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业要商量。
祖龙虽死秦犹在,孔学名高实秕糠。
百代都行秦政法,“十批”不是好文章。
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
公式二:儒家社会主义=孔夫子+毛泽东
文革的结束,标志着法家社会主义的失败,随之而来的是新自由主义在全球的胜利,以及中国改革开放的蓬勃展开。此时,“日本模式”全球瞩目。日本“新左派”经济学家森岛通夫最早拈出了“儒教资本主义”的概念,认为日本特色的儒教构筑了一种新型的资本主义志业伦理。这个论说在八十年代风靡起来,并汇入到日本的“文化政治”话语之中。进入二十一世纪,中国GDP总量大幅跃升,“中国模式”论风靡世界,中国的“文化政治”也开始兴起。与日本的“儒教资本主义”论说不同,中国士人从自身“国情”出发,引出了儒家社会主义。
引介过施特劳斯的甘阳想要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实质上等于儒教社会主义共和国,儒教传统、毛泽东传统、邓小平传统一脉相承,中国的未来即系于发掘儒家社会主义的深刻内涵。甘阳的用心不可谓不良苦,其创见也不可谓不深刻,然而,这种实用主义努力无视两个传统的内在紧张,即便把“儒家”和“社会主义”这两个语词联接一千次,也丝毫不会对问题的解决有所帮助。或许,对儒家社会主义这种说法,我们首先应该搞清楚:谁之儒家,何种社会主义?
按照沟口雄三的区分,儒教可分为五个层面:礼制;思想(哲学思想、政治?经济思想);伦理(领导阶层的责任伦理、民间伦理、共同体伦理、个人伦理);教育(教育论、学问论、修养论、道德论);习俗。在他看来,儒教与社会主义的结合点在于“政治?经济思想”而非伦理。的确,儒教的家族伦理共同体与社会主义的自由人的联合体的设想完全属于两个世界。然而,甘阳在《通三统》中,却极为娴熟地应用海外中国学的研究成果证明:儒家传统中家庭或宗族伦理与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千丝万缕的关联。刘小枫虽然对儒家社会主义这个概念并不热心,却也言之凿凿: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基础正是公羊家的圣人改制论与心学的成圣论——这大致相当于沟口所说的领导阶层的责任伦理。刘小枫甚至认为,儒马二统皆有对现世的完美性的追求,其中就包括像大同世界、人民民主和财富平等这样的政治?经济观念。惜乎刘文的目的在于论证儒马二统之革命伦理的同构,没有对此给出进一步的说明。倒是沟口有进一步的论述,他认为,儒教之所以在中国与社会主义相契,乃在于儒学中的“天本”思想,具体化于政治?经济思想中,则为“天下为公天下之天下”的“公天下”主义和“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均”主义。如此,儒学就当如有些论者所以为的是一种“人民儒学”。
然而,所谓“公天下”就是人民民主?“患不均”就是经济平等?
关于儒家之均,朱熹早有解释:“均,谓各得其分。”也就是说,均并非平均的意思,而是每个人得到自己应得的,何为应得,不过是在儒家的等级序列中各得其所。这种均,是基于等级制的差等之均,而非任何社会主义意义上的“均”。如果一定要勾连传统之“均”与社会主义之均的关联,倒是可以在墨家那里找到灵感,只是限于篇幅,兹不详述。
我们在此重点讨论“公天下”的含义。实际上,“公天下”之主张并非儒家所特有,墨家和法家亦持此说,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公”是如何实现的。公的本义与私相对,即平分、共通之意,所谓“公天下”,亦与“家天下”相对,即天子位不私传子孙,而是揖让贤德,如《礼运》所言“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然而,在沟口看来,“公”亦有君主一己之德性的意思,因此“公天下”也无外乎是说君主身上须体现某种万民所期待的公共性和公平性,不然即被视为独夫民贼。这样看来,“家天下”也是实现“公天下”的一种路径。战国前期,因为“公天下”的理念,儒法墨诸家曾普遍推崇禅让制,然而随着实践上失败,大都普遍认可了君主世袭制,分歧仅仅在于,如何以“家天下”实现“公天下”。当时主要有两种方案,一是儒家的封建制,二是法家的郡县制。时势选择了后者。柳子厚说得好:“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秦政以私致公,那么封建制是否就是纯然的公呢?柳子厚不这么认为,“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因此,所谓封建制与郡县制都是“家天下”,个中区别不过是诸侯之私与君主之私。
