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言宏:国家文化战略与“主旋律”文学的生产机制 - 文章 - 当代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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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言宏:国家文化战略与“主旋律”文学的生产机制
关键词:文化战略 1990年代 “主旋律”文学 生产机制
1990年代以来,国家的意识形态与文化战略不仅强化了对文学的文化要求,还积极倡导和支持“主旋律”的文学生产,建立了“党政领导一选题的规划立项一资金保障一深入生活一创作修改一组织协调一激励表彰一宣传评介一市场业绩一影视改编”这一“主旋律”文学的生产机制。
一、意识形态与文化战略的文学要求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明确为中国的不同于西方及传统社会主义的独特的现代性追求。相应于这一追求的意识形态与文化战略,也对文学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意识形态战略对于文学的要求,主要是要文学对于“两个文明特别是精神文明的建设”负有使命。1996年12月召开的第六次“文代会”和第五次“作代会”,被看作是此前不久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在一个重要方面的贯彻落实”,文艺被当作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一条重要的战线”,“承担着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激励人民团结奋进的庄严职责”。1997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文艺工作的若干意见》在重申“社会主义文艺是我们党领导的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条重要战线”的同时,进一步指出“文艺肩负着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激励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光荣使命”。而以“进一步团结和动员广大文学艺术工作者,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为推进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继续奋斗”作为“目的”召开的第七次“文代会”和第六次“作代会”,则仍然强调文艺工作者“在推进两个文明特别是精神文明的建设中肩负着重大使命”。而国家的文化战略对于文学的要求,则很突出地体现于它将文学纳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宏伟工程之中。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性的“后冷战”或全球化时代的来临,“冷战”时期激烈的意识形态冲突相对减弱,民族国家之间体现于文化方面的紧张关系日益突出。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中国国家的文化战略便有了相应的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现代性设计的文化方面,成了国家所期许的参与世界性文化竞争的重要力量。文学领域和文学实践作为文化领域与文化实践的一个相当重要的方面,也很自然地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从而将其视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战线。不过,在90年代的中前期,国家对文学领域的“文化诉求”相对于“意识形态诉求”并不突出。1996年,江泽民总书记在第六次“文代会”和第五次“作代会”上的《讲话》以及在1997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文艺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意识形态色彩要远甚于文化色彩,而2001年《在中国文联七大、中国作协六大上的讲话》,文化色彩却更加强烈。应该说,这与国家的意识形态与文化战略思想体系的变化不无关联。1996年,江泽民总书记在“两代会”上的《讲话》虽也对文学有着一定的文化诉求,但是,当时的诉求更多的是要文学在借鉴和学习世界其他国家文化的同时,应该“抵制殖民文化侵蚀”并以“丰富自己的民族文化”作为目的。而2001年《在中国文联七大、中国作协六大的讲话》,却以相当的篇幅突出强调了全球性的文化语境之中中国的文化战略问题。《讲话》认为,“当今世界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不仅包括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等方面的竞争,也包括文化方面的竞争。