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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伟 :向这个世界的冷漠敞开心扉 ——《局外人》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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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外人》是加缪第一部正式出版的小说,大概也是他最好的作品。在20世纪世界文学史上,《局外人》享有崇高的地位,在评选20世纪最伟大作品的各种榜单上,它常常赫然在目。《局外人》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在于它开掘了20世纪文学乃至思想文化的一些最基本的主题或观念,比如:世界和个人存在之荒谬,对个人经验之真实性的确信以及对外在于个人的各种权威形式的不信任和抵抗,在超验存在缺失的境况下全面拥抱世俗生活的享乐主义态度,等等……这些都是构成现代个人观念的核心要素,它们迄今仍在深刻地影响着
     《局外人》是加缪第一部正式出版的小说,大概也是他最好的作品。在20世纪世界文学史上,《局外人》享有崇高的地位,在评选20世纪最伟大作品的各种榜单上,它常常赫然在目。《局外人》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在于它开掘了20世纪文学乃至思想文化的一些最基本的主题或观念,比如:世界和个人存在之荒谬,对个人经验之真实性的确信以及对外在于个人的各种权威形式的不信任和抵抗,在超验存在缺失的境况下全面拥抱世俗生活的享乐主义态度,等等……这些都是构成现代个人观念的核心要素,它们迄今仍在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思考方式和感受方式,并在一定程度上支配着我们的思想和行动。
      《局外人》通常被认为是一部阐发“荒谬”的小说,它和加缪的哲学性著作《西西弗斯的神话》以及剧作《卡利古拉》一起,被称作“荒谬”三部曲。“荒谬”是贯穿这三部作品的核心概念。1938年,加缪读了萨特的小说《恶心》并撰写了书评,同时他还研读了卡夫卡的《城堡》和《审判》,这可能直接促使他开始思考“荒谬”的问题。在这一时期的笔记中,他曾这样写道:“惟有一种情况下绝望才是彻底的,那就是被处以死刑的犯人的绝望……”[1],这句话里可能已经含有《局外人》的最初构思。
        这个时期,深深困扰加缪的问题其实只有一个,即一个人在面对死亡时应该如何活着。对加缪来说,这是一个切身相关的问题。1930年,17岁的他患上了肺结核,后来又屡次复发。肺结核在当时被认为是不治之症,得了这种病,也就等于是被判了死刑。加缪本来是一个活泼好动的青年,非常喜爱体育运动,是个不错的足球守门员。据说他得肺结核也与踢足球有关,在一场下着大雨的比赛中,他用胸部挡住了对方的一脚爆射,结果晕倒在球门前,从此种下了病根。[2]这种戏剧性的说法自然不太可信。实际上,加缪的肺结核更可能是长期的贫困生活所造成的,生活环境差,营养不良,而他在应付学习之外,为了贴补家用,还要打一点零工,再加上剧烈的体育运动,身体自然就吃不消了。不管怎样,得了肺结核这样的“富贵病”,对加缪的打击实在太大了,他被迫放弃了自己喜爱的一切运动,他不能踢球,不能在大海中游泳,不能远足旅游,只能羡慕地看着别人在阳光下踢球、奔跑。肺结核也使加缪无法顺利取得教师任职资格,因为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教师资格候选人要求必须身体健康。
        总之,肺结核给加缪的人生笼罩了一层死亡的阴影,使他对荒谬有了深刻的体味。
《西西弗斯的神话》、《局外人》和《卡利古拉》这三部作品以不同的方式阐述了加缪关于“荒谬”的思考,这三部作品所探讨的是同一个问题,即人的必死性与其追求永恒和无限的欲望之间的不可弥合的冲突。在《卡利古拉》中,卡利古拉这位罗马历史上的著名暴君在爱妻死后,猛然醒悟到人必有一死,必死的宿命使得尊卑、善恶、正邪等一切价值区分都失去了意义,于是他滥用自己的权力,让臣民们时时刻刻处在死亡的威胁中,想以此使他们认识到生命存在的荒谬。卡利古拉的所作所为,从根本上动摇了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他最终被贵族们刺杀。《局外人》同样将默而索放在一种必死的处境中,揭示他在这种境况中的思考和最终领悟。《西西弗斯的神话》则用哲学的语言更清晰地阐述了人之存在的荒谬性以及反抗荒谬的各种方式。在加缪看来,唯一值得赞许的反抗荒谬的方式,是西西弗斯式的反抗,他看清了自己的命运并蔑视这种命运,不把这种命运看作是来自神的惩罚,而把它当作一个自我创造的过程,并在这过程中享受到行动的乐趣。这样,加缪也就重新定义了命运,命运不再是外部力量的决定,而是人自我创造的过程和结果。
         《西西弗斯神话》中关于荒谬的阐述能够帮助我们去理解《局外人》。事实上,自从这部小说于1942年7月正式出版以来,人们通常都是从“荒谬”这个角度来阐释的。萨特大概是这方面的第一人,在1943年2月号的《南方杂志》上,他发表了《〈局外人〉的诠释》这篇名文,指出《局外人》是“一部有关荒谬而又反对荒谬的著作”[3]。萨特对“荒谬”的强调实际上是在影射当时纳粹德国卵翼下的维希政府统治的荒谬现实,反抗荒谬即隐含着对抵抗的呼吁。布朗肖的思路接近于萨特,他认为《局外人》最突出的主题是“抗拒”,默而索的冷漠是一种批判性的否定力量。[4]在战后,罗兰·巴特在萨特和布朗肖的基础上对《局外人》做了进一步的阐发,他认为《局外人》采用了零度写作的方式,所谓零度写作是一种透明的、中性的写作,它拒绝“被一种专断的意识形态所利用”,而是以自身的沉默存在使作家得以抵达经验的存在根源。[5]罗兰·巴特所强调的仍然是抗拒,只不过是把抗拒的对象从战时法国被占领的荒谬现实转换为了战后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
         随着存在主义思潮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席卷法国乃至欧洲,《局外人》更是被推崇为存在主义文学的经典,默而索被认为是一个存在主义意义上的反抗荒谬的英雄。加缪本人始终不同意将他纳入存在主义阵营,他反复声明自己不是一个存在主义者,至少不是萨特意义上的那种存在主义者。在为《局外人》1955年美国版所作序言中,他强调默而索只是一个拒绝撒谎、为真实而死的人。加缪这么说,显然是想强调自己的欧洲传统人文主义的立场,这一立场与萨特的存在主义是有区别的。
          无论是萨特等人的经典解读,还是加缪本人的阐述,似乎都未能穷尽《局外人》所具有的丰富意涵,这大概也正是文学的魅力所在吧。经典文学作品总是能令人常读常新,不断地有所发现和领悟。下面我们将围绕着几个问题来解读这部作品,看看到底是什么让它显得如此不同凡响。
 
