产制度”并存的“工厂专制政体”也是构成新生代农民工困境的原因。“工厂专制政体”主要指生产过程中高强度、长时间的简单劳动,微薄的工资待遇,严苛而缺少人性的管理制度,肮脏、恶劣与危险的工作环境等。调查表明,新生代农民工平均每天工作9.6小时,平均每周工作5.9天,在这一点上与老一代相差无几。在他们中,有13.6%受过工伤,7.6%得过职业病。如果考虑到外出务工时间的因素,就可看出,他们甚至比老一代更多地受到伤害。此外,他们的平均月薪只有2416元(2011年),相比老一代还低574元。可以说,与老一代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的薪酬待遇更低、受工伤和得职业病的比例也更高,而他们从企业中享受到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并不比老一代农民工强多少。

    对于工作和职业发展具有更高期望的新生代农民工,他们有意愿也有能力通过群体行动和依法抗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甚至还努力争取推进制度的变革。他们除了以频繁换工作的“短工化”就业方式表达自己对现状的不满,也开始在公共空间争取话语权,反抗身份歧视,并努力争取城市公民的身份。


 

    从维权运动转向利益诉求


    新生代农民工的行动取向格外突出。与老一代相比,他们更为频繁地卷入集体抗争行动。调查数据显示,尽管新生代平均外出务工年限远低于老一代(分别为4.3和12.4年),权益受损的比例相应也更低一些(分别为14.1%和19.5%),但是,有群体维权运动经历者的比例却与老一代没有显著差异(分别为4.5%和5.0%),这意味着新生代比老一代更多地参与了维权活动,表现出更强的行动取向。

    新生代农民工的集体抗争行动还反映出,他们不仅频繁参与各种抗争活动,而且在诉求目标、斗争策略、动员手法、与社会各界互动方式等方面,都显示出新特点。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往往不再像老一代农民工那样只是“被动维权”,即在自身权益严重受损时才起而维权,而是更为主动地采取行动,无论是自身权益受损,还是身边的亲友、老乡、同事权益遭受侵害,甚至与自己不相干的其他工友面临不公待遇,新生代农民工都明显比老一代更愿意参与到相应的群体性维权活动中去。

    调查显示,“珠三角”地区一些代工厂的年轻工人开始基于市场变化和企业利润增长状况,提出分享更多劳动成果的要求,从而推动维权运动向利益诉求转变;他们更为深切地感受到自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制度障碍,对重组或建立企业工会,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表达出更为强烈的要求。他们的利益诉求与制度诉求直接挑战了现有的规制方式和工厂政体,迫使政府和企业部分地对其行动做出实质性回应,例如,加薪、重组工会、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这在2010年“南海本田事件”引发的汽配行业的罢工潮中表现得至为明显。电子业的“欧姆停工事件”则推动了工会直选在深圳的逐渐推广。这些抗争都是以新生代农民工为主体的。

    近几年,农民工与本地人的大规模群体性冲突时有发生,2011年的“潮州古巷事件”“广州增城事件”和最近的“中山沙溪事件”都是例证。这些冲突事件表面上看是地域族群矛盾(如四川人与广东人)的激化,实则是农民工对于“二等公民”身份不满情绪的爆发,是身份歧视和地域歧视必定引发的社会后果。是新生代农民工反抗歧视,争取城市公民权之前奏。

    可以预见,由于新生代农民工更多地以流出地的城镇为基点来思考他们今后的发展前景,因而对于他们的社会歧视和不平等的制度安排如不消除,必将引发更为强烈的反抗。国家通过司法规制将农民工的维权行为限定在个体的、基本生存权范围内的传统做法已难以为继。


 

    打破旧体制牢笼为惟一途径


    新生代农民工社会群体特征的变化及其积极抗争行动,预示着“农民工生产体制”的不可持续性。改革开放已经进入第四个十年,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都要求全社会正视新生代农民工的诉求。