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引起世界各种思想文化,历史的和现实的,外来的和本土的,进步的和落后的,积极的和颓废的,展开了相互激荡,有吸纳又有排斥,有融合又有斗争,有渗透又有抵御。总体上处于弱势地位的广大发展中国家,不仅在经济发展上面临严峻挑战,在文化发展上也面临严峻挑战。保持和发展本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大力弘扬民族精神,积极吸取世界其他民族的优秀文化成果,实现文化的与时俱进,是关系广大发展中国家前途和命运的重大问题”,因此,“努力建设我国的先进文化,使它在全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中间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和感召力,与努力发展我国的先进生产力,使我国加快进入世界生产力发达国家的行列,都是我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任务”。在此意义上,“遵循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并且“努力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而“贡献力量”,便是文艺工作者的“庄严使命”。
  国家的意识形态与文化战略对于文学的宏观要求必然体现为具体的文学政策,以求在实践中真正落实。与80年代相比,90年代以来国家的文学政策出现了新的变化。“重在建设,团结鼓劲”使得1949年以来文学领域之中持续不断的意识形态论争渐趋消失,而“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则成奠定90年代以来中国文学领域基本格局的最为重要的政策基础。
  “主旋律”的具体内涵,即是指“要大力倡导一切有利于发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和精神,大力倡导一切有利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思想和精神,大力倡导一切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思想和精神,大力倡导一切用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思想和精神,激发全国各族人民艰苦创业、建设祖国的巨大热情”。正是本着这样的理念,国家在文学领域展开了一系列影响重大的文学实践,从而建立了成熟完备的“主旋律文学”的生产机制。
  
  二、“主旋律”文学的生产机制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对于文学领域的领导方式一方面沿用着80年代的一些做法,这从作协体制、评奖制度、媒体控制和创作主体的规训与吸纳,甚至创作过程的具体参与,以及作为一种合法性机制的文学评论等方面,均都有着相当充分的体现;另一方面,也根据90年代的现实状况相应地有所调整。与80年代相比,上述众多的具体方面在功能与策略上有所不同。其中,一个最重要方面就在于,国家在文学领域所实行的评奖制度起到了最为关键的作用。实际上,正是以评奖制度作为核心,国家在文学场域组织了“主旋律”文学的大规模生产,从而建立了一套体系庞大、高效运作的文学生产机制。某种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将“主旋律”文学的生产机制极为简单地概括为“抓评奖,促生产”。
  “主旋律”文学“抓评奖,促生产”的生产机制的首要任务,便是国家的文学奖励制度的建立。这一奖励制度,主要是以从国家到地方所层层建立的“‘五个一工程’奖”作为主干的“政府奖”体系。在国家层次上,这一体系主要由中宣部主办的“‘五个一工程’奖”和中国作家协会主办或参与主办的“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及“冯牧文学奖”组成。在地方层次上,“政府奖”体系则由地方党委主办的“‘五个一工程’奖”和地方政府或作协主办的形形色色的文学评奖组成,比如北京市的“老舍文学创作奖”、上海市的“上海文学艺术奖”、天津市的“青年作家创作奖”、江苏省的“紫金山文学奖”和内蒙古的“敖德斯尔文学奖”等。鉴于当时曾在社会上一度出现的奖项众多的局面对于“政府奖”的“突出”性、“权威性”和“发挥正确导向和示范作用”的“不良影响”,为了突出和维护“政府奖”的权威地位,国家加强了对于评奖活动的清理与审批。1997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文艺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了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少而精的原则,做好文艺评奖工作”。此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还专门发出了《关于加强全国性文艺新闻评奖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要努力提高评奖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发挥正确导向和示范作用,未经批准立项的全国性奖项不得举办”。这些措施,对于维护“政府奖”体系的权威性,切实发挥其“正确导向和示范作用”,自然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当然,“政府奖”体系除了以上内容,还包括以“国务院政府津贴”、“杰出贡献奖”或授予“人民作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称号等方式对于作家的嘉奖。
