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哲: 饥饿、财产、尊严与小生产者的梦想——20世纪80年代早期的乡村故 - 文章 - 当代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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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哲: 饥饿、财产、尊严与小生产者的梦想——20世纪80年代早期的乡村故
关键词:小生产者 饥饿 乡村
本文以1980年代早期三个颇具代表性的文学文本:张一弓的《犯人李铜钟的故事》、高晓声的《李顺大造屋》、何士光的《乡场上》为例,试图探究什么是1980年代早期的乡村故事。1980年代的乡村叙述通过将“饥饿”、“财产”、“尊严”这三个符号组织进自己的话语体系,从而建构起的是一个关于“小生产者的梦想”的乡村故事。这一关于乡村的新的想象不只是在经济层面而言的,还指向政治层面,因为它还包含着某种“正义”的理念,它存在着对生活和世界的一种总体性的构想,所以,1980年代早期的乡村故事是饱含能量的
引言
 
随着70年代末期农村土地所有制改革的推行,以及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的实行,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1]。文学也有力地介入到这一改革过程之中,从对过往历史的否定,开始转化为对未来新的想象和创造,农村的改革为其提供了实际的可能性。这种“新的想象和创造”建构起来的实际上是一种自己为自己劳动的“小生产者的梦想”,或者说一个“自足性的日常生活空间”。而具体到写作上,1980年代关于乡村的文学写作都倾向于以某些符号或概念——比如饥饿、财产、尊严等来组织小说的叙述,呈现乡村的变化并进而确认农村变革的合法性。当然,这样的写作并不只是为改革在文化上确立合法性,文学家之所以这样来讨论乡村,一方面考虑到乡村的实际情况有关,另一方面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是将“乡土”当成一个更大的符号系统来使用,从而寄托写作者自身对生活和世界的理解。所以,虽然由于此时期文学关于未来的想象(这其实是一种非现代化的想象)与1980年代对现代化的追求存在矛盾,因而这种“想象”实际上只是一种幻觉。可是我们却不能否认这种幻觉所包含的能量:它不仅包含“经济”的面向,还包含一种正义的理念——包含着对公平、尊严、正义等社会主义理念的坚持,它是一种对生活和世界的“总体性”的构想[2]。
而只有对1980年代早期的乡村故事、对一种关于乡村也同样是关于生活和世界的“总体性”的想象进行理解和讨论,我们才可能更好地认识从1980年代中后期开始,传统的乡村秩序如何走向崩溃,以及1990年代中国乡村所遭遇的问题及其起源。因此,本文主要以《犯人李铜钟的故事》、《李顺大造屋》、《乡场上》这三个创作于1980年代早期的文本为对象[3],讨论文学如何将“饥饿”、“财产”、“尊严”这三个符号组织进自己的话语系统,从而建构起一个怎样的乡村故事。
 
 
 
 
 
吃饱肚子”的合法性
 
在这一时期反映乡村变革的文学作品中,张一弓在1980年创作的《犯人李铜钟的故事》(以下简称《犯人》)是有些特别的。它不同于同时期作品的轻松、乐观的叙事风格,而略显悲哀和沉重。实际上,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我们不能将这篇小说归入“反映乡村变革”这一范畴,因为它讲述的是60年代大饥荒这一历史事件,所以,它容易被纳入“伤痕文学”、“反思文学”的语境中。但是,张一弓超越了所谓“伤痕”、“反思”式的“诉苦”的局限性,真实呈现了“大饥荒”年代的历史真相[4]。从而,在另一种意义上为乡村的变革提供了支持,因而它也参与到了1980年代文学对乡村的想象之中。
 
《犯人李铜钟的故事》讲述的是“大饥荒”年代,李家寨党支部书记为救村民,铤而走险,私自借用国库粮食的故事。小说并没有将“大饥荒”的原因归结为“天灾”,而是主要将其归之为“人祸”—是“坏干部”杨文秀的“反瞒产”导致了“饥荒”。而之所以“反瞒产”,当然与杨文秀想向上级邀功有关,但根源在于集体化时代的政策号召,即小说中所提到的“理论界提出了一国能不能首先进入共产主义的问题”。所以,实际上,《犯人李铜钟的故事》就是一个解构“集体化”的合法性的故事。而讲述故事的时间—1980年乡村正开始经历剧烈的变革,所以,《犯人》这篇小说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触及到了农村变革中的经济政策。但是,张一弓却没有将其处理成图解政治的“运动文学”,反而让人觉得看了这篇小说后“灵魂受到震动”,甚至“无法制止自己的泪水夺眶而出,痛苦不已”[5]。
 
这既与张一弓“听从时代的召唤”有关,也与其善于谋篇布局有关。张一弓并没有直接讨论集体化合理不合理这一问题,而是征用了一个最具身体感觉的符号——“饥饿”来组织叙述。故事真正开始是在第二部“春荒”,“春荒”的开头便告诉我们:“自从立春那天把最后一瓦盆玉米面糊搅到了那口装了五担水的大锅里以后,李家寨大口小口四百九十多口,已经吃了三天清水煮萝卜。晌午,‘三堂总管’——三个小队食堂的总保管老杠叔,蹲在米光面净的库房里,偷偷哭起来:“老天爷啊!嗳嗳嗳嗳……你睁睁眼吧,……你不能叫俺再挎要饭篮,嗳嗳嗳……。”[6]张一弓曾坦言:“我甚至偏爱生活中的特异事件和异常尖锐的矛盾冲突……这也许有利于表现重大的社会矛盾,有利于在较为广阔、雄浑的历史途径上描绘自己的人物,有利于给较多的读者带来较为强烈的感染力。”[7]而“饥饿”作为一种“特异事件”,显然能如张一弓所愿给人带来强烈的感染力,但更为重要的是,张一弓将“饥饿”放置在“国家”与“个人”的矛盾冲突中,从而展开一场关于到底是吃国库的粮,还是不得不“忍饥挨饿”的辩论。而这,才是整个故事的核心内容,也是故事最揪人心弦之处。
 
