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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不走的童工:在这有米饭和肉,回家却只有土豆
关键词:童工
童工恐怕还与目前的农民工制度有关。农村大量人口外出务工,造成了严重的留守儿童问题。去年,发生毕节留守儿童服毒自杀的事件,令人震惊。这些孩子,留在老家无人照看;跟着父母外出,却也往往无学可上。这种情况下,十五六岁去打工,实在是正常的很。

最近,一个普利策新闻奖使得泰国海产品捕捞行业中广泛使用奴工的现象被大家所知。此外,一部2012年的纪录片《牛仔裤的代价》也被重新提起,使得人们注意到在包括中国在内的第三世界国家中,广大工人阶级生产生活条件是多么恶劣、糟糕到了何种程度!

接着昨天(4月23日)就曝出了“14岁童工每天工作11小时猝死”的新闻。

据佛山电视台报道,4月10日晚年仅14岁的来自湖南祁东县的小攀猝死在出租屋里。小攀两个月前跟随母亲来到佛山至雅内衣有限公司打工。他的母亲认为工厂过于繁重的劳动是造成小攀死亡主因。据悉,该工厂的工人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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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至雅内衣有限公司在阿里巴巴的页面称通过了阿里巴巴淘工厂的实地审核

在记者的调查中,有该厂员工告诉记者,工厂曾大量招用童工,但出事之后,就将童工遣散了。

所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21世纪的今天存在童工,而且每天工作11小时!

小编实在不想提《劳动法》、《义务教育法》什么的,不如干脆来看看1931年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当时虽然没有禁止童工(没有禁止是因为确实很多家庭需要孩子的务工收入来补贴家用),但也明确规定十四岁以下不得雇佣,14-16岁童工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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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对使用童工的规定

如果你认为小攀的事件只是孤证,那么小编就要开始打脸了。

2012年5月14日,广东省质监局执法人员在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端掉了一处制假名表黑窝点。执法人员在清点时发现,现场15名工人大部分看起来年龄都较小。其中一名15岁的童工告诉执法人员,老板给他每个月的工资才1000元左右,晚上不按要求加班的就按照旷工处理。至于工作的强度,他表示,多的时候,该工厂每天要做5000块手表,少的时候每天要做1000块手表,主要看订单。该窝点还有一个苛刻的“员工奖惩规定”,如“迟到一分钟扣一元”、“旷工半天扣一天半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三天扣全个月的工资”。

未满14周岁的小黄,2011年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家注塑厂工作期间,被压塑机压断左手4根手指。而该工厂老板竟否认他们之间存在用工关系。同年12月26日,小黄被鉴定为7级伤残。2012年1月8日,小黄左手安装了美观手指,每次更换费用需4400元。2012年8月,小黄向禅城区劳动仲裁部门提出,要求注塑厂老板赔偿医疗费等共计18.2万元,但请求被驳回。无奈之下,小黄将工厂老板告上法庭。

2013年4月10日,有记者在暗访时发现,山东省胶州市一服装厂招工难,竟将不满16岁的童工招进厂,每晚进行长时间的加班。15岁的童工小浩告诉记者,由于休息的时间比较短,工作一天后感觉很累。另外,小浩表示,由于挣钱太少了,他根本舍不得花,“基本上每天都到门口买点饭吃,花不了5块钱。”

神马?这些都是小企业,那么来看看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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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富士康承认自己在山东烟台的工厂使用不满16周岁的童工

或许你还记得几年前不少职业中专以实习为名向企业派遣童工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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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们永远也忘不了2007年的山西黑煤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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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放眼全球,那么童工不仅不是偶然现象,相反是劳工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6月12日是“世界无童工日”。2013年的这一天,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ILO)曾发布一份报告,该报告显示全球共有2.15亿童工。是的,2.15亿!