在柳子厚看来,君主一人之私当然要好于诸侯之私,因为在郡县制下,毕竟郡县制所产生的官僚制打破了封建制的世卿世禄制度,让平民子弟能够具有上升的渠道,而秦始皇自己的亲族却无尺寸之封,无法享受因血缘而带来的世袭权力。因此,“公天下”的理念实际是因法家政制而得以实现的。沟口把儒家的“公天下”的政治经济理想全归于儒家,不能不说是蔽于儒而不见法。
这是和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和社会结构息息相关的。秦汉以后的土地制度以皇族土地所有制为主导,同时伴随着领主土地占有制和一定意义上的私有制,其中包括豪强地主所有制,以及农民的小块土地私有制。这样,社会的阶级结构主要表现为皇族、世家豪族和小农的三元结构。当土地兼并严重,士族和强宗豪右过于强大,就不仅侵害了小农的利益,而且会对皇权构成挑战。因此,皇帝为保持统治的稳固,总是倾向于强本抑末,通过限田、均田的经济方案,培育一个人口众多的小自耕农阶层,后来又通过科举制等政治方案,扶植一个非世袭的官僚阶层,以平衡世家豪族的权力。汉魏六朝,皇族与豪族之间的激烈斗争贯穿始终,而这也正是儒法斗争的社会基础,《盐铁论》中文学贤良与桑弘羊的争论,也正与此相关。但唐宋转型之后,士族衰微,皇权加强。宋明士大夫阶层转而开始积极推动士绅地主阶级的宗族实践,意欲以此作为封建宗法制的新的载体,弥合汪晖所说的“礼乐与制度的分化”。于是,宗族制度经历了一个平民化的过程,从世家豪族逐渐下移到庶族地主中,形成了“皇权不下县,县下皆自治”的权力格局。这时的儒法关系也从儒法斗争为主渐渐过渡到儒法互补为主。
因此,如果儒家伦理的担纲者在先秦是封建诸侯,秦汉以后则是士族地主,那么唐宋转型之后,这一担纲者的角色就变成了士绅地主。无论这些儒教担纲者与皇权的关系如何,在微观封建制(士族—士绅)与宏观郡县制(君主)的冲突循环之中,人民本身却从未在政治中出场,这庶几就是中国政制的法则(nomos)。儒家何时“人民”过?那些提倡儒家社会主义或人民儒学的论者恰恰忽视了儒家学说的社会基础,只是将其当做一种抽象的道德伦理和天道观念。
实际上,儒家“公天下”之理念,非但没有和社会主义有任何相似,后来反而在经过重新解释后变成了“自私自利”,成为富裕市民阶层的意识形态。作为士绅阶层的代表,黄宗羲和顾炎武重新阐释了儒家“公天下”的理念。按照沟口的看法,顾黄所言之“公”已内含着“私”,但又不再是皇帝的“一己之私”,而是要使民之“私”得到满足。然而,黄顾都只是简单地把君之私视为对民之私的侵夺,而没有考虑到诸“民”之私是否会相互倾轧侵害。这种撇开社会的阶级冲突,而把一切矛盾归结为君民冲突或官民冲突的思想,实际上和西方自由主义(而非社会主义)完全同构。黄宗羲认为:“向使无君,人各得其私,人各得其利。”这种对“自私自利”的肯定和对君权的质疑,也很自然地走向对封建制的倡导,顾炎武的“寓封建于郡县”即是如此。这种主张虽然被清朝皇帝所扑灭,但在清末又重新出现在富裕市民阶层的革命思想中,直到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被诉诸由国家自上而下实行整合的法家式方案所彻底取代。
如此看来,儒家与社会主义可谓方枘圆凿,反倒是与资本主义有着内在的亲和力。实际上,在人民公社解体之后,贫富开始分化,在市场社会的自然状态中,传统的血缘关系又成了唯一的依靠和安慰,地方宗族(尤其是南方沿海地区)开始复兴,而地方和国企也有再封建化的趋势,学界中封建制的声音又重新泛起。这可以说儒学“借尸还魂”的社会基础,儒家的阶级载体既然在过去可以由封建诸侯一变而为士族地主,二变而为士绅阶层,现在当然也可以再变而为富裕的市民阶层和社会精英——但与社会主义所宣扬的自由人的联合体相去甚远。如此,“中国模式”的“儒家社会主义”的论说,反不如当年“日本模式”的“儒教资本主义”更切中现实。
公式三:超验的共和社会主义=祭司+贵族+平民
如果说到目前为止,儒家社会主义的表述依然暧昧不明和矛盾迭出的话,蒋庆和贝淡宁最近在《纽约时报》发表的《我们的儒家宣言》,倒是包含了实质上的建构——一旦我们忽略其荒诞不经的外表。鉴于贝淡宁一直是“左派儒学”或“儒家社会主义”的鼓吹者,而蒋庆所重新阐发的公羊学也曾被刘小枫归为左派儒学,根据他们的具体说法,我们不妨把这个纲领视为一种新形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超验的共和社会主义(这里的“共和”取西塞罗混合制之义)。
蒋庆依据他所理解的公羊学理论,认为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来源有三:超越的神圣天道(天)、传统的历史文化(地)、人心民意(人),相应地,立法部门应当包含三个议院:通儒院(天)、国体院(地)、庶民院(人)。通儒院的席位尽归儒者,国体院则由孔门后人领导,其余成员由统治者和各大宗教领袖的后代中选出,庶民院则由大众选举产生。这里的庶民院,无疑相当于西方的平民院,而国体院则可等同于贵族院。至于通儒院,则是要在在制度层面落实公羊学中圣人当王的政治理想。君主或天子在三代之制中一直是天道的化身,然而,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施行的皆是霸道而非王道。除非圣人当新王,否则不义的霸道就不可能终结。在此,我们不妨把通儒院的首领,称之为大祭司,也就是神圣化了君主。在此,我们便看到了蒋庆宪制的本义所在,即祭司、贵族与平民三者的共和议政。这种设计