冲突起源于快步“跃进”“共产主义社会”的号召,为此,“带头干部”杨文秀为向上级邀功虚报产量,使李家寨的口粮也成了上交给国家的“公粮”,于是,李家寨的村民们陷入严重的“饥荒”中。实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李家寨党支部书记李铜钟选择了动用国库的粮食。因此,当涉及“国家在前,还是个人在前”这一问题时,《犯人》选择了个人在前,国家在后。所以,此时此刻《犯人》中的“饥饿”已经不是简单的生理感觉,更是一种能够“以下克上”的合法性的来源。它使整个李家寨进入一种“例外状态”,如阿甘本所言:“法与人类生命/生活之间关系的建立正在于法与某种‘无法’之间关系的建立。简单地说,法透过自身以悬置的方式设定为无法,而将生命纳入治理。而这个悬置的设定、排除的纳入,便是例外。”[8]也就是说,当“饥饿”危及李家寨人的生命时,所谓的“国法”(私自动用国家粮库为触犯国法)被暂停使用,而以“为生命立命”、“民以食为天”为表征的“无法之法”被征用,这种“无法之法”来自一种人类生活中的规范性,包含传统习俗、宗教戒律、道德良知等等。它才是最高的原则,是根本的法理。所以,当案发之后田振山问胁从犯——朱老庆:“你是粮站主任,你懂不懂这是犯法行为?”,朱老庆回答:“懂,我懂,首长,可人是铁,饭是钢。”这样的回答虽没有深奥的哲理,却有着极其强大的说服力。
 
正是因为“为生命立命”这样的最根本的法理的存在,李铜钟的行动获得了村民的一致支持和拥戴。唯独老杠叔,对吃国库感到犹疑和不安,在搬运公粮之前,老杠叔不停地向毛主席乞求原谅。有评论认为张一弓之所以设计“老杠叔”这一角色,是一种“投机”和“世故”的表现。因为“即便是特殊状态下的违法行为,如果表述不当也还会威胁到党和国家的威信,尤其在政治局势尚不明朗的新时期初期,表述上的越轨还是会给作家本人带来麻烦,通过让人物忏悔和自我归罪的方式,张一弓将这种“‘违法’再度纳入到国家意识形态框架之中”[9]。这样的说法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因为《犯人》这篇带有一定“攻击性”[10]的小说确实在当年越过重重阻拦获得过“优秀中篇小说奖”。但是我更愿意相信,如果从当时的历史语境出发,老杠叔的表现具有很大程度的真实性。实际上,通过文本,我们可以看到“饥饿”所具有的“以下克上”的合法性在老杠叔的“万不可吃违法粮”到“不得不吃违法粮”,以及“由生到死”这一相连带的过程中其实得到了强化。同时,“悬法中的行动既非执法、亦非违法、甚至也不是立法”[11],也就是说,李铜钟带领村民搬运国库粮食这一不顾国法的行为,因为发生在特殊的语境中——“饥荒”,所以虽然此时“悬法”本身具有了合法性,但也并不意味着“国法”被彻底否定,也正是因为此,李铜钟心甘情愿认罪伏法。
 
这里其实还涉及的是“讲述故事的时间”与“故事讲述的时间”哪个更为重要的问题。我以为,在《犯人》而言,“讲述故事的时间”应该是更值得注意的。因为当我们选择了某个历史时刻作为讲述的年代,其重要依据,无疑是我们所置身的社会现实。因此,张一弓选择在1980年讲述一个1960年代的故事,显然与当时正在进行的乡村变革有着极为密切的关联。小说中李铜钟去粮库向朱老庆“借”粮食时的对话可以看作是作者意图的显露,“要是李家寨都是懒虫,把地种荒了,那我就领着这四百九十多口,坐到北山脊上,张大嘴喝西北风去,那活该!可俺李家寨,都是那号最能受苦受累的‘受家’,谁个手上没有铜钱厚的老茧,谁个没有起早贪黑的跃进?他们侍候庄稼,就跟当娘的打扮他们的小闺女一样。”[12]这段话的潜在意思是:李家寨的人干活都很勤快,可是依然挨饿,这显然是对“劳动”的否定,而在1960年代的语境中,这种“劳动”即指“集体劳动”,因此,张一弓是要以“饥饿成灾”解构集体化的合理性,表明张一弓认识到了“集体化”的无理性,但是他的目的并不是要否认“国家”或者“社会主义”的合理性,相反,以对“集体化”的否认来为改革提供合法性,这其实是对“国家”的肯定和支持。因此,我们最后会看到,虽然从张一弓的表层叙述来看,李家寨的“饥荒”主要被归结为“下面”与“上面”的脱节:比如带头干部杨文秀的为邀功而“反瞒产”,田振山自我忏悔因为太忙没有亲自到村里调查情况,甚至以老杠叔之口来证实确实是因为被大风吹断才导致党中央对李家寨这场严重的饥荒的不知情,当电话线接通后,党中央采取了有力的善后措施,而没有直接来否认国家政策(这里指集体化)。但是在小说的结尾,张一弓借田振山内心的呼喊——“记住这历史的一刻吧!战胜敌人需要付出血的代价,战胜自己的谬误也往往需要付出血的代价,活着的人们啊,争取用较少的代价,换取较多的智慧吧!”[13]强调了“过去”是谬误和教训。
 
