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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晓白:“时间”的史学研究如何可能
关键词:时间 现代性 史学研究
时间制度规定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生活的基本节奏,是对民众生活影响最为广泛的国家建制之一。晚清民国以来,一套近代性的时间建制依托于什么样具体的物质基础和社会组织,又是如何历史地形成的?近代时间社会化形态的表现形式及其物质基础、动力机制是什么?

    翻开1935年上海出版的一本城市生活指南读物——《生活快览》,我们可以轻易找到这样一些与时间相关的内容:该书的“历纪”部分是各种日历表,它们分别是近百年中外历法比对表、国历星期对照表、二十四节气表、地支时刻对照表、中华民国纪念日表、民国廿四年日历等;交通一栏分为全国之部和上海之部,其中全国之部收录了包括平沪联运、津浦线等在内的15条重要长途铁路行车时刻表和价目表,上海之部则既包含长途和短途列车客运时刻表(如沪太长途汽车时刻表、上川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行车时刻表)、轮渡行船时刻表,也贴出了当时上海市内主要的公共汽车、电车时刻表(如浦东高桥区时间价目表);在邮政一栏里,除了各省市电报局名称表外,还出现了中国航空公司邮递特快“利用飞机,节省时日”的广告。《生活快览》上刊载的这些内容,提醒着读者在1930年代的上海,时间的现代形态已经展露得很充分,人们的生活已经被框入了由阳历、民国政府纪念日、各类控时精确的时刻表所编织的时间网络之中。尽管,这本小册子中的时间符号或建制所反映的只是现代时间形态的部分内容,然而,它的强烈现代性特征仍然吸引我们想要去了解其产生的历史过程,并在这个过程中发现更为丰富的有关近代时间变革的内容。因而在这一意义上,本书的研究更像是一场有关“时间”的发现之旅——它试图从纷繁的社会生活变迁中,寻找出那些有别于传统的时间因素,并揭示这些时间因素背后的现代性动力机制。

 

  时间是人和一切其他事物存在的基本维度。在人类学、哲学、民俗学等领域,时间历来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主题,相关探讨十分丰富。相对来说,哲学侧重探讨“时间本体”,人类学注重不同文化形态对于时间观的塑造,都强调的是时间的共时性而非历史形态,而民俗学中的“时间”研究虽在内容上与历史学研究偶有交集,但其视角却完全迥异。在史学界,围绕“时间”尤其是社会时间展开的专门研究在西方史学界已颇不少见,包括年鉴学派的著名代表雅克•勒高夫和英国杰出史家爱德华•汤普森等,都分别从社会文化史和思想史角度撰写过一些名篇。

 