这种三元共和制很容易让我们联想到当代伊朗的神权政体,乃至印欧民族古老的三元结构。根据杜梅泽尔的印欧比较神话学研究,印欧原始神话秩序中的主神、战神和民事神,分别对应于其社会秩序中的祭司、武士和农牧民。和古代中国一样,祭司的首领——神王或巫王的神秘性在不断消减,最后世俗化为人间秩序的代表——君主,于是,祭司、武士和农牧人的原始三元结构,便转化成了古希腊罗马的君主、贵族与平民的古典三元政制结构。
祭司首领向君主的转变,伴随着巫术知识向哲学知识的转变。但徘徊于公共辩论和秘典传授之间的哲学,从未彻底褪去祭司时代的遗迹。作为祭司的后裔,一代又一代的所谓政治哲人,意图通过神学信仰或目的论的宇宙论,勾连起人间秩序与超验秩序之间的关联,并以超验秩序在人间的中介自诩。柏拉图的哲人王和公羊学中的圣人当王的论说,无不是这种僭政之梦的哲学书写。蒋庆当然并未全然沉入这种哲人的僭政迷梦之中,只是在众神消隐的时代,这种对神圣天道的追寻,是否只是刻舟求剑?且不论神学的世界观和目的论的宇宙论已经被自然科学击得粉碎,经历了五四启蒙和人民民主洗礼的我们,如何能够相信,一小撮人据说已经参通了天道,有资质代表天道议政发言呢?
蒋庆认为,西方中世纪为神圣合法性一重独大,至近世则变为民意合法性独大,这必将使民主政体缺乏权威和稳定性。对谙熟西方政治的学者而言,很容易证明蒋庆的这一断言并无根据,因为西方政制并非单纯的民主制而是混合制。但蒋庆的微言大义所针对的自然是中国想象中的西方政制,他认为,这种民主制除了需补之以超验之维,还必须通过国体院接“地气”——历史文化传统,用这一重合法性与之制衡。这个历史文化传统的担纲者自然是各界社会精英。然而,在家学不存、文化不昌、教养不再的爆发户横行今天,这些精英何以能代表历史文化传统呢?要让蒋庆国体院的设想可行,除非精英阶层重新垄断文化资本,形成新的象征权力。甘阳虽无心通儒院之设想,但他在保守历史文化这一主张上,却和蒋庆殊途同归。他的从富强到文雅的论说,在客观上迎合了新阶级的隐秘愿望。中国虽然已经有数千年的文化传统,然而“不燔六艺不足以尊新王”,一切旧文化、旧传统都被涤荡干净。但在那没有教养、没有文化的赤裸裸的毫无虚饰的人民开始的短暂出场之后,社会分化重新开始。为此,必须向西方学习,或者通过品味、兴趣和礼仪把自身与普罗大众区隔开来,或者通过垄断教育资源,开办博雅教育,提升本阶层的文化教养。总之,用各种文化资本树立自身的权威,把自己提升为历史和文化的化身。于是,各种建立于血缘、等级和资本的权力,都可以在国体院中被兑换为历史与文化的合法性。
余论
以上所述及三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家社会主义已经失败,儒家社会主义自相矛盾,而超验的共和社会主义也几近于神权政治。如果从现实政治出发来考量,如何实现三种力量——体现法家精神的现代君主即先锋政党、代表儒家的社会贤达和商界精英,以及人民群众——的共和议政,这是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未来的政制问题。澄清并勾连三者所担纲的法家传统、儒家传统和社会主义传统,亦不失为“通三统”的一条可行的文化路径。柯小刚、丁耘、白钢等青年学者都或多或少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这一方案,我们或许可以称之为世俗的共和社会主义。
只是,人民既已在政治和文化中出场,我们也就很难想象,历史会永远停留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中国历史上,底层的民间宗教从未提升为普世宗教,体现平民精神的先秦墨家也成绝学,因此,中国自秦以来虽然相比西方要更为平等,却从来缺少一套平民的意识形态,以及相应的平民组织形式。而儒法传统所体现的,究其根本,不过是土豪贵族或君主的一己之私和权力争夺,它们永远无法跳出历史的兴衰轮替和政体循环。社会主义在中国生根发芽,正是因为它承载着中华人民数千年的政治渴望。事实上,当下中国人民在争取权利与追求正义的时候,诉诸的正是社会主义传统,这是防止历史倒退的思想武器。对于这一点,也许再也没有人比共和国的奠基者毛泽东更加清楚这一点,我们都熟悉他在建国前夕的这段谈话:“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到了现在,我们愈加能够明白,这语境中的“民主”二字,寄托的正是一个古老国家尚未完全展开的梦想与希望。
(作者单位:天津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