另一方面,张一弓在呈现那段严酷的历史时,不断在字里行间表露出对党和国家的信任,也与革命记忆的影响有关[14],这也正是《犯人》不乏感染力的原因之一。并且,这一记忆中包含的关于“土改”的记忆在这里格外重要。土改让农民自己成为了土地的主人,从此可以“自己为自己干活”。集体化让这种“记忆”“深埋”,但是“‘深埋’的行为本身意味着一种个人梦想的破灭,也意味着这一破灭的不甘以及再度复兴的希望,”[15]所以,当“‘集体劳动’在现实中受挫,这一‘记忆’以及‘记忆’的叙述,就会对这一生产方式提出终结的要求。”[16]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仅可以理解在张一弓的叙述中,在遭遇“大饥荒”时“老杠叔”与“李铜钟”依然相信党和国家,也可以理解为什么1980年代的农村改革(包产到户,自己为自己劳动)某种程度上效仿了“土改”模式——因为“集体劳动”解决不了人的最基本的生理需求:填饱肚子,“土改”式的生产方式却能让农民“翻身”过好日子[17]。
 
 
 
 
 
自己为自己造屋:一种个人梦想的实现
 
如果说,《犯人李铜钟的故事》只是潜在地否定了集体化的合理性,从而支持了乡村改革,却并没有明确给出一个关于当个人退出集体之后的乡村图景的话,那么《李顺大造屋》则告诉我们“要有属于自己的房子”。于是,我们会看到,当基本的生理需求“饥饿”被组织进“财产”这个话语系统的时候,涉及到了对未来生活的一种梦想,因此一种新的愿望和欲望被生产出来:李顺大要造的是三间大瓦房。所以,《李顺大造屋》实际上完成的是将中国现代性想象的实质落实在小生产者身上。
 
当然,李顺大造屋的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小说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铺陈李顺大造屋所经历的五个阶段:第一、土改时期,因为分到“六亩八分好田”,加上自己“浑身的劲倒比天还大”,李顺大下决心要造三间屋,到1957年底,终于买回了三间青砖瓦屋的全部建筑材料;第二、公社化时期,因为“天下已经大同,再不分你的我的”,李顺大三间屋的建筑材料统统归了公;第三、公社化失败,李顺大血本无归,造屋的念头却依然生生不息,所以他又为造屋准备起来,不同的是,因为上次的教训,这一次李顺大只存钱,不存材料,虽然这个时期物资丰富,什么都敞开供应;第四、文化大革命时期。这时的李顺大不仅准备好的二百一十七块造屋钱被没收了,还被关押进了牢房,等到放出来时儿子已经十九岁了。因为屡遭挫折,造屋的念头有过动摇,但最终还是坚定了下来,并又开始了行动;第五、1977年冬天,李顺大家忽然忙碌起来,因为造屋的材料又终于买齐了,李顺大造屋的梦想终于可以实现了。当我们看到李顺大怀揣着“造屋”的梦想走过了这五个阶段,梦想终得以实现时,不得不问的是:李顺大为什么要造屋?是什么让李顺大历尽坎坷之后最终实现了梦想?围绕这两个问题可以展开更多的讨论。
 
不妨先回来看故事的开头,“老一辈的种田人总说,吃三年薄粥,买一头黄牛。说来似乎容易,做到就很不简单了。试想,三年中连饭都舍不得吃,别的开支还能不紧缩到极点吗?何况多半还是句空话!如果本来就吃不起饭,那还有什么好节省的呢!”[18]显然,“吃饱饭”是最根本要领;第二段转而又告诉我们,“李顺大家从前就是这种样子。所以,在解放前,他并没有做过买牛的梦。可是,土地改革以后,却立了志愿,要用‘吃三年薄粥,买一头黄牛’的精神,造三间屋。”[19]显然,当能够摆脱“饥饿”之后,李顺大有了“造三间屋”的梦想,而《犯人李铜钟的故事》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参与到对乡村未来的想象之中。但是,在此需追问的是李顺大在解决了温饱问题之后,其作为一种新的欲望的“三间屋”的梦想是如何被生产出来的?小说是这样来叙述李顺大造屋的原因的,“李顺大的爹、娘,还有一个周岁的弟弟,都是死在没有房子上的。他们本来是船户,在江南的河浜里打渔,到处漂泊……到李顺大爹手里,这只木船打不得鱼虾了。一家人改了行,有的拾荒,有的用糖换破烂……那一天,李顺大带了十四岁的妹妹顺珍上岸,一个换破烂,一个拾荒……天亮后赶回陈家村,爹娘和小弟冻死在一家农户大门口……穷人受的灾,想也想不到,说也说不尽……没有房子,唉!”[20]这一段苦难回忆显然成了李顺大造屋的最大动力,为李顺大造屋带来了情感和伦理上的巨大合理性。
 