  1971年,史学家雅克•勒高夫出版的《中世纪的时间、劳动与文化》(Time, Work, and Culture in the Middle Ages)一书,第一次从历史人类学角度探讨时间和劳动、劳动和价值体系、雅文化与俗文化等日常生活问题。该书“为了记载商人时间的前进足迹,必须发掘和考察忏悔录,并追踪研究罪孽的定义和分类起了哪些变化。为了从时间角度上认识人们精神的急剧变化,必须注意时钟的出现及其广泛使用,因为时钟用精确时用取代了农业时间和祈祷时间,即根据古老的教堂钟声作为标准的时间”,因而忏悔录、有关时钟和劳动的那些原本不起眼的文献资料头一次进入了史学家的视野。秉持着“任何东西均可以成为文献”写作该书的勒高夫,也因而被同行们认为是进行了一场“文献革命”。勒高夫的另外一本代表作《钱袋与永生》,则呈现了中世纪教会和商人为争夺时间的所有权而发生的激烈冲突。他的研究揭示,一方面,时间对于高利贷商人来说至关重要,他们的成功有赖于运用时间来获利的能力;另一方面,教会则认为,时间毫无例外专属于上帝,人类只能用它来为永恒的救赎做准备,高利贷者利用金钱周转的时间差来收取利息,实际上是在出售只属于上帝的时间,他们因而被教会称作“偷时间的人”。教会还谴责高利贷商人这种篡夺上帝时间的做法无异于在篡夺上帝的权威。最终,这场争论以教会在时间问题上的投降而收场。在晦暗的欧洲中世纪向璀璨的文艺复兴的伟大过渡中,教会的宗教时间观向人文主义者的世俗时间观的转变,也构成人文主义思潮的一个重要内容。历史学者对文艺复兴的研究发现,教会时间观歌颂死亡,视现世为人们忍受苦难的过程,认为过去和现在只有在彼岸世界才能得到证实,从而将人的思想引向来世。而伴随着对人生使命和财富意义的重新认识,人文主义者则创造了与教会完全相反的时间观。人文主义者重视现世,主张从现在出发去理解过去和展望未来,高呼时间乃是一种天赋的具有神圣性质的财富。他们积极鼓励人们争分夺秒地利用时间来成就个人的功业,反对无所作为地消磨今生以等待教会许诺的所谓“永恒来世”。在他们的宣扬下,珍惜时间、勤奋好学成为备受推崇的高尚品德,反之就要受到谴责。总之,时间的世俗价值大大凸显,时间再也不是教会而是人们自己所拥有的宝贵个人财富。汤普森在《共有的习惯》一书中,曾对14~17世纪英国工业革命期间,工人阶层在时钟应用、资本主义工作纪律等多种因素的约束下,逐步产生新的时间感觉和时间认知,做出过精彩的分析。他揭示出工业化过程中,不但形塑新工作纪律的社会因素十分复杂,包括钟表、按时计值、工作节奏、新价值观念等,而且这个过程比我们想象的要艰难、复杂而且漫长,花费了好几代人的时间,其间遭遇到了各种反对的声音。

 

  西方史学界的丰硕研究成果提醒着我们,有关“时间”的史学研究其实不容忽视,而就实际历史情形而言,近代中国“时间”变迁也确是一个不甚引人注目实则影响广泛的重要社会文化史问题。时间制度规定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生活的基本节奏,是对民众生活影响最为广泛的国家建制之一。晚清民国以来,时间制度增添了包括阳历、公元纪年、星期制、标准时等诸多新的内容,这些制度的渊源流变、传播推广情形,它们与社会变迁的复杂互动以及“时间”名词、概念在人们观念世界中的变动,这一套近代性的时间建制依托于什么样具体的物质基础和社会组织,又是如何历史地形成的?近代时间社会化形态的表现形式及其物质基础、动力机制是什么?对上述这些问题的学术追问和解答,无疑是十分必要的。

 

  而在国内,一些学者如黄兴涛先生也已敏锐地捕捉到了“时间”研究之史学意义,他不但从思想史研究的方法论和宏观层面审视近代时间观念变迁的特殊性,将其视为“重要的一般思想观念问题”,还以现代时间新名词为例具体展现了时间观念变迁的一个层面,从思想社会化角度揭示了时间名词在中国的传播所具有的“精确性”现代功能。他指出:“像‘公元’、‘世纪’、‘年代’、‘星期’、‘时代’、‘冰期’等名词,大多数并不天然具有‘现代性’,更多的只是带有‘西方性’而已,但由于它们与西方其他‘现代性’事物具有历史性关联,又与现代性的天文地理概念‘赤道’、‘南北极’、‘经度’、‘纬度’、‘自转’等较早地发生了历史性联系,在日常生活中又与‘手表’等现代计时器和‘日报’等新闻媒体相生相伴,故它们的统一化使用,往往带有某种‘现代性’——‘精确性’功能。”

 

