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领土问题”的恶性循环!——日本市民的主张 - 文章 - 当代文化研究
文章 > 终止“领土问题”的恶性循环!——日本市民的主张
终止“领土问题”的恶性循环!——日本市民的主张
关键词:终止 领土 问题
"市民联络会"成立于1999年和平宪法颁布52周年之际,其宗旨是对政坛上日益喧嚣要求修改宪法第九条并开始逐步付诸行动的右翼逆流说不,并认为日美新安保体制是对和平宪法最大的威胁,对此坚决反对。召集人高田建是日本左翼知识分子,前日共党员。该联络会的主要活动是联络护宪派国会议员、左翼学者、市民中的护宪团体,不定期举行集会和演说,反对修改宪法。市民联络会与“九条会”关系密切。2012年9月27日,市民联络会发表公开联署声明,内容如下,该联署得到大江健三郎等人的支持;9月28日召开记者会。

终止“领土问题”的恶性循环!
 

——日本市民的主张——


2012年9月28日
 

1.  基于“尖阁(钓鱼岛)”“竹岛(独岛)”所引发的一连串问题,导致了日本周遭紧张提升。2009年,提出重视东亚和平等日美关系主张的民主党政权诞生了。另外,若再回顾2011年3月东日本大地震后,给予日本同情和同理心的温家宝、李明博等两位领导人进入灾区,并勉励受灾人们的场景;相对地,现在的情况实在相当遗憾,不得不指出,这个事态令人感到悲哀!对日本而言,韩国与中国都是相当重要的友邦,也是建立起地区和平及繁荣的伙伴。彼此不仅在经济上建立了无法分割的关系,其重要性在将来只会增加不会减少。对此,我们身为日本国民,深忧现状,特提出以下声明。
 

 2.  虽然现在的问题点均围绕在纠缠已久的“领土”问题上,当事国也都不忘以“历史”(近代日本对于亚洲的侵略历史)问题为背景。李大统领在访问竹岛(独岛)时,就是以前日军“慰安妇”的问题为背景。据闻,导因于去年夏天韩国宪法裁判所的判决。去年底在京都首脑会谈中,李大统领所提出关于前“慰安妇”的协议,未获得野田首相正面回应,以致李大统领在访问竹岛(独岛)后的8月15日光复节演讲中,要求日本对前日军“慰安妇”问题做出“负责任的处置”。 

日本占领竹岛(独岛)是在日俄战争期间中的1905年2月,当时韩国(当时为大韩帝国)正被殖民化,也是外交权遭慢慢剥夺的时期中。对韩国人民而言,这不仅仅只是个“岛”,也是被侵略及殖民地支配起点的象征。这一点是日本人必须理解的。
 
另外,尖阁群岛(中国名“钓鱼岛”、台湾名“钓鱼台”)也是在中日甲午战争落幕后的1895年1月纳入日本领土的,更在3个月后的马关条约中,台湾及澎湖列岛成为日本的殖民地。不论是韩国或中国(当时为清朝)都是最为脆弱、不能行使外交主张之下所占领的。
 
3.  以日中关系而论,今年正值邦交正常化40周年,许多友好活动已被规划及准备当中。友好转变为纷争的原因,就是东京都知事石原宣布买下尖阁、以及日本政府以此为契机宣布国有化方针。由中国方面来看,此举违反了邦交正常化以来双方“搁置”领土问题的“默认”,亦即被视为“挑拨”行为也不为过。不得不指出,对于都知事的行动,日本国内的批判太过薄弱。(此外,野田政府7月7日发表国有化方针。这一天即是日本正式侵略中国的卢沟桥事变(1937年)当日,这在中国称为“七七事变”,等于是提醒人们绝对不能忘记这个日子)。
 
4.  领土问题不论对任何国家的民族主义而言,都是个挑动神经的议题。正是权力者会利用此作为转移国内矛盾的原因。一方的行动,将激发另一方的相应行动,如此辗转升温,谁也无法预料是否不久之后,发展成具有无法控制武力冲突的危险性。我们反对任何形态的暴力行为,主张以和平性对话来解决问题。各国的政治及媒体理应有压制本国民族主义及冷静处理的责任。在此持续陷入恶性循环之际,媒体应肩负的阻止、回顾历史、呼吁冷静的角色即越发重要了。
 
5.  “领土”问题除以“协议”、“对话”方式进行别无他法。因此,日本应该停止对“领土问题不存在”等此种虚构性的认知。不论由谁看来,“领土问题”、“领土纷争”都是存在的。若无法认同这样的事实,则无法进行协议、交涉。同时,“固有领土”这样的概念,不论对于哪一方而言,本来就是个不可能的概念。
 
6.  至少在协议、交涉期间应维持现状,必须压制双方的挑拨行为。并应制订出相关问题的基本规则及行动规范。台湾的马英九总统在8月5日发表了“东海和平倡议”。提出了自我克制不升高对立、搁置争议、不放弃对话管道、寻求共识、制订东海行为准则等等极为冷静、合理性的提案。这样的声音应该被广而宣传与强调。
 
7.  尖阁群岛(钓鱼台列屿)及其周围海域,自古即为台湾及冲绳等周边渔民们的渔场、交流的生活场所、及从事生产的海域。台湾及冲绳的渔民们,均不希望尖阁群岛(钓鱼台列屿)成为国家之间纷争的焦点。我们应该尊重这些生活在此的人民的声音。
 
8. 日本最重要的是应该认识、反省自己的历史问题(近代对于邻国的侵略),并将此诚实的表明出来。尊重到目前为止与诸邻国之间所缔结的“日中共同声明(中日联合声明)”(1972)、“日中平和友好条约(中日和平友好条约)”(1978)、或是“日韩伙伴关系共同宣言”(1998)、“日朝平壤宣言”(2002)等,同时回顾历史,对于本身所发表的“河野官房长官谈话”(1993)、“村山首相谈话”(1995)、“菅首相谈话”(2010)等文件进行重申,并应表现出欲加深与邻国间往和解、友好、合作方向进行的姿态。此外,也有必要确认日韩、日中政府以及民间所进行的历史共同研究成果,至于日韩关系,则须重申宣告1910年的“韩国合并条约”为无效的“日韩知识人联合宣言”(2010)。
 
9.  对于造成纷争的“领土”周边资源,除了共同开发、共同利用之外,其他途径势不可行。虽主权无法分割,但包含渔业等的资源是可共同开发、管理来做分配的。不可只围绕于主权上的冲突,为了达到资源分享、利益共享应该要对话语协议。我们必须将引发领土民族主义纷争的种子,转换成地区合作的力量。
 
10. 不应将与邻国之间的纠纷作为强化日美安保的借口,并以冲绳鱼鹰式(Osprey)新垂直式起降运输机等配备,增加冲绳的负担。
 
11. 最后,我们建议,“领土”问题并不仅存在政府之间,更存在于日、中、韩、冲绳、台湾之间的民间层次,后者也应建立起重视诚意和互信的未来对话架构。
 
(以下联署)
  
本文版权为文章原作者所有,转发请注明本网站链接:http://www.cul-studies.com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