这里其实涉及“欲望”与“需要”的区别这一话题,连带的另一个话题是:使用价值与符号价值的区分。费孝通认为在乡土社会中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欲望代表着一种“缺乏”,“缺乏”是先于“行为”的,属于一种自觉的、非理性的行为,当欲望被满足后,行为便会结束;而需要是来自现代社会(消费社会)的概念,是一种理性的行为,不是因为“缺乏”而存在,而是被生产出来的。欲望与需要的区别相当于“味觉”与“营养”的区别。而“味觉”与“营养”的区别其实就是“使用价值”与“符号价值”的区别[21]。显然,高晓声是将李顺大“造三间屋”的愿望处理成费孝通意义上的“欲望”也即使用价值的,李顺大因为没房子曾经失去了爹娘和小弟。在这个意义上,李顺大“造屋”的梦想与《犯人李铜钟的故事》中的“吃饱肚子”的愿望占据着同等地位。当然,我的主要目的并不在于分析李顺大造屋的梦想到底是欲望还是需要,而是从文本的脉络来讨论为什么李顺大的愿望历经坎坷之后才得以实现。其实高晓声讲故事的方式——历史事件的时间先后顺序,就已经在回应这一问题——“土改”让李顺大产生了“造屋”的想法并具备了造屋的物质条件;合作化使这个梦想落空;改革开放[22]使这个梦想成功。按照这一逻辑,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高晓声对“合作化”的否定,对“土改”和“改革开放”的肯定,这一肯定,是通过作为生存资料的“三间屋”(财产)的确认得以实现的。
 
同时,这一对“财产”的确认中,实际还隐含着对李顺大“个人劳动”的肯定。小说中有一段李顺大身体的细节描写——“那时候,李顺大二十八岁,粗黑的短发,黑红的脸膛,中长身材,背阔胸宽,俨然一座铁塔。”[23]高晓声是以一种赞美的方式在描绘这样一个劳动人民的身体的,所以,他又接着写道,“他觉得浑身的劲倒比天还大,一铁耙把地球锄一个对穿洞也容易,何愁造不成三间屋!”[24]正是因为有着健壮的身体,李顺大才乐观而又坚定地带领全家“开始了一场艰苦卓绝的战斗,它以最简单的工具进行拼命的劳动去挣得每一颗粮,用最原始的经营方式去积累每一分钱……只要一有空闲,李顺大就操起祖业,挑起糖担在街坊、村头游转,把破布、报纸、旧棉絮、破鞋子等废品换回来,分门别类清理后卖给收购站,有时候能得到很好的利润。”[25]就这样,李顺大靠着自己的劳动买回了三间青砖瓦屋的全部建筑材料。当然,这是土改时期的故事,到了合作化时期,“个人劳动”是不具备合法性的,所以,李顺大的造屋材料全部被收归公有,“文革”结束后,李顺大造屋的念头曾动摇过,因为“身体”不如从前了,没法再“劳动”了,但后来他又坚定了信心,因为虽不能锄地,却还可以重操旧业:收破烂、换糖,最终实现了造屋的梦想。所以,在作家的叙述脉络中,李顺大梦想的实现始终依靠的是自己不懈的劳动,这无疑是对“个人劳动”合法性的确认。因此,我们会看到一种如本文在第一章中所提到的“重回土改”的诉求:“土改”将土地从地主手中拿了回来,于是才能有“包产到户”,农民才可以自己凭借自己的劳动,实现自己的愿望和梦想。
 
由此可见,高晓声在《李顺大造屋》中,围绕“财产”这一概念展开叙述,从而将现代性想象的实质落实在李顺大这样一个“自己为自己劳动”的小生产者身上。这种想象在1980年代早期得到了大多数作家的认同,无论作家是否自觉地认识到这种想象存在的问题及其可能性。这种想象其实是与1980年代改革初期的内在动力联系在一起的——也即一种总体性的对于世界的想象:既强调经济,这一经济却又不脱离所谓“正义”的理念。表现在1980年代的乡村书写中,则是小说中“自足性的日常生活空间”的出现,这一空间仿佛可以抵挡所有外力的侵袭。这实际上是一种幻觉,也正因为这种幻觉,使得这一期的文学有了一些浪漫主义色彩,这不仅被为造屋梦想坚持不懈的李顺大表征出来,更突出体现在同时期的另一篇小说——何士光的《乡场上》的表述中。
 
 
 
 
 
个人劳动与尊严:自足性的日常生活空间的确立
 
与《李顺大造屋》一样,《乡场上》同样讲述了一个极为普通的乡间日常生活故事,故事就发生在梨花屯的乡场上。梨花屯的“贵妇人”——男人在乡场上食品购销站当会计,家里开肉铺的罗二娘,要求冯幺爸——一个在梨花屯乡场上的“出了名的醉鬼,破产了的、顶没用的庄稼人”为自己的孩子作伪证,证明乡场上的苦命女人“任老大女人”的儿子打了罗二娘的儿子。而曹支书作为干部,负责处理这场纠纷,但实际上与罗二娘互相勾结。纠纷最后以冯幺爸揭穿了罗二娘的“诬告”结束。经由这样的“复述”,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这其实是一个关于“尊严”的故事,因为冯幺爸这个顶没出息、胆小怕事的庄稼汉,竟然可以公然对抗罗二娘和曹支书,为乡场上的“下等人”任老大的女人说话。并且,这一公然对抗的行为获得了乡场上的人们的喝彩,于是,大家猛然发现“从去年起,冯幺爸是不同了,他不大喝酒了,也勤快了”。问题是,冯幺爸的“变化”和尊严感是从何而来的呢?小说明确告诉了我们答案,是因为实行“责任田”,责任落实到人,这意味着冯幺爸从此不需仰仗他人,靠自己种地产粮便可以过活。于是,我们会看到何士光将“财产”这一符号组织进“尊严”这一形而上的概念,其目的正在于其在创作谈中表明的“要把心里的感受、把对过往的日子的恨和对现今的改革的爱喊叫出来”[26]。
 