  然而,总体而言,在国内史学界,对时间为人们所划分、切割,为历法所编制和赋值,为政治文化所形塑,为社会生活所实践的复杂情形,学界却一直缺乏系统而全面的整体史学透视。尤其是对近代中国在从传统到现代的过渡中,时间制度和观念变革的复杂历史形态和深层文化意义,更缺乏充分的考察和分析。很显然,之所以如此,乃缘于近代中国的“时间”变革研究是一个内容宽泛因而不易把握的课题。就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种是涉及时间制度或观念变革的某一个层面的具体研究,如学界对民国改历的制度变革以及近代交通与时间观念变迁关系的研究等,都属此列;另一种则并不以“时间”为研究主题,但又不同程度地与此一主题相关,为该主题的研究提供必要的知识背景。

 

  时间的制度、形态和观念变迁,总是在一定的空间里完成的。在近代中国,传统和现代、时间和空间的胶着错位是一种常态,民国时期生活在上海的作家张爱玲在散文《中国的日夜》里曾对此种情形有过非常形象化的生动记录:“有个道士沿街化缘……他斜斜握着一个竹筒,‘托——托——’敲着,也是一种钟摆,可是计算的是另一种时间,仿佛荒山古庙里的一寸寸斜阳。时间与空间一样,也有它的值钱地段,也有大片的荒芜。不要说‘寸金难买’了,多少人想为一口苦饭卖掉一生的光阴还没人要(连来生也肯卖——那是子孙后裔的前途)。这道士现在带着他们一钱不值的过剩的时间,来到这高速度的大城市里。周围许多缤纷的广告牌,店铺,汽车喇叭嘟嘟响;他是古时候传奇故事里那个做黄粱梦的人,不过他单只睡了一觉起来了,并没有做那么个梦——更有一种惘然。” 在信奉“时间就是金钱”原则的高速度运转的现代都市,道士和他所拥有的大把的不值钱的“时间”的出现,显得突兀,甚至带有几分荒谬。实际上,地域的发展水平与时间节奏的变革确存在着紧密联系。由于各地区近代化进程差异很大,以上海为中心的江南地区开放较早,各种现代性时间因素一般总是最先出现在这些地区,然后再慢慢向中部和西部内陆扩散。当然,就整体而言,社会现代化不可能立即摧毁根深蒂固的传统日常生活方式,在大部分的内陆城镇和广大农村,新的时间制度和观念影响甚微。因此,沿海和内地在时间状态上的差异不仅仅是空间性的,也是时间性的——它也代表着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的差别。而且,应该承认,在近代诸多普通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在时间方面或许延续的力量要重于嬗替和改变。然而,本书的重心在于揭示新的具有现代性的时间制度和观念的历史生成过程,传统社会的时间样貌主要是作为历史大背景和参照物出现的。书中并没有花费更多笔墨去描述对比沿海和内地之间的差异,而是在空间范围上以江南地区为主兼顾其他各地,以城市为主,农村为衬托。

 

  本书尝试选取社会文化史为主、思想史为辅的研究视角,对近代中国新时制的渊源流变、传播推广情形,它们与社会变迁的复杂互动以及“时间”概念在人们观念世界中的变动,加以全面立体的考察。社会文化史自20世纪90年代初在史学界蔚为风潮后,在今天早已称不上时髦。但是,时至今日,无论是作为一门交叉学科还是一种研究视角,社会文化史在融贯物质生活、社会习俗和观念思想方面,仍有着传统文化史研究所不具备的突出优势,而且这一优势显然仍有着极为宽阔的有待发挥的学术空间。正因为其既揭示制度和物质文化背后所承载的观念思想,又能深入思想观念的社会化过程,可以触及传统思想文化史所不能触及的一些问题,因而能在社会与文化之间真正建立一种有机的历史链接。如国内最早倡导社会文化史的学者之一刘志琴先生所言,“在中国,一部社会文化史实际上也是一部物化的社会思潮史,这是思想史和社会史不能取代的内容”。就本书的研究主题——时间制度和时间观念而言,恰恰就有着涵盖制度、观念、物质于一体的特点,选择社会文化史作为基本研究方法无疑最能彰显其便于综合的长处。其实,“时间”作为一个亘古至今的自然存在,它本身难以构成史学研究的对象。所谓“时间”的近代变革,只能是指它的具体社会化形态和观念形态而言,本书将其概括为“时间制度”和“时间观念”两方面的内容。笔者以为,计时器的演变,新式交通、通信的发展和学校、工厂等现代纪律组织的兴起,与“时间制度”和“时间观念”的变革虽看不出有明显关联,然而实际上,这些体制性事物,不仅是近代性或现代性时间制度和时间观念的直接表现,是其社会化的存在方式,而且就其功能而言,也最终都对时间的制度化和标准化,对人们时间意识和观念的近代变革,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它们都具有融时间观念和制度于一体的社会存在特点,不但是考察近代中国时间制度与时间观念变革的极好透视对象,甚至是无法回避的视角。这一点,在本书的各章节里,将有较为充分的体现。

