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为什么要研究“礼物”? - 文章 - 当代文化研究
文章 > 张旭:为什么要研究“礼物”?
张旭:为什么要研究“礼物”?
关键词:
为什么要从事“礼物”的研究呢?“礼物”一词作为人文科学的一个术语,远非人人熟知。“礼物交换”作为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一个经典研究领域,只为人类学或社会学的专业人士所熟知;而在被结构主义推广成为人文科学的话语模式之后,它自身却被更时髦的理论话语(象征、交往、文化等)所取代;直到德里达的解构主义,尤其是他对“礼物”的解构之影响所及,“礼物”话语才超出纯粹人类学或社会学的领域而成为人文科学场域中的关键词。今天,“礼物”正激发人们以一个全新的视角去审视我们旧有的各种知识
选自《礼物:当代法国思想史的一段谱系》,
北大出版社,2013年
 
 
 
为什么要从事“礼物”的研究呢?“礼物”一词作为人文科学的一个术语,远非人人熟知。“礼物交换”作为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一个经典研究领域,只为人类学或社会学的专业人士所熟知;而在被结构主义推广成为人文科学的话语模式之后,它自身却被更时髦的理论话语(象征、交往、文化等)所取代;直到德里达的解构主义,尤其是他对“礼物”的解构之影响所及,“礼物”话语才超出纯粹人类学或社会学的领域而成为人文科学场域中的关键词。今天,“礼物”正激发人们以一个全新的视角去审视我们旧有的各种知识范式。
 
“礼物”一词首先是作为二十世纪西方人类学中的一个重要领域而获得其重要意义的。这就是“礼物研究”领域。“礼物研究”在西方人类学中的源起,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纪末西方人类学对古式社会的礼物交换习俗与礼物经济模式的研究:“美国人类学之父”博厄斯(Franz Boas)考察了哥伦比亚的夸扣特尔人的礼物交换习俗,“民族志之父”马林诺夫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在其经典的《西太平洋上的航海者》(1922)中详细描述了特罗布里恩德群岛上的美拉尼西亚人的礼物交换习俗“库拉贸易”。 二人奠定了西方社会学和人类学中“礼物研究范式”的地位。而他们的田野调查和民族志记述,后来也成为“法国社会学之父”莫斯(Marcel Mauss)写作《礼物》(Essai sur le don,1924)一书的重要参考资料。 博厄斯、马林诺夫斯基和莫斯是人类学和社会学中“礼物研究”领域的奠基人。
 
莫斯在一战后发表的《礼物》一书其影响力虽比不上韦伯(Max Weber)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1905),却绝对算得上二十世纪法国社会学以及“礼物研究”的奠基性的经典之作。它开创了礼物交换的“人类学的经济学”和“文化人类学”范式,奠定了“礼物研究”在法国当代思想中的重要地位。莫斯起初在《礼物》中试图追随马林诺夫斯基探求原始社会的“原始经济”的大思路,破除西方人对与商品经济相对的“自然经济”比较原始的偏见。莫斯指出,礼物交换的“经济—道德”一体的模式中,有意识的慷慨好客和“回赠的义务”同时也伴随着无意识的间接地获得经济利益。在礼物交换习俗中,道德情感的义务也是推动经济流通的潜规则,物的交换也是人的交换和整个社会性的再生产,而活跃的节庆仪式也预设了共同体的归属与契约同盟的和平。莫斯不仅深刻地揭示了“礼物经济”及其所体现的道德—法律原则,而且将“礼物交换”作为理解古式社会的经济与道德、法律与契约、巫术与神话、婚姻家庭以及整个社会形态的根本途径和基本模式,开辟了一条理解和阐释古式社会的“文化人类学”之路。
 
 
莫斯的礼物研究是一个集大成之作,也是一个开启后来礼物研究的奠基之作,它确立了法国二十世纪文化人类学研究的基本范式,在欧洲礼物研究史中具有首屈一指的地位。从莫斯开始,从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évi-Strauss)到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鲍德里亚(Jean Baudrillard)对礼物交换以及社会交换的文化象征维度的研究,从葛兰言(Marcel Granet)到巴塔耶(Georges Bataille)对礼物交换习俗的仪式与献祭的意义的深入发掘,从古尔德纳(Alvin Gouldner)到美国的萨林斯(Marshall Sahlins)、韦娜(Annette Weiner)对莫斯论“礼物之灵”的再阐释……可以说,由莫斯开创的“礼物研究范式”一直是二十世纪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中最活跃的领域之一。 法国人类学和社会学以及文化批判、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之所以呈现出不同于深受韦伯思想影响的德国和美国思想的风格,莫斯以及他的老师涂尔干(Émile Durkheim)所开创的学派对当代法国思想无所不在的影响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莫斯的礼物研究不仅推动着法国当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的发展,而且还通过列维-斯特劳斯和巴塔耶的中介,激发出文化批判、哲学和神学等相关领域的各种新思想。列维-斯特劳斯掀起的结构主义思想革命对二十世纪下半叶法国思想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而巴塔耶深受莫斯的“夸富宴”研究的激发,发展出一套关于献祭和耗费的人类学批判的激进哲学,不仅深刻地影响了福柯(Michel Foucault),而且对德里达(Jacques Derrida)也有影响。
 