但是,这样的一个故事的结构实际上却又略显简单和单薄,正如何士光自己所言:“我结构故事的能力确实很低,因此,我就只是选了一个纽带,只要这个纽带能把我的一组人物串拢来,让我能从中陈述他们之间的本质的联系,我就不胜高兴了。”[27]但是,又不得不说的是,相对于其它一些图解政策的小说,《乡场上》无疑是成功的,它的结构虽然简单,却有着高度的技巧性,或者也正是因为结构的简单,才需要更好的技巧,才能使小说更具说服力,反映更丰富的内涵和意蕴。所以,相对于《乡场上》的主题,其表达主题的方式更加值得我们关注,因此,《乡场上》的重要性不仅在于这是一个关于“尊严”的故事,更在于作者如何讲述一个“尊严”的故事。
 
实际上,《乡场上》采用的叙事方式极为平实和简单,仿佛在向我们娓娓道来一个日常生活中的寻常故事,随意而亲切,这便是所谓“讲故事”的方式和氛围。这显然与何士光试图营造一种“生活化”的场景有关,正因为此,他将地点选择在“乡场上”,而事件则是两个女人之间日常的生活纠纷。这样一种轻松、随意的氛围,与小说主要采用“第三人称全知视角”有关。这实际上是一个悖论,因为“全知视角”常给人俯视一切的压抑感。但关键点恰恰在于——尽管《乡场上》采用了全知视角的叙述方式,可是叙述者却并没有以“居高临下”的俯视姿态来讲述故事,相反,则是以一种平视的眼光在远处静静打量乡场上发生的一切。这种“远远打量”又区别于冷眼旁观,它与叙述者的“自信”有关,所以,与其说《乡场上》随意而亲切的气氛来自于叙述者的“平视”和“远观”,不如说正是来自于其笃定“任老大女人”会胜利的自信。这种“自信”在文本中不时表现出来,比如,经由叙述者“看”罗二娘与任老大女人的不同态度表征出来。在叙述者的眼中,罗二娘无疑是丑陋的——“你看她那妇人家的样子,又邋遢又好笑是不是?三十多岁,头发和脸好像从来也没有洗过,两件灯芯绒衣裳迭着穿在一起,上面有好些油迹,换一个场合肯定要贻笑大方”[28];而任老大女人则极其可怜,“苦命的女人嫁给一个教书的,在乡场上从来都做不起人。一身衣裳,就和她家那间愁苦地立在场口的房子一样,总是补缀不尽;一张脸也憔悴得只见一个尖尖的下巴,和着一双暗淡无光的大眼睛”[29];与此同时,小说中偶尔也会跳出第二人称叙述,比如,“你以为,得罪罗二娘,就只是得罪她一家是不是……既如此,在这小小的乡场上,我们也难苛求他冯幺爸,说他没骨气……[30]”这是一种略带调侃的叙述语气,实际上与之前所说的第三人称视角的“远远打量”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它同样可被理解为叙述人的自信的表现,并且可以降低叙述的速度,防止直奔主题。当然,这一切都源于作者何士光的态度。通过何士光的创作谈,我们可以明显感觉得到他对罗二娘、曹支书、宋书记等一批乡间恶势力的恨,以及对于冯幺爸、任老大的女人的爱,并且他清醒地认识到这种恶势力的横行乡里,根源在于过往的错误,随着改革的进行它终将失败[31]。正是这种强大的自信,才使其自觉于一种缓慢而随意的叙述,如他自己所说:“喊叫,最好不是直着脖子喊。”[32]
 
但是,《乡场上》这种缓慢而随意的叙述,显然是会被冯幺爸忽然而来的“演说”所打断的。或者说,这种自信而缓慢的叙述仅限于小说的前半部分,它其实是为了凸显冯幺爸“演说”的仪式性而存在的。这一“演说”的叙事方式非常重要,因此在当时的小说文本中都曾有不同程度的体现。《犯人李铜钟的故事》中李铜钟关于李家寨的人勤快却也依然挨饿的一段诉说,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被当成是一种演说,而在谭先义的《木匠说印》中“木匠”关于圆印、方印各自代表何种意义的一段话也是一种演说[33]。而当我们重新回到《乡场上》,我们会发现这一演说的方式以一种“斗转”的方式出现,正如我在前面所论述到的,小说前半段的叙事始终是平缓且略带调侃意味的,这时的冯幺爸被当成一个“胆小、懦弱”的形象来对待,虽然事实上他确实看到了事情的真相,但是对于是否要作证他始终抱着犹疑的态度,原因是胆怯于罗二娘的势力。因为以罗二娘为中心涉及到一条紧密的利益链——“如果你得罪了罗二娘的话,你就会发觉商店的老陈会对你冷冷的;更不要说,在二月里,曹支书还会一笔勾掉该发给你的回销粮,使你难度春荒;你慌慌张张地,想在第二天去找一找乡场上那位姓宋的书记,但就在当晚,你无意中听人说起,宋书记刚用麻袋不知从罗二娘家里装走了什么东西!……[34]”这一段描写极其生动有趣。其实可以将其作为一种信号,表明某些变化的征兆在80年代早期已经出现了,比如资本与权力的勾结。但是,在当时的语境中,这无疑是作者试图压抑的地方,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
 