默而索是怎样一个人?

     《局外人》的法文原书名是L'étranger,étranger这个词有多重含义,既有外国人、异乡人的意思,也有陌生人、怪人之意,和小说的主题是很贴切的。英文译本有两个,英国版译本翻译成The Outsider,和中文译本的“局外人”意思相同,美国版翻译成The Stranger,直译就是“陌生人”,或许也可以直接译成“怪人”。
到底是哪种译法更贴切呢?这两个词的意思略有差别。“局外人”含有与社会相疏离之意,重心偏于对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状况进行描述,而“陌生人”在隐含疏离关系的同时,偏重于强调个人性情方面的怪异。相比之下,后者似乎要更贴切些。
           译名的甄别实际上牵涉到对默而索这个人物的理解。默而索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在为1955年的美国版所作序言中,加缪说:
           
          很久以前,我曾用一句话——我承认这句话极其悖谬——来概括《局外人》:“在我们的社会里,谁要是在他母亲的葬礼上不哭泣,那他就有被判处死刑的危险。”我只是想说,本书主人公之所以被判死刑,就是因为他没有参与游戏。就此而言,在他所生活的社会里,他就是一个局外人,他身处边缘,徘徊于郊区,过着一种私密而又孤寂的感官生活。正因于此,有些读者把他看作社会残骸的一块碎片。人们若能想一想,默而索究竟为何不参与游戏,对这个人物就会有更准确的了解,至少是可以更接近作者的意图。答案很简单:他拒绝撒谎。撒谎不只是指所说的不符合实际,也包括——并且尤其是指——所说的超出于实际,就关乎人心而言,就是所言超过所感。我们每天都这么做,以简化我们的生活。默而索却只是有什么说什么,他拒绝掩饰自己的感受,于是社会便立刻觉得受到了威胁。比如说,别人要求他以社会所认可的方式表示悔罪,他却回答说,自己所感到的与其说是悔恨,倒不如说是烦恼。就是这么一点点细微的意义差别断送了他。