基于巴塔耶对礼物交换和“有限经济”的批判,德里达在《给予时间:伪币》(1991)中解构了莫斯的礼物研究范式。德里达指出莫斯的礼物研究所面临的“礼物交换的困境”,即“礼物一旦交换,就将不成其为礼物”,也就是说,“礼物交换”或礼物经济的“交换性”摧毁了礼物的纯粹“赠予性”,也摧毁了礼物之为礼物本身。看起来莫斯谈到了礼物现象的方方面面,比如礼物交换习俗、赠礼的慷慨、回赠的义务、礼物经济、夸富宴和耗费、礼物的和平契约等等,却单单遗忘了礼物之为礼物乃在于礼物的纯粹赠予的事件性。恰恰是礼物交换的可能性导致了礼物的纯粹赠予事件之不可能。礼物一旦被赠予者或接受者或双方承认是礼物,礼物也就不再成其为礼物,反而会转为“债务”或“毒药”。于是,礼物经济就此而言乃是“债务”经济。德里达认为,礼物之为礼物在于不可预料和不可算计的礼物赠予事件,而其可能条件又在于,在礼物赠予时需要对礼物和赠予行动积极遗忘。只有解构礼物的“在场形而上学”和因果逻辑,才能迎向礼物赠予事件的到来。德里达晚年解构礼物的思想,与他的“幽灵”、“弥赛亚”、“哀悼”、“好客”、“友爱”等一系列主题共同构成了“不可解构的正义”的政治哲学,礼物主题可以说是德里达晚年解构实践的一个重要“分形”。
 
不过,德里达解构礼物的方式也遭到了更有力的挑战。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德里达与他的学生马里翁(Jean-Luc Marion)围绕“礼物”主题(在1997年9月维拉诺瓦大学“宗教与后现代主义”会议上)曾进行了一场“解构主义与礼物现象学”之间的论战。 当然,德里达与马里翁之间有共同的出发点,即从礼物纯粹的赠予性去批判礼物交换的经济性。他们之间的分歧在于,礼物赠予本身到底是可能的还是不可能的。论争最终反应了二人之间以礼物赠予事件克服“在场形而上学”的两种不同哲学取向:“解构主义”与“礼物现象学”。
 
马里翁从胡塞尔(Edmund Husserl)和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那里接过了以现象学解构传统形而上学的“存在论神学”和“在场形而上学”的问题意识,又从列维纳斯(Emmanuel Levinas)和亨利(Michel Henry)那里学到从“神学的可能性”的视野深化“现象学本身的可能性”的进路,他还吸收了德里达的解构思想,融会贯通,独辟蹊径,建构了所谓的“被给予性现象学”,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整套“礼物现象学”的观念。马里翁不再将现象学局限于意识还原的方法,而是深入探究现象学本身的现象性的不可见的视域,提出最原初的自我给予的“被给予性”作为现象学还原的基本原则。马里翁用现象学的“被给予性”概念去阐发“礼物现象”的“现象学与神学”的维度,推进了海德格尔、列维纳斯、德里达这三大哲学家超越存在论神学、解构形而上学的思想进路。可以说,马里翁的《还原与给予》(1989)、《被给予》(1997)和《论溢出》(2001)的“被给予现象学”三部曲,不仅代表了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法国哲学的最新发展趋势,而且也代表了法国最近二三十年来的“现象学的神学转折”运动的最高成就。而马里翁与德里达之间关于“礼物现象学”与“礼物解构”的论战,也被很多人视为世纪之交法国哲学新老两代领军人物之间的一次交锋。
 