更加骇人听闻的是在这些童工中还有1050万的“私家佣工”。他们被藏匿在高墙大院之中,被雇主当作佣人甚至奴隶对待。在这些“私家佣工”中,女童占到71%。如果你觉得“私家佣工”这个说法很抽象,那么你可以联想一下白毛女。这些“私家佣工”很大部分都是佃农向地主抵债“卖”出去的。

其实小编对童工并不陌生。上小学时,小编的同班同学中有不少是跟着父母从外地来打工的。记得一个周末,小编和几个同学一起去找一个外地同学玩,但是那个同学居然要帮父母在砖窑厂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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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记忆中村口的砖窑厂大概就是图片中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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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背着幼童拉砖在当时非常普遍,有时候甚至会背两个

2年前,小编在一个建筑工地接触到一个从山东来的装玻璃的小包工队,其中就有几个工友年龄不满18周岁,他们的工资是每天50元(在北京)。

很多人在看到童工之后,会非常自然地会谴责企业,会骂家长怎么那么狠心,责怪政府没有做好监管。这些都有道理,但从小编的认知看,童工其实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很多童工确实是被强迫的,但也有很多童工是“自愿”的,比如新闻中的小攀。

这里的矛盾曾集中反映在四川大凉山的童工身上。08年,媒体就已经集中报道过四川凉山的童工。这些童工被工头带到东莞,然后“卖”给工厂。这些来自凉山的童工经常地遭到打骂,几天才能吃一顿饱饭,一些小女孩甚至惨遭强奸。

当时记者冒充企业招工与工头签了一份合同,合同的内容是:每月甲方(即用工方)需保障乙方(即工头)员工上班300小时/月,如因甲方原因未能上满300小时,由甲方补足所差工时工资;甲方不得直接支付给乙方任何工人工资及其他费用;临时工工资甲乙双方需保密,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在没有落实工作之前,这些孩子被工头集中在环境极其恶劣的住地中。当时的记者是这样描述的:“穿过昏暗的、散满烟头和啤酒瓶的过道,迎面而来的是一股恶臭,伴有阵阵发霉的味道。房间大概不到十平方米,一张一米多宽的破床就占了大半空间,里面阴暗潮湿。童工们说,没找到工作时,所有人都住这样的地方,工头跟房东都很熟了,资金周转不过来时,直接登记一个名字就可以住进去。”(小编突然有一种在读《资本论》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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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童工一天的工厂生活记录

但是当这些童工被解救之后,有不少却表示不愿意回家,因为回家也是干农活,还要照顾弟弟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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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年底深圳宝安一工厂涉嫌使用69名来自四川大凉山的童工被媒体报道,结果却引来骂声一篇。“这下孩子们断了财路了,过的好谁愿意出来打工?”、“让这群孩子怎么办,他们为什么出来,媒体人为了新闻丧失了自己的道德”,这样的评论比比皆是。

宏观经济学者胡释之甚至这样说:“千不该万不该就是用自己无视现实的空想剥夺这些雇主提供给这些孩子的实实在在的生存和发展机会。……不想视而不见,就落井下石,谁是真恶人?一目了然。”

经济学家一门心思为雇主站台,令人鄙夷,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童工的背后是贫穷。在这些孩子中间,其中一个在被送回四川老家前表示“不想回家”,因为“在这有米饭和肉吃,回家只能吃土豆和玉米”。另一个孩子则表示,“出门前,爸爸妈妈攒了好几个月的钱,才凑够500块的路费。本来说一个月有2000块工资的,但现在就这样回去,很对不起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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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那里曾经毒品泛滥,至今仍有大量的艾滋病患者和失依孤儿

童工恐怕还与目前的农民工制度有关。农村大量人口外出务工,造成了严重的留守儿童问题。去年,发生毕节留守儿童服毒自杀的事件,令人震惊。这些孩子,留在老家无人照看;跟着父母外出,却也往往无学可上。这种情况下,十五六岁去打工,实在是正常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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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曝贵州毕节童工挖煤心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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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留守儿童服毒自杀的四名儿童中,一名留下遗书:遗书大概内容是:“谢谢你们的好意,我知道你们对我的好,但是我该走了。我曾经发誓活不过15岁,死亡是我多年的梦想,今天清零了!”

面对屡禁不止的童工现象,骂骂企业、政府和家长就可以了吗?难道我们不应该反思下我们的发展模式吗?为什么发展要建立在极低的劳动报酬的基础之上?为什么发展要建立在亲人四散的基础之上?为什么发展要逼的农村老人与孩子去自杀?为什么发展要使得人们得尘肺病、白血病和淋巴癌?为什么发展使得造房子的人买不起房?

如果我们认可既有的生产方式,那么给与工人、农民卖地甚至卖妻卖儿的权利,给予企业使用童工的权利就不仅不是祸害,相反还是对底层人民的“体贴”和“照顾”,至少使得他们不那么容易破产。但这样的思路又是何其荒谬啊!这不是逻辑上的荒谬,而是生产方式的荒谬,是阶级社会的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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