       所以在我看来,默而索并不是社会残骸的一块碎片,而是一个一无所有的赤裸的人,倾心于那种不留一丝阴影的太阳。他决非木知木觉,而是为一种因顽固而至于深邃的激情所激动,这是一种追求绝对与真实的激情。而这种真实也仍然是一种否定性的真实,是我们所是及所感受到的真实,若是没有这样的真实,那么我们对自身或是对世界的征服就会皆成泡影。
        因此,大家若是把《局外人》读成这么一个故事:一个没什么英雄气概的人却情愿为真实而死,——就不会产生太大误解。我也曾说过——这同样很悖谬——当初我是把这个人物当作我们所能有的唯一的基督来塑造的。在作出这番解释之后,我想大家会明白,我所说的话里并没有亵渎上帝的意思,只是出于一种略带讽刺意味的喜爱而已,而对自己所塑造人物的这份喜爱,是艺术家应有的权利。[6]
           这篇序言包含有很多意思,但很明显的是,加缪基本上把默而索看作一个局外人,一个因其真实而不能被社会容忍的现代基督。基督当年因其预言而被钉上十字架,默而索则因实话实说而被判处死刑。加缪所强调的是对真实的追求,这或许可以理解为作者的主观创作意图。但如果对照小说,我们会发现默而索这个人物其实还真没那么简单。
默而索给人印象最深刻的是什么?不是激情,更不是反抗,而是冷漠。这个人从来都是一副漠然不为所动的样子,在他生活中似乎没有一件事是他主动想要去做的,事情找上门来,他也没有什么积极的反应,总之是显得相当被动,相当消极。这种冷漠在小说的开头就已经有所表露:

       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我收到养老院的一封电报,说:“母死。明日葬。专此通知。”这说明不了什么。可能是昨天死的。[7]

        细读这段向来为人称道的文字,我们其实可以区分出两种“冷”。一种是养老院电报让人感到的那种铁一般的冷,总共九个字(法文原著更是只有寥寥六个词),可谓字字坚硬,冰冷无比。养老院和小说第二部中的法院和监狱一样,代表着庞大的国家机器或社会体制,这才是一种真正冷酷的力量,无声无形,却又无处不在。默而索的冷漠则是另一种“冷”。他收到电报后的反应的确异乎常人,至少没有一般人那样显得悲痛欲绝,他的注意力似乎更多地放在了电报上,而不是妈妈死这一事实上,而且从语气中我们还能感受到一种抵触情绪,对妈妈死的准确时间的咬文嚼字般的挑刺,明显表达了他对养老院的不信任感,以及一种茫然的不确定感。所以,默而索的冷漠在某种程度上是表达了他对养老院所代表的那个体制的冷淡的敌意,并不能用来证明他对母亲真的就毫无感情。这可以通过“妈妈”(maman)这个词得到证明。在法语中,maman是一种非正式的称呼,通常是小孩子对母亲的称呼,和电报中的正式用语mère有所区别,它透着一种亲昵,蕴蓄着一腔孺慕之情。

           毫无疑问,默而索是爱自己的母亲的,只是方式有些特别。这种爱深藏心底,无需通过言语和行为来表达。这似乎是他们母子俩的共同看法,小说中写到,“妈妈在家的时候,一天到晚总是看着我,不说话。”目光中有爱,一切尽在不言中。在外人看来,这大概是有点“冷漠”,但这“冷漠”却未必就是无情。在小说第二部分中有这么一个细节,玛丽来探监,在她旁边,一个是来探望丈夫的胖女人,话说得很多,声音很高,像是在吼叫;另一边是位小老太,来探望儿子,但她和儿子却只是互相望着,一句话都不说,到最后离去的时候,儿子才说了声:“再见,妈妈。”而小老太则仍然无言,她“把手从两根铁栏杆间伸出来,慢慢地,持续地摆了摆”。这个细节很震撼,让人感到无言的“冷漠”所蕴含的感情比喋喋不休的倾诉要深得多。小说中涉及母子关系的还有一处,即默而索在旧报纸上所读到的那个发生在捷克斯洛伐克的新闻。离家已有二十五年的儿子在外面发了财,带着老婆孩子回来,他想开个玩笑,住在母亲开的旅店里,却不跟母亲相认,结果被自己的母亲和妹妹用大锤打死。这个故事实际上是加缪在1935年1月的阿尔及利亚报纸上读到的,是一份美联社的电讯稿,这条新闻想必给他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他做了剪报,先是用在《局外人》中,后来还据此写成了剧本《误会》。对这桩惨案,默而索的看法是:一个人“永远也不应该演戏”,那个儿子实在是自作自受。换句话说,在这件事上,母亲并没有责任,错在儿子。人永远都应该活得真实,母子之间更不应该存有任何虚假。