综上所述,“礼物研究”在当代法国思想史中的这段思想谱系,发端于莫斯的“礼物人类学”,期间经过了两个在当代法国思想史上影响深远的人物列维—斯特劳斯和巴塔耶对莫斯的礼物研究范式的批判,在德里达的“礼物解构”与马里翁的“礼物现象学”的新哲学话语模式那里达到一个顶峰。而要深究德里达与马里翁哲学话语的渊源,就不能不论及尼采和海德格尔这两位最伟大的德国哲学家对他们的决定性的影响,也不能略过他们的老师列维纳斯这位二十世纪下半叶法国最富原创性的哲学家。
 
当代法国思想史中“礼物”的思想谱系的叙事大体上基本上可以分为三段:第一部分从莫斯的礼物研究开端,集中于莫斯、列维—斯特劳斯和葛兰言对古式社会的礼物交换习俗的文化人类学意义和社会学意义的解释,以及巴塔耶在“尼采的伟大的探索精神”的激励之下对莫斯的礼物交换的经济—道德模式的批判。第二部分从社会学和文化人类学的研究视野转向纯哲学的思辨,集中于就“何为赠予的本体”问题海德格尔与列维纳斯的哲学论辩。如果礼物赠予的施事者不再是占有性的“自我”或“主体”之事,且礼物赠予与交换也不是因果性的逻辑与实体性的在场呈现,那么礼物赠予者和礼物赠予事件到底是什么以及到底如何?事件的发生或礼物的赠予,到底是海德格尔所说的“存在”,还是列维纳斯所说的伦理的“他者”?第三部分集中于德里达的“解构主义”与马里翁的“礼物现象学”之间关于“礼物赠予的不可能性”的论争,他们共同推动了“礼物赠予事件”的新哲学话语模式,代表了法国当代哲学的最新发展,是“礼物”的思想谱系叙事的重心所在。
 
“礼物”何以能成为当代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中的一个“关键词”呢?显然,“礼物”并不是简单的物质性的物,而是在“礼物之成其为礼物”的事件中所呈现的纷繁复杂的神人关系、物我关系、社会交往关系和文化象征关系。 这种关系可以宽泛地称之为“礼”,它凝结着人类的个体德性、集体交往行动、道德情感、想象与象征、巫术与宇宙论观念以及整个社会的一整套生活方式。这一点特别体现在古式社会中。在古式社会中,礼物赠予、交换、接受、回赠、保存、献祭和仪式等现象呈现出丰富的社会性、关系性和象征性的内涵,可以用来作为理解整个社会的交往行动体系、共同体的神圣性观念、物我人己交融的源初经验以及共同体之间的和平联盟等的基本范式。
 
礼物现象具有一种独特的“交换的对称性”与“赠予的不对称性”并存的“双重结构”,用亚里士多德的术语来说,它具有“分配主义”与“交换正义”的双重维度。因此,礼物现象不仅在莫斯和列维—斯特劳斯那里被用来作为理解人的社会性、道德义务和有机团结、交往行动和交往体系、文化象征结构以及原始经济的一种模式,而且还被用来作为理解宗教性、神圣观念或弥赛亚观念的一种话语模式,比如在德里达与马里翁那里所展现出来的不同的弥赛亚模式。此外,礼物交换具有“非竞争性”与“竞争性”两种形式,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机制,在竞争性的礼物交换中,等级、荣誉与权力的因素更为突出。在礼物交换中,既包含礼物赠予的等级性,也包含礼物交换的交互性,因此,就形成了不对称的“债务模式”和对称性的“义务模式”。总而言之,礼物现象所包含的现象的丰富性,在得到充分解释之后,可以被用作阐释各种社会现象或思想的理论话语模式。阿多诺在《最低限度的道德》中就曾指出,“礼物赠予关系”是所有未被扭曲的交往行动的原型。
 
因此,“礼物”看起来是个不起眼的主题,一旦我们深入到当代法国思想做一番深入考察就会发现,“礼物”一词实际上横贯和渗透于人类学、社会学、经济学、文明批判、哲学、神学等诸多领域之中,基于礼物现象的诸多“双重结构”的各种家族相似的用法,使得“礼物”不仅在“文化人类学”和“人类学的经济学”中发挥了范式的功能,而且也在克服主体性和在场形而上学的“解构主义”和“礼物现象学”中成为不可或缺的话语模式。我们将跨越不同的人文学科领域,梳理当代法国思想史的“礼物”主题的观念谱系,着眼于“礼物”的问题意识在法国当代思想中的发端、发展脉络、接受效果史和观点论战,叙述“礼物”的问题域与范式的变迁,并由此对当代法国思想趋势做一点前瞻性的分析。
本文版权为文章原作者所有,转发请注明本网站链接:http://www.cul-studies.com
分享到:

相关文章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