    近几年,有关农民工问题已经开展了若干方面的工作,比如允许社保接续,部分地区开展了取消户籍制度的试点等等,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还远远不够。虽然农民工工资有所提高,但难以满足逐渐增加的各类花费支出,增长的收入被不断上涨的房租、物价侵蚀,维持型的收入水平难以支撑农民工在城市安家落户;某些福利待遇仍然与户籍挂钩,难以覆盖到农民工;社保接续难以转走企业上缴部分等等。

    只有彻底破除“农民工生产体制”,才有可能使农民工群体的工作和生活更有尊严,才能最终使他们摘掉“农民工”这顶体现着社会不公正的帽子。政府和企业应直面“农民工生产体制”的内在矛盾,在企业中落实“企业公民”身份,在社区生活中落实“社区公民”身份。


 

    出路何在


    废除“农民工生产体制”,是改革进一步深化的一个基本方向。随着中等教育普及,劳动力构成逐渐改变,老一代、低学历的农民工逐步退出劳动力市场,新生代、受过中高等教育的农民工开始登上历史舞台,成为当代工人阶级的主体部分,他们的诉求已经明显有别于老一代农民工,更多地是以城市为基点来考虑未来的发展,这与现行的“农民工生产体制”必然发生深刻的矛盾和激烈的冲突。他们正以越来越积极的行动表达对这一体制的抗议。日益激烈的维权抗争行动表明,现行“农民工生产体制”已经难以维系,必须加以改变,这正是调整劳动关系,进一步深化改革的一个基本方向。

    在工厂中落实农民工的“企业公民”身份。“企业公民”是指工人在工厂中不仅仅是劳动者,受到经理层的管理和约束,而且还享有公民权利,有权就自己的工资、工时、工作条件和其他相关问题提出诉求。企业公民权利包含很多内容,但是,在当前,最重要的就是集体议价机制。在“农民工生产体制”中,集体议价机制的缺失导致农民工的工资收入长期以来处于低水准状态,难以反映市场用工、物价水平、企业利润等方面的变化,阻碍了工人通过程序正义实现自身利益。

    课题组发现,从现在开始逐步为新生代农民工落实“企业公民”的权利已具备可行条件:第一,农民工自身素质已有极大的提高。很多工人开始利用互联网和各种渠道获取企业和行业相关信息、查询法律知识并认真汲取其他企业的工会运作和集体谈判经验。第二,基于经济诉求的行动更易保持在和平、理性、可控的状态。在课题组搜集到的新生代农民工集体行动案例中,经济目标都非常明确,不符合企业利润状况的加薪要求和激进的政治诉求微乎其微。第三,法律和市场是农民工行动和谈判的两根准绳。工人在行动过程中最在意的就是自己的行动方式是否违法;在提出诉求和进行集体谈判时,往往将物价和生活成本、同行的工资水准、市场用工状况、企业利润等指标作为最重要的依据。集体议价机制的实现,将是实现程序上的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途径。同时,由此带来的收入分配结构的改变还将促进消费,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在城市中落实农民工的“社区公民”身份。“社区公民”身份主要指农民工有权享受所在地城镇居民所享有的各种社会福利。这包括农民工及其子女有权在城市中平等地享受包括教育、医疗、住宅等在内的各种公共服务。要完全实现农民工的“社区公民”权利当然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只能逐次推展,但是,从现在开始就要努力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包括制度安排的考虑和各项具体的政策设计。近几年,农民工与本地人之间爆发的一些剧烈的群体性冲突已经表明:为从根本上化解当前困境,为新生代农民工落实此种“社区公民”所应享有的权利已是一项不容拖延的任务。

    课题组成员包括: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沈原、郭于华;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系讲师毕向阳、何江穗;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博士后研究员李阿林,博士研究生汪建华、黄斌欢,硕士研究生李林卓、李蓝天;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顾晓今、姚晓迅、江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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