可能正是因为冯幺爸的变化太过于突然,在文本的整体叙事风格上显得有些突兀,也与现实逻辑不太相符:一个向来胆小怕事的农民怎么会公然违抗村里的掌权者?又或者是因为冯幺爸的“演说”中的一段话太过于严谨和理性,“……谷子和包谷合在一起,我多分了几百斤,算来一家人吃得到端阳……那时呢,洋芋也出来了,……那几块菜籽,国家要奖售大米,自留地还有一些麦子要收……去年没有硬喊我们把烂田放了水来种小季,田里的水是满荡荡的,这责任落实到人,打田栽秧算来也容易!……只要秧子栽得下去,往后有谷子耷,有包谷扳……[35]”让人觉得这显然与其农民身份不符。而对冯幺爸的各种猜测都归结为这一形象真实与否的讨论上。于是,1980年《作品与争鸣》的一篇文章中,出现一段极为犀利的评价:“《乡场上》的冯幺爸,并不是一个头脑简单,糊里糊涂的汉子,而是一个颇有心计的角色。以前,他‘无心做活路’——因为他认为‘做,不做,还不是差不多’,所以在种田上他并不卖力气;他也不愿干‘伤天害理’的事——因为他‘没别的收益’,又‘没有本钱’,所以他不犯‘法’、本分;他从不得罪上层人物——因为他要求告老支书施舍的回销粮和罗二娘恩赐的残肴冷羹;作为这样一个颇有心计的人,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可以低三下四地‘像一条狗’似的活着,为什么会在事不关己的事情上一反常态,竟会那样威风凛凛地怒斥老支书、罗二娘呢?从他‘确实是不敢说’到‘吼得那么响’,他为什么在那么短短的时间内转了一百八十度的大弯子呢?这真实可信吗?……灵魂也觉醒了,人的尊严也恢复了。然而,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们会问,颇有心计的冯幺爸考虑了这,考虑了那,为什么没有盘算上?他若是得罪了老支书、罗二娘,他们不会用手中的权力、借其它的办法整治他冯幺爸,把暗苦给他吃么?很显然,这并不是冯幺爸的失算,而是作者有意回避的。”[36]
 
但我以为,恰恰是这种“不真实”(假使我们暂且承认存在不真实性)使真实显露出来,并使何士光成为一个本雅明意义上的“讲故事的人”。也就是说,“‘讲故事的人’有能力讲述自己的生活,这是他的天赋,然而真正使‘讲故事的人’卓尔不群的,是他能够讲出他的全部的‘生活’。这当然不是说他要穷尽生活的所有细枝末节,而是说他能够把个人的生活经验与其他人的生活经验融为一体,使自己的叙述深深地嵌入到自然的或是社会的历史进程当中,并给人以忠告”[37]。恰好,一位甘肃农民写给何士光的信证明了这一点,“我一口气读完您的《乡场上》,清晰地感到:梨花屯就是我们的村庄,从某些方面来说,那胆怯、憨厚、勤劳、善良的任老大一家,就是我的家,那阴险、狡诈、奸诈的曹支书,仿佛就是我家门旁之户,那依仗权势、任性所为的罗二娘,好像就是我家门旁之妻……,感谢您锋利无情的笔彻底揭示了曹支书那卑鄙的伎俩和阴险的用心;感谢您替罗二娘式的农村之宝画出了她形象逼真的狼狈象;感谢您‘替农民说话’……当我把您的这篇作品介绍给我们全家时,他们欣赏地读者、笑着、还特意要我给您写信说我们‘梨花屯’的所有“任老大之家”还有冯幺爸向您感谢、祝愿您勇敢地、更多地写出我们“梨花屯”的真实情况”[38]。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农民、“破产了的、顶没出息”的农民是否真的能够在公共场合长篇大论地进行“演说”,以此来对抗乡间的权势,这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作者为什么要采用这种方式?
 
与这种“演说”的叙事方式相对的是现代主义叙事方式,后者更强调一种进入人的内心叙事的过程,这恰恰是《乡场上》排斥的叙事方式。在本雅明看来
,排斥心理分析有助于听者更彻底地融入到自身的经验当中,但也容易让人感受不到太多作者的情感投入[39]。可事实上,何士光并没有冷眼旁观,从甘肃农民写给何士光的信中[40],我们可以判断出,这篇小说是极具感染力的。这种感染力,无疑绝大程度上是因为“演说”这一慷慨激昂的叙事方式。当然,作者做此选择也不仅仅与为使小说有情感上的感染力有关,更与“演说”作为一种修辞,背后涉及的是一种政治性的追求有关。因此在“演说”的背后涉及的是政治的说服,表征的是以冯幺爸为代表的农民们有权获得尊严、有权被公平对待等诉求,正如有人诟病冯幺爸“演说”中表露出来的精于盘算时,有人反驳道的:“在《乡场上》,冯幺爸固然为自己打算良多,但他对于财产权的盘算更应当被解释为对于公正、正义的关注,而不是对权力的关注。”[41]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完全可以不管冯幺爸这个人物的真实性如何,因为他到了何士光的笔下,便产生了完全不同的叙事效果。何士光必须要征用这个人物——这个曾经在集体化过程中被边缘化的人物,通过这个人物的反抗和叙事来论证集体化本身的不合理。而这个“不合理”通过乡场上以罗二娘为中心建构起来的利益链得以表征。
 
由此,我们看到,何士光通过冯幺爸这个貌似不大“真实”的人物讲述的是一个关于“尊严”的故事——并且这里的尊严是与个人劳动联系在一起的,而“集体化”在这样的一个故事中显然已经不再具备合法性,反之个人劳动的合法性被重新确立,小说中的“乡场上”已然成为一个自足性的日常生活空间。因此,我们如果将前面所讨论的《犯人李铜钟的故事》、《李顺大造屋》与《乡场上》串联起来,实际上会看到的是1980年代早期的文学写作如何将“饥饿”、“财产”(这里的财产既指李顺大的三间屋,也指冯幺爸承包责任田可以获得的粮食)这两个符号组织进“尊严”这个概念,从而共同呈现给我们一个关于“小生产者的梦想”的乡村故事——靠自己的劳动可以吃饱肚子,因而可以拒绝剥削和压迫,获得“尊严”,而这正是1980年代早期对于乡村的一种新的想象。这样的一种想象不仅是经济的,还是政治的,其内含着某种关于“正义”的理念,是一种对于生活和世界的总体性的设想,因而它饱含着巨大的能量。
 