  从国家到地方层层设立的“政府奖”体系,使得从国家到地方的有关部门如各级政府、文联、作协、文学期刊、文学出版机构和作家个人对于获奖普遍重视。获奖情况成了各级领导文化政绩的重要方面,获奖情况的总结不仅在各级政府的工作报告中均有强调,也是其工作规划的重要方面。尤为突出的是,作为文学艺术工作的专业性团体,从国家到地方的各级文联和作协在对既往的文学工作进行总结的时候,已经不再像80年代那样注重于思想艺术比如主题、风格、创作方法、形式探索和典型形象的塑造等方面的突破,而是侧重于突出强调某段时期在“‘五个一工程’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等“政府奖”中的获奖情况,侧重于总结其所承担和开展的“政府奖”工作。比如中国文联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在从八个方面对于第六次文代会以来的工作进行总结的时候,在最具政治原则性的两个方面,即“加强理论学习,坚持正确的文艺方向”和“开展‘万里采风’,倡导深入生活”之后的第三个方面,就以“加强评奖工作,推动理论建设”的标题,总结了第六次文代会以来开展的评奖工作,对其附属的文学出版机构中国文联出版公司所出版的长篇小说《白门柳》获得第四届茅盾文学奖也特别说明,甚至“一些省市文联也组织生产了一批获‘五个一工程’奖的作品”也在其总结之列。而中国作家协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中,整个文本更是频繁出现“获奖”这样的字眼,似乎获奖与否以及所获奖项的级别和种类,已经成为衡量文学组织工作和文学成就的最为关键的标准。地方作协比如江苏省作协在其工作报告和工作规划中,文学获奖情况的总结与规划同样有着相当突出的强调。作为这一问题的突出表现,不甚理想的获奖成绩甚至是地方领导自我检讨的重要方面,比如四川省委宣传部长在省文艺创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在总结该省“五个一工程”工作的成绩时便曾指出:“但是,像这样的优秀作品确实太少了,与一亿多人口的大省对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还不适应……认真检查,我们在工作上确实还有不少差距”,“兄弟省、市(区)中,有的条件并不如我们,但人家近两年却拿出了多项精品”。相对于各级政府或有关机构对于获奖的公开诉求,作家个人的“获奖情结”虽然由于文学场域的“清高习性”相对暧昧,但从对有关奖项的申报以及获奖感言来看,文学场域中的“政府奖”不仅为很多作家所关注,而且也对他们有着较强的吸引力。
  文学场域中“政府奖”体系的建立及其所激发的普遍性的“获奖情结”,成了“主旋律”文学生产相当重要的驱动力量。对其具体机制的揭示,本文将主要围绕着“政府奖”体系中的主干性奖项“‘五个一工程’奖”来进行。
  “五个一工程”开始于1991年,由中共中央宣传部提出并实施,其主要内容,是要各省、市、自治区“力争每年度推出一本好书、一台好戏、一部优秀影片和一部优秀电视剧(电视片)、一篇或几篇有创见、有说服力的文章”,其目的“不单单是推出一些优秀作品,而是要按照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和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宏观调控。通过这种途径和手段,对文学、艺术、理论和出版等整个宣传文化事业的发展起一种导向和推动作用”。作为一项“带有导向性的‘龙头工程”,“五个一工程”无疑是要在最大程度上动员和组织整个社会进行主流文化的生产。这一“工程”虽然不局限于文学领域,“五个一工程”奖也不是专业性的文学奖。但是,“主旋律”文学作为国家主流文化的重要方面,在“五个一工程”奖设立之初,自然是被纳入“一本好书”中组织生产的。而当1995年江泽民总书记提出抓好影视、长篇小说和少儿文艺“三大件”的要求之后,长篇小说的生产不仅被国家非常自觉地纳入到“五个一工程”建设的高度进行考虑,而且还成了“五个一工程”建设工作一个重要方面和“突出重点”。这样一来,国家的意识形态与文化战略要求于文学场域的,便主要是对“主旋律”文学的组织生产,而在文学场域内部,在文类区分的意义上,“主旋律”文学的生产,又很具体地落实于长篇小说这一体裁。“国家的意识形态与文化战略”——“五个一工程”——“主旋律”文学——“长篇小说”这四者之间呈现着内在的一致性与逐层落实的包含关系。长篇小说在国家的意识形态与文化战略中,承担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任务,这也正是90年代以来长篇小说极度“繁荣”的重要原因和政策基础。基于这样的原因,在本论域的具体范围内,“主旋律”文学的生产机制与国家“五个一工程”的生产机制和长篇小说生产机制有着根本性的一致。
