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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给国际劳工运动带来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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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化的趋势下,资本快速流动,商品全球销售,劳动力自由流动,便利的运输条件和先进的通信技术使得生产过程不断被切断,跨国公司可以在
在全球化的趋势下,资本快速流动,商品全球销售,劳动力自由流动,便利的运输条件和先进的通信技术使得生产过程不断被切断,跨国公司可以在不同区域有效配置资源,实现研发、制造和分销的不同分工,国际分包链可以跨洲际地延长。从事代工制造的企业可以实现全球组装,快速接单交货,以最快的速度切入市场及进行全球库存管控。这种新的生产方式使得大量工业资本加速从发达国家流入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劳工的自主性受到削弱,劳动市场弹性化增加,原有对劳工保护的社会福利制度无法继续维持,传统的劳资关系受到挑战。

这种情形尤其清楚地表现在电子、成衣和制鞋这些劳动密集型产业中。以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为例,作为世界著名的台资鸿海集团在大陆的分支机构,仅在深圳一地就雇佣了近二十万工人,富士康集团已经进入了世界五百强,连续多年出口创汇在中国海关排名第一。富士康集团在大陆的深圳、烟台、北京、昆山、太原等地建立了自己的生产基地,成为全球最大的电脑、通讯及消费性电子产品代加工生产企业,其客户包括世界著名品牌公司如苹果、英特尔、微软、思科、诺基亚等。因为“血汗工厂”报道,这家公司在2006年夏季状告媒体引发了公众对外资代工企业更多的讨论。换而言之,传统的规模经济是建立在一个企业或国家的产能上,但全球化却创造了一种新的形态的规模经济,它建立在企业灵活运用生产网络能力上。全球化打破了各地劳动力市场的隔阂。对于跨国公司而言,他们可以在亚洲拉美各地下单采购,他们面对的市场是一个逐渐全球化的劳动市场。但对于劳工而言,这个全球化的劳动市场使得他们的工作机会更缺乏保障,传统上劳工阶级透过国家的力量在劳动市场上取得的保障已经面临不断削减的命运。

税收优惠、地价低廉、劳动力无限量供应、交通便利等使得中国东南沿海地区承接了韩国、台湾等地区的产业转移,传统的资本—劳工—国家三方平衡劳动关系模式被当地政府—外来资本—外来品牌—外来劳工四方模式所取代,地方政府为了发展本地经济,扩大税收来源,出租厂房等,以牺牲工人利益为代价最大限度地招商引资;外来资本为了实现更多利润,压榨劳工,加大劳工工作强度,延长劳工工作时间,克扣工资等。仅在珠三角地区,2002年的一个调查统计显示,每年断手断臂工伤事故达到三万余起,以致这一地区出现了多家专业手外科医院。跨国品牌公司可以娴熟地运用订单权力选择加工费最便宜的一家,它们可能在马来西亚、印尼、越南、柬埔寨或中美洲各国开厂。这些来自全国各地的“无地的农民”为了追求“现金收入”,保有工作岗位,不得不忍受资本的剥削,由此形成了劳工权利的“逐底竞赛”(race to the bottom)。有的地方政府竟然可以公开宣称本地招工可以不用为工人买保险,甚至与资方合谋通过法律漏洞和人为操作来瓦解工人的劳动诉讼。

成熟的资本主义创造了劳动力的碎化,正如社会学家戈尔兹所指出的,进入后工业社会以后,传统无产阶级正在逐渐消亡,一种“非工人的阶级”或“新工人阶级”开始取代工人阶级。对于这些新工人阶级而言,如果说他们还在工作,那么他们只不过是存在于组织薄弱、缺乏明确的阶级认同和有安全保障的行业中,他们没有组织上的延续性,不具有历史赋予的使命。另一位著名社会学家布迪厄也发现,“在日常生活中,新工人没有老工人的团结意识,工人中间充斥着不信任和躲躲闪闪的暗地行为,以前的工人都是比较一下工资多少,确认有无错漏,而现在的工人都是拿着自己的工资条躲在墙角偷偷地看,工人之间的团结和工作解体再组织潜力都遭到破坏”。