 
 
 
 
结语
 
     如果说《犯人李铜钟的故事》是关于“勤劳的人没有饭吃的”故事,那么《乡场上》则是对于“不勤劳便没有饭吃”的叙述,而《李顺大造屋》则是对个人愿望或梦想的一种表征。虽然,仅从文本的内容来看,这三个文本实际上并未有太大的联系,尤其是《犯人李铜钟的故事》与《乡场上》貌似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叙述,但实际上,它们共通的地方在于共同建构起来1980年代早期的乡村故事——“小生产者的梦想”的故事。这一乡村故事不仅代表着整个1980年代早期关于乡村的文学写作的叙事逻辑,同时也象征着1980年代早期对于生活和世界的一种总体性的构想。同时,从《犯人李铜钟的故事》与《乡场上》中,我们还能够看到,两种完全不同的叙述之所以可以同时存在,其实与1980年代反思历史并未局限于一种统一的模式有关,其反衬出1990年代的问题——1990年代对于整个社会的想象已经变得非常单一[42],更无须谈反思以及反思的方式,因而1980年代之可贵便显而易见。也因为此,对1980年代进行理解和分析,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1990年代以来的问题。
 
尽管如此,我们还不得不看到的是,1980年代早期的乡村故事或“小生产者梦想”中其实也暗含着一种矛盾——1980年代现乡村现代化的动力恰恰是来自非现代化的实践——把土地分给农民,自己为自己劳动,实际上又回到了“小农经济”。因为,1980年代的乡村改革又包含着对现代性的自我诉求(这也正是其与“土改模式”最根本的区别,虽然这种以小生产者的梦想为表征的乡村改革某种程度上与“土改”有着共通之处),诸如“改革的年代”、“觉醒的年代”这样的语词成为对此一时期的新的形式的描绘和概括。实际上,这一矛盾在本文所论述的三个文本中其实也有所表征:第一、“个人劳动”是否会走向它的反面,比如对冯幺爸所追求的“正义”的抽离,又或者“尊严”被物质化和量化,以及由《乡场上》中已罗二娘为中心建构起来的利益链所呈现出来的“资本与权力的勾结”等等。
 
也正是因为这种矛盾的存在,1980年代的乡村书写便不可能停留在单一的叙述之上——即对“小生产者的梦想”的叙述,所以到了1980年代中后期出现了对“小生产者的梦想”的颠覆甚至终结,比如王润滋的《鲁班的子孙》和贾平凹的《腊月•正月》最为突出(当然,这两个文本在价值取向上有很大区别)。因而,我们会看到,这样的变化与农村的现实状况的改变有很大关系——1984年后农村又开始出现各种问题,比如“卖粮难”,农民的收入也每况愈下,更加重要的是,从这一年开始,国家的重心从农村转移到了城市——1980年代的现代化过程实际上正是一个城市化的过程。但文学的“关怀”显然不仅限于对此变化进行描述,而在于呈现现代化、城市化的进程中,“经济”如何驱逐了“伦理”和“审美”成为唯一的衡量标准,具体则表述为,乡村的传统秩序和结构如何被彻底破坏,城市如何将乡村纳入了自己的轨道。当然,这是另外一个话题,在此不便展开。但是,无可否认的是,尽管1980年代早期的乡村故事在后来遭遇了挫折甚至是破坏,可是以此来对照和反思1990年代以来的乡村问题甚至整个1990年代直至当下的问题是非常必要的。
 
 
 
 
注释:
 
[1] 改革的前几年,受益最多的还是农民。三中全会召开的1979年当年就增产粮食一次性超过547亿斤,这是建国以后增产粮食第一次超过50亿斤。1982—1984年,3年增产粮食1646亿斤——详见江流、陆学艺、单天伦主编:《1995—1996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版。
 
[2] 对此,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生林凌在其博士论文中有过很好的讨论,其认为80年代改革初期的原初动力并不是纯粹经济层面的,即便这里存在着经济问题,它也仍然内在于、镶嵌于一个总体的政治构想……总体性意味着存在一种正义的理念,这种理念又是能落实到经济发展层面的,而经济又不是脱嵌于政治和伦理世界的……。详见林凌:《文学中财富的书写——新时期文学写作演变的再考察》,华东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12年,第5页。
 
[3] 相似的文本在当时还有很多,比如何士光还写过《喜悦》讲述一个“包产到户”之后,婆婆对儿媳妇态度的改变;另外还有高晓声的《“漏斗户”主》,张一弓的《黑娃照相》、孟华甫《“公鸡窝”风云记》等。
 
[4] 张一弓曾说:“三年多来,我只写了十多个中、短篇小说,不多也不少。但我总在提醒自己:要追随时代的步伐,为正在经历着深刻变革的我国农村做一些忠实的‘记录’。《犯人李铜钟的故事》记录了我对我国农民一段严酷的历史命运的痛苦思考。”并且,张一弓还坦言“李铜钟的故事”是有原型的,是一位抗美援朝回来少了一条腿的老兵,为了抵抗“饥荒”,他私自动用粮库的粮食,并架起锅来煮给大伙吃,当被追究责任时,村里的人纷纷为其说情。详见张一弓:《听从时代的召唤》,《文学评论》,1983年第3期。
 