  对于“五个一工程”的具体运作,中共中央宣传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在尊重精神产品生产规律、创作规律的基础上,像物质生产领域抓重点工程建设那样,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生产”。因此,在“五个一工程”的具体生产中,党政部门调动了一切所能调动的资源。对于这样的生产机制,当时的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文化部部长刘忠德同志在总结“五个一工程”实施五年的基本经验时,曾经有过全面的概括:
第一是加强领导,建立责任制度。各地党委和有关部委党组大都成立了由党委(党组)分管领导或宣传部主要领导负责的“五个一工程”领导小组,不少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一些部委党组织把“五个一工程”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许多地区和部门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五个一工程”;过问选题规划设计、作品的创作修改、制作经费的筹集落实、各部门的协调和作品的宣传评介。
区和部门努力在“精”字上下功夫,精心设计,精心组织,精心创作,精心表演,力争把最优秀的精神产品奉献给人民,通过这一工程的导向示范作用,拓宽了它的辐射面,有力地带动了精神产品的生产。
  第三是精心规划,健全工作机制。几年来,各地各部门在尊重精神产品生产规律的同时,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加大了对“五个一工程”规划工作的引导力度,建立健全了选题立项、资金保障、质量管理、评审上报、激励表彰等机制,掌握了组织精神产品生产的主动权,推动了整个生产过程健康、协调发展。
  第四是组织协调,形成整体合力。各地党委宣传部门充分发挥协调组织作用,极大地调动了精神生产各部门的积极性,形成了团结协作、共创思想文化精品的生动局面,精神产品生产的队伍凝聚起来,成为一支有战斗力、能打硬仗的队伍。
  第五是注重宣传,充分发挥效益。从1994年开始,按照丁关根同志的要求,举办了入选电影、电视、电视剧、戏剧的展映、展播、展演活动,各地各部门也通过各种传媒进行宣传,使反映时代主旋律的作品成为“热点”。五年来,“五个一工程”的宣传力度逐年加大,入选作品的社会影响越来越广泛,在精神产品生产中的导向作用越来越强烈。这里所总结的“五个一工程”的生产机制,实际上可以简单地归纳为这样一个基本的工作模式,即“党政领导——选题规划与立项——资金保障——创作修改——组织协调——激励表彰——宣传评介”。这样一个生产模式自然包括了影视戏剧等其他的文化艺术门类,“主旋律”文学及长篇小说的生产虽然有其自己的特点,但在总体上,仍然顺应着这样的生产机制。比如在选题规划方面,“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重视长篇小说创作出版的指示精神,各地宣传部和作协纷纷把组织创作出版优秀长篇小说当作一项重点工程来抓。如浙江、天津等省市在组织‘五个一工程’项目中加大对长篇小说选题倾斜,作协和出版社双管齐下,共同推荐作者,帮助作者修改书稿,提高作品质量。解放军总政治部召开全军创作会议,认真制定长篇小说创作规划,并定期了解创作规划的完成进度”,解放军总政治部还曾“在50多名准备进行长篇小说创作的作家中,确定24名作家作为三年内重点扶植的对象,力争每年有2~3部作品能够产生较大反响”。由于长篇小说创作需要作家深厚的生活积累,亦需要出版部门相应的资金投入,因此,各地还都相应地设立了“长篇小说基金”或“扶持文艺创作专项基金”之类的创作基金,并从体制上为作家的“深入生活”和在此基础上的书写改革现实、创作“主旋律”作品创造条件。曾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的长篇小说《人间正道》的作者周梅森,便曾“挂职”担任徐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深入生活”。在作品末尾的“作者附记”中,他曾写下了这样的文字:“谨向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中共江苏作家协会党组、徐州花园饭店致以诚挚的谢意!这部作品的创作得到了他们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帮助,是为记。”这一“附记”,无疑在很大程度上暗含了“主旋律”长篇小说生产的内在机制。因此,相对于“五个一工程”的生产机制,“主旋律”文学或“主旋律”长篇小说的生产机制,就多了一个“深入生活”的“环节”。
  
  三、“主旋律”文学的支援方式
  