 

  有趣的是,“时间”这一主题词本身在近代中国也经历了一个裂变和再造的过程,而对这一语言现象,目前语言学和历史学者却都尚未加以关注。在进入正文之前,我们不妨就此一语词变迁的过程做一较为细致的考证梳理。我们今天常用的“时间”一词,在古汉语中实际并不常见。相反,它是在经历了一个词义转换和扩展的过程之后,才在近代取代“时”成为口头和书面表达最常用且含义丰富的一个合成词的。也就是说,“时间”一词虽然古已有之,但含义与现代汉语中的“时间”意义完全不同。古汉语中的“时间” 一词原出自佛典译语,一般表示“眼下”“立马”之意,使用频率较低。据学者刘禾考证,“时间”一词在古籍中可见诸金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之“时间尚在白衣,目下风云未遂”等语,《西游记》第四回中也有“如果不依,时间就打上灵霄宝殿,教他龙床定坐不成”的用法。在古汉语中,最常用且与英文time基本相对应的词,是“时”而非我们今天通用的“时间”。

 

  《辞源》对“时”的14种释义中,与“时间”相关的有9种,包括时刻、时段、时机等几种含义。但是,原本在中国古已有之的“时间”一词直到清末经由日本出口转内销后,才被赋予了新的含义,并转换为基本与古汉语“时”含义对等的一个“新名词”。 这一语词的再造应归入意大利汉学家马西尼所说的“原语汉字借词”一类。关于这个“新名词”的再造,梁启超曾说,“空间,时间,佛典译语,日本人沿用之。若依中国古义,则空间,宇也;时间,宙也。其语不尽通行,故用译语”。笔者在阅读相关史料的过程中也发现,我们今天通用的“时间”一词确是在清末在国内逐渐流行开来的,而1897年《实学报》第四册“东报辑译”版块刊登的《发着时间更正凡定如左》的通告,1903年《新民丛报》刊发的《伐木作报之时间》新闻,以及1903年出版的《译书汇编》第2卷第11期上发表的《国民之经济思想与时间》一文,应属国内对现代意义上的“时间”一词的较早使用。值得指出的是,《实学报》内容多转译自英、日等外文报纸,《新民丛报》创刊于日本,《译书汇编》则系中国留日学生创办而与日本学术关系密切,总之,三者都有浓厚日本背景。这一点也可以佐证梁启超提出的“时间”一词系经日本转译的说法。其后,随着白话文的推广,同时包含“时刻”和“时段”含义的“时间”一词,常与其他词汇组合成诸如“消化时间”“运动时间”“教育时间”“时间表”等诸多新式名词,频繁见诸报刊著作。而1906年《直隶教育杂志》刊发的《暑假时对于教育界时间价值之感言》一文,以“时间价值”为主题并多处使用“时间”一词,充分说明该词的现代用法在清末语境下已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实践。该文开篇即写道:生计学家以时间为世界公共之无形财货。夫时间者,空空冥冥,何财货之足云?盖时间无价而视需此时间者之缓急以为之价……呜呼,此后最剧烈之天演界犹能为我再缓若干岁月否耶?大地上同此日同此月同此晷刻搏搏者,自循其一定之轨道而自由进行,当此时间之睡者醒者嬉者游者笑者,则一任其人之自为。故时间之于我教育界,直追之不加少,玩愒之不加多,而我教育界之需此时间则珍重宝贵不可名状。值得指出的是,由于“时间”一词大体延续了古汉语“时”一词的含义,而“时”又可与量词结合来表示“小时”如“一时”“二时”等,因而在晚清常可见“时间”与“时”“小时”混用的语言现象。