历史上,国家机器对劳资关系的干预方式通常可以分为外部干预和内部干预两种方式。外部干预是指国家机器以立法或行政的方式直接介入劳资关系,这种干预主要发生在资本主义发展早期,如英国的雇佣关系法就曾规定劳工不得辞职,它从法律上剥夺了劳工的反抗权,从而保证资方获得充足的没有反抗的劳动力。进入垄断资本主义后,这种外部干预体现为国家通过立法保护劳工权益以减缓工人运动,这些立法保护如集体谈判、劳动申诉和强制性工会立法等等。内部干预是指国家机器的代理人直接进入企业,监督和干预劳资关系。内部干预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很少发生,它普遍存在于第三世界以及社会主义国家,党委、共青团和工会是这样一些常态干预组织。这些组织在企业中拥有相当的发言权,他们不仅可以在改善职工福利、分配劳动收益和实施劳动保护等方面发挥了一些作用,而且还能参与企业决策,但他们不一定就是工人利益的代表,劳工自由结社权被严格限制。在一个威权主义政治体制下,国家、资本与劳工关系还未能通过市场机制和法治机制来解决,通常的情况是,由强大的国家机器透过一些功能性利益代理组织来与社会中的主要团体或个人发生组合性政治关系。如工会、总商会等,一旦发生劳资纠纷或社会事件,这些组织也能够起到缓冲器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新自由主义所主张的“国家力量的撤退”在工人保护领域已经毫无隐瞒地进行着,从打破铁饭碗和拍卖转制,改革的每一步都意味着国家力量的撤退和工人力量的弥散。在威权政体之下,附属于组合主义国家传统的工会、商会、基层党组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也已经不再如从前那样发挥保护作用。工人历史记忆中残存的主人翁意识也随着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国企大面积的下岗分流而消失。而在外来工领域,这个“边缘群体”从来就没有在国家保护的体制内单独存在过,所以“国家的撤退”也无从谈起,即使是组合主义的工会组织也可能因外来工没有城市户口而将其拒之门外。而且威权主义政权本身排斥劳工联合,他们更重视意识形态的宣传,因而坚决地反对工人自身进行合法抗争。本文的大量田野调查表明,在全球化之下,中国华南地区正在迅速地崛起一支劳工联合力量,他们正在把分散的缺乏理性教育的外来工组织起来,他们的行动正在逐渐改变以前外来工的分裂和无组织的抗争持点,并且他们的活动得到了另一支力量——跨国网络极大的支持,这也是中国外来工抗争与以往工人运动的不同之处。

“外来工”一词通常还被“农民工”、“民工”、“打工者”、“打工仔”、“打工妹”等所替代。自1989年“民工潮”第一次出现后,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文学、人类学等领域的学者对这一现象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要想对“外来工”下一个明晰的定义还十分为难,其原因并不在于学科争议,而在于这一名词的指称对象在不断的变化中。户籍制度、地缘、职业甚至语言在不同的情境下可分别用来界定外来工。来自外地、从事非农产业、工作权益没有保障是外来工的普遍特点,他们一般没有本地户籍,大多数来自农村,也有一些来自城镇下岗职工或效益不好的单位,或具有城镇户口,主要集中于在沿海地区打工,其打工权益经常受到侵犯或没有保障。但是这些描述仍然不完全准确。

跨国劳工团结网络包括跨国公司、国际劳工组织、国际人权组织、外国政府、大学或研究机构、消费者组织、社会责任认证网络、慈善机构、各种形式的基金组织、宗教组织、学生运动组织等等。在劳工保护领域,这些跨国网络以国际劳工组织颁发的国际劳工标准和联合国的人权公约为核心价值,他们在中国开展的活动绝大部分都是以合作方式进行,这些跨国网络以特有行动理念和行动方式影响和指导外来工组织的行为,同时也把中国外来工组织的活动纳入国际劳工运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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