  在“主旋律”文学的生产机制中,有两个相当重要的基本环节,即“激励表彰”和“宣传评介”。“激励表彰”,实际上主要就是“评奖”。正如我们前面所阐述的,“评奖”制度在“主旋律”文学的生产机制中有着根本性的驱动作用,同时,它又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支援方式。它不仅作为“杠杆”推动了“主旋律”文学作品的生产,还对其所推动的文学产品有着支援作用。而“宣传评介”,则不仅是一个扩大“主旋律”文学的社会影响的重要环节,它的支援意义,无疑也相当重要。正因如此,国家对文艺评论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江泽民总书记不仅对此突出强调,1997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文艺工作的若干意见》还明确要求“加强文艺评论”,并对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思想甚至“积极办好报刊、电台、电视台的文艺评论栏目”这样的具体问题也都提出了明确要求。1997年以后,中宣部更是召开了数次“文艺评论工作座谈会”。“为了贯彻落实中宣部关于加强文艺评论工作的部署,中国文联设立了‘文艺评论委员会’,广东、湖北、内蒙古、陕西、四川、贵州、广西、重庆、江苏、江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文艺理论评论协会”。这些“文艺评论委员会”以及各级作协的“文学评论工作委员会”还在活动经费和书刊出版上获得了政府的财政支持。
  国家所要求的对于文艺评论工作的加强,自然旨在其更加高远和更加宏伟的意识形态与文化战略,并对那些“错误的文艺观点”,“那种淡漠‘二为’方向、远离群众实践的倾向,那种迎合低级趣味、‘一切向钱看’的倾向,那种鄙薄革命文艺传统、推崇腐朽文艺思潮的倾向”提出批评,但在具体层面上,又很明显地是对“主旋律”文学的支援策略。比如中宣部在1997年和1998年分别召开的“文艺评论工作座谈会”上,就明确要求“加强重点文艺工程和优秀作品的宣传评介力度,使之成为文艺评论工作的‘主旋律”’;要“办好文艺评论报刊,办好各种传媒的文艺评论栏目,使之成为加强文艺评论的‘主阵地’;更好地形成扶持精品生产的合力”;要“满腔热情地宣传评介优秀作品,宣传评介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等精品工程”。《求是》杂志、《人民日报》文艺版和《文艺报》,则更是辟出了较多篇幅经常性地评介“主旋律”文学。比如《求是》杂志还很少见地专门刊发了“作家专论”,评介“主旋律”作家张平的文学创作。中国作家协会为第六次代表大会召开前的“五年间荣获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国家图书奖、‘五个一工程’奖等全国性重要奖项的重要作品,新中国成立50周年和建党80周年推出的献礼作品,大多数都举行过研讨会”。
  此外,国家还从“市场业绩”与“影视改编”方面寻求对“主旋律”文学的巨大支援。在1994年召开的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江泽民总书记就曾要求反映主旋律的精神产品在文化市场竞争中赢得优势。“主旋律”作品市场优势的赢得,“不仅自身赢得了很高的声誉,而且为整个精神产品生产树立了良好的风范,促进文化市场向健康有序的态势发展”。对于以长篇小说为主的“主旋律”文学来说,其所面对的文化市场,一方面自然是自身的销售业绩,另一方面,便是对它的影视改编。中国作家协会第六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就曾特别强调“主旋律”作品的影视改编,认为“文学创作的活跃和繁荣,为影视创作提供了更丰厚的基础。一批作家进入影视剧本的创作队伍,有力地提高了影视艺术的文学品位”,“由《长征》、《日出东方》、《抉择》、《大雪无痕》、《大法官》等作品改编的电影或电视剧,就在广大观众中产生了强烈反响。文学和影视的联姻和发展成为文学界一道亮丽的风景,优秀作家作品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加强”。这份《报告》在规划未来工作的时候,也仍然强调“要充分重视文学在影视、戏剧等艺术中的基础地位,充分看到文学介入影视所存在的有待充分开发的潜在市场”。正因如此,地方作协的工作总结或工作规划,也往往将长篇小说的影视改编纳入其中。“主旋律”作家也大都对其作品的影视改编乐此不疲。周梅森的《天下财富》甚至在起初就将其电视改编纳入小说的构思与写作之中。作家们“进入影视剧本的创作队伍”,也许是“有力地提高了影视艺术的文学品位”,但是,“影视改编”对于作家文学创作的品位到底是提高还是降低,并未引起应有的注意。“主旋律”文学的“影视改编”不仅扩大了它的社会影响,“赢得”并“健康”了文化市场,而且,与长篇小说同样属于“三大件”之列的电影生产以及“五个一工程”当中“电视”和“戏剧”两个“一”,也从“文学”这里获得了支持,这也是国家和体制鼓励“主旋律”文学“影视改编”的重要原因。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独特的现代性设计及其相应的意识形态与文化战略,不仅在文学指导思想、文学方针和文学政策方面对于文学有着原则性的要求,而且,还在文学场域建立了一整套具体体现为“党政领导——选题的规划立项——资金保障——深入生活(包括了“挂职”一类的制度支持)——创作修改——组织协调——激励表彰——宣传评介——市场业绩——影视改编”这一基本模式的“主旋律”文学的生产和支援机制,从而在文学场域处于相当强大的支配性地位,有效地发挥了中共中央所要求的“正确导向和示范作用”。

(编者注:本文注释已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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