[5] 刘锡城曾回忆说自己看了《犯人》后感到“灵魂受到震动”,甚至“无法制止自己的泪水夺眶而出,痛苦不已”。详见刘锡城:《在文坛边缘上——编辑手记》,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
 
[6][12] [13]张一弓:《犯人李铜钟的故事——张一弓中篇小说集》,第2页,第25页,第51页,中原农民出版社,1986年。
 
[7] 张一弓:《听从时代的召唤——我在习作中的思考》,《文学评论》,1983年第3期。
 
[8] [11][意]阿岡本著,薛熙平译:《例外状态》,第19页,第19页,台北:麦田出版公司,2010年。
 
[9] 赖英晓:《饥饿叙事的意识形态建构——以中国现当代文学中的若干节点为例》,上海大学博士论文,2010年,第78页。
 
[10]刘锡诚回忆评定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的过程时说:“到1980年底和1981年初,我们推荐这篇小说参加我们主办的全国优秀中篇小说评奖,引发了一场复杂的政治性纠纷。河南省来人,拿着盖着红章的介绍信和材料,告张一弓是‘文革’参与夺权的造反派头头,‘震派’人物,指斥小说如何攻击了社会主义现实。” 详见刘锡城:《在文坛边缘上——编辑手记》,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
 
[14] 如果将这一种叙述方式看成是一种有限度的对国家宏观叙事理念的质疑和反叛,实际上是以一种后设的视角在看待问题,因为,以当下的语境来看,这一叙述模式不可能存在。或者另一种情况是,它会被以一种相反的方式征用,比如在90年代以来“反腐败”小说中,它演变成主要为迎合官方,同时又可以取悦读者的一种叙事,因为它强调了党所代表的正义秩序的本质,以及它对“腐败”的非本质部分的祛除机制,同时它又有惊心动魄的“反腐”过程。因此,回到社会主义的语境中,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犯人》的这种叙述模式与“反腐败”小说的叙事策略并非一回事。
 
[15][16]蔡翔:《革命/叙述——中国社会主义文学—文化想象(1949—1966)》,第258页,第258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版。
 
[17] 中国农村曾经经历了两个黄金时期,一个从农村改革开始的1979—1984年,一个是建国初期到1950年代中期,1950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18][19][20][23][24][25] 高晓声:《七九小说集》,第12页,第12页,第14页,第12页,第12页,第16-17页,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
 
[21] 对此费孝通在《乡土中国》的最后一节“从欲望到需要”中有非常详细的分析。
 
[22] 虽然我们没有在这篇小说中明确看到对“改革”或“包产到户”的描述,但是,我们看到,在小说最后出现的一个时间“一九九七年冬天”,李顺大造屋的梦想得以实现,这显然与将要开始的农村变革有关。
 
[26][27][32][38] 何士光:《感受•理解•表达——关于<乡场上>的写作》,《山花》1981年第1期。
 
[28][29][30][34][35] 何士光:《乡场上》,《人民文学》,1980年第8期,第1页,第1页,第2页,第2页,第3页。
 
[31] 何士光在关于《乡场上》的创作谈中明确表示:“过去的一些政策比如 ‘一大二公’的生产关系,明显与现实情况不相适应。”不但如此他还看到乡场上的干部的“专政”,和原来的经济的不可挑战的垄断性,“这种垄断性表现在乡场的日常生活之中,又不过是操纵在食品站的总管之类的人手里……如果不是这一场生产关系的改革来挽狂澜于既倒,无上光荣的 ‘贫下中农’就真要 ‘永世不得翻身’”,所以,何士光说:“基于此认识,我忍隐不住要把这些因果表达出来。”详见何士光:《感受•理解•表达——关于<乡场上>的写作》,《山花》1981年第1期。
 
[33] 当大家在猜测政策会不会再变回去时,木匠以自己的“圆印、方印哲学”表示政策可能要变了,小说对此有一大段的描写:“这就完了,你还说什么政策不会变得那么快?我今年七十一岁了,当了一世的木匠,你看,我做木器时,为么子要把接榫子的孔凿成方的?只有方孔才上得紧榫子,才不会走移;要是圆孔,就滑了;……大印也是这样,方的才靠得住……刚解放那几年,乡政府、区政府、县政府的大印都是四四方方的,那印就好,盖在纸上没有走移,你就放一百二十个心吧。……可自从这印改成圆的以后,变化就多了……这道理连黑皮的娘都懂,那些坐小汽车、拿百多块一个月的‘大肚子’就不懂?这到底是为么子哟……”
 
[36] 转引自林凌:《重返“八十年代”的另一种可能——<乡场上>与“按劳分配”原则的生机与危机》,《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
 
[37] 倪伟:《并无传奇的尴尬》,《读书》,2006年第11期。
 
[39] 参见本雅明著,张旭东、王斑译:《讲故事的人》,载于《启迪——本雅明文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第95-100页。
 
[40] 这封信基本上全部采用了排比句式,并且,诸如“憨厚、勤劳、善良”、“阴险狡诈”、“依仗权势、任性所为”、“锋利无比”等四字定语使用频繁。由此可见这封信饱含着深情,而这种深情无疑来自于《乡场上》的感染。
 
[41] 林凌:《文学中的财富书写——新时期文学写作演变的再考察》,华东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12年,第58页。
 
[42] 1990年代无疑是一个强调“效率”的时代,而“经济”逐渐成为衡量一切的唯一标准,“发展”也逐渐衍变为“发展主义”,发展成为发展的目的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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