换句话说,与现代汉语中的“时间”一词的使用有所不同,“时间”一词在清末流行之初,除了表示抽象的物质运动和整体的“时段”概念外,还可等同于具体的时间单位“小时”。而且,这一用法在当时很常见,试举几例。1907年《学报》刊载的短文《英国名士之睡眠时间》写道:“首相般那文九时间,出纳尚书阿士圭士八时间。大法官罗你巴伦卿七时间……”1910年《外交报》刊发的《论我国二十四时间规则及其与他国规定之比较》一文,介绍有关交战国军舰停留中立港之时间限度的国际法则,文中称:“当战争时交战国之军舰入中立港者,不得过二十四时间,是为第一种之二十四时间规则,又两交战国之军舰,同入中立港者,其一国之军舰,必俟他国军舰出港二十四时间后,方许出港,是为第二种二十四时间规则。今当据我国中立法规所定而详论之。”又1909年《教育杂志》登载的《减少授课时间》一文中有:“成人用脑日不可过八时间,过则易恼易怒……癸卯奏定章程每星期三十小时,高等小学以上三十六小时,此次学步奏定变通章程,则自初小第二年起,每星期三十六小时。”该杂志同年刊发的另一篇文章还有:“本年改定学制,初等小学分为三项,其第一年每周教授时间皆三十时,至二年以后皆为三十六时。”从上述几处引文可以看出,清末“时间”一词的释义已延展得十分丰富,能兼具“小时”“时”之含义而同时并用。但是在该词词义扩张的同时,其在古汉语中原有的“眼下”“立马”之意则荡然无存。

 

  从上述对“时间”一词在清末“再造”过程的梳理不难看出,经日本转译之后的“时间”新词,大体上延续了古汉语“时”字的词义。这意味着,在汉语中出现了释义多有交集且常可互换通用的“时”和“时间”这一组近义词。关于这一点,1915年胡适的一则名为《时与“间”有别的》的日记,可资说明。在这则日记中,胡适说:“余尝以为time 当译为‘时’,space当译为‘间’。《墨子经上》云:有间,中也。间,不及旁也。今人以时间两字合用,非也。顷读蔡孑民旧译《哲学要领》以‘宇’译space,以‘宙’译time,又曰空间及时间。此亦有理。按《淮南子•齐俗训》云:往古今来谓之宙,四方上下谓之宇,则宇宙古有‘间’与‘时间’之别也。”这则日记说明,直到民国初年,“时间”也并不是time的一个被普遍认可的译词,其在现代汉语中的位置尚未确定。不过,尽管胡适起初鉴于“间”字的空间含义而认为“时”与“间”搭配会造成词义混乱,但他很快就意识到“间”分别与“时”“空”组合成 “时间”“空间”两个新词后,“间”字的原意弱化而变成了词缀,“时间”与“空间”的翻译反而形成了一种新的合理的对应关系。在胡适对“时间”一词现代用法从质疑到肯认的同时,“时间”的词义也进一步定型,其自日本引入之初包含的“小时”之意渐行脱落,其与“小时”混用的语言现象也在民国年间渐渐终结。之后,在近代白话文运动的持续助力下,双音节词“时间”最终取代单音节词“时”,发展为现代汉语中与英文中的time一词相对应的常用词。



本文摘选自《时间的社会文化史——近代中国时间制度与观念变迁研究》,作者湛晓白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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