         对母子间无言之爱的这一体会,来自加缪自身的生活经历。加缪的母亲是一个不识字的西班牙女佣,丈夫在一战中负伤而死,使他母亲深受刺激,据说是得了脑膜炎,后果是她部分地丧失了语言能力,而且还有点耳背,用加缪的话说,“她身患残疾,大脑迟钝”[8]。加缪早期的一篇散文《若有若无之间》(收于散文集《反与正》)描述了他与母亲之间的感人关系。在丈夫死后,加缪的母亲带着两个孩子回到娘家住,她的母亲非常粗鲁凶悍,常常要用鞭子教育外孙们,在她打得太重时,笨头笨脑的女儿就会说:“别照着脑袋打。”她爱自己的孩子,却从不表白。当她干完活回到家中,独自坐在渐浓的暮色中等待孩子放学回家的时候,那肩部突兀、骨瘦如柴的身影让小加缪感到害怕,让他突然止步不前。
他开始感受到许多。他几乎没觉察到自己的存在。但在这无人类知觉的沉默面前,他真是欲哭无泪了。他怜惜母亲。这算得上爱吗?她从未抚爱过他,因为她不能。于是他久久待在那里凝视着她。他感到自己是陌路人,更加意识到那痛苦。[9]

       当加缪长大后,回忆起这些往事,仍不免感慨道:
       这古怪妈妈的冷漠!惟有这硕大无比的人间孤独,能助我掂量这冷漠多么沉重![10]
        这冷漠之所以沉重,是因为“这古怪妈妈”内心有着无限的怜悯之情。长大了的儿子去看望妈妈,“他们面对面静坐着”,母子俩目光相遇,却没什么话,“他从未主动与她交谈。其实又有何必要?不声不响,局面也明朗了。他是她的儿子,她是他的母亲。”事情就是这么简单。在这篇散文的结尾,加缪这样写道:

         向我迎面涌来的,不是对美好岁月的期许,而是对一切和自己的又平静又原始的冷漠。但必须折断这条温馨易行的弧线。我必须清醒。是的,一切都很简单,是人们将事情弄复杂了。人们没有必要胡言乱语。不必说死囚“将偿还欠社会的债”,而只需说“人家要砍他的头”。看上去都一样。但还是有小小差别。何况本来就有人更愿正视自己的命运。[11]

           这段文字让我们想起《局外人》结尾处默而索的表白,意思非常接近,而且隐约透露了两年后开始写作的《局外人》的主题构想。
           加缪似乎从与母亲的关系中领悟到了许多东西,母子之间是如此,夫妇、恋人、朋友乃至抽象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莫非如此,不需要做作、表演,只需真实、自然。这样的世界冷漠吗?未必,如加缪所言,这实在是一种“动人的冷漠”,因为它包含着爱和怜悯[12]。

            回到《局外人》,我们看到默而索也正是这样来对待身边人的。可能很多人都不能理解默而索对待玛丽的态度。玛丽问他愿不愿意跟她结婚,他说怎么都行,再问是不是爱她,他回答说这种话毫无意义,如果一定要说,那大概是不爱的。一般的女孩子听到这种话,大概早已气得七窍生烟,肯定再也不愿搭理你了。但玛丽不一般,她沉默了一会儿,说默而索是个怪人,而她正是因为这一点才爱他。其实,玛丽所爱的未必是默而索的“怪”,她肯定是感到了默而索对她是有感情的,他不夸大这份感情,反倒让她感到一份踏实。默而索的话其实也有一定道理,他大概以为爱是不需要通过语言来表白的,问对方爱不爱自己,这本身就很愚蠢,如果心没有感受到爱,语言又能帮到什么忙呢?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常常干这种蠢事,这说明什么?说明我们的心已丧失敏锐的感受能力,我们极度不自信,所以要抓住语言这根稻草,让自己稍稍心安一点。但事实上,凡是海誓山盟的爱,多半被证明是谎言。默而索说“不爱”,未必就真对玛丽没感情,只是这种感情没必要被拔高为神话般的“爱情”,而在他看来,那种“爱”大概是一种骗人的把戏。
默而索似乎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如果说那样对玛丽,还让人感到不能接受的话,那么他对朋友和邻居,应该说相当不错了。老萨拉玛诺的狗丢了,他能够耐心陪着说说话,安慰他,可见他还是挺能体谅别人,并不是那种没一点人情味的人。对饭馆老板赛莱斯特也是如此。莱蒙是个拉皮条的,但默而索没有因此看不起他,莱蒙把他当朋友看,他也不拒绝,而是以朋友之道对他。这样一个人,作为同事、朋友和邻居,的确是无可挑剔,所以无论是赛莱斯特、萨拉玛诺还是马松和莱蒙,在法庭上都为默而索说了好话。他们的证词虽然不能改变默而索的命运,却让他深受感动,第一次明确地意识到这个冷漠的世界其实是有情有味的。
         对这个世界,默而索其实从来就不曾弃绝。他并不觉得这个世界有什么不好,让他厌倦得仿佛要弃之而去。相反,他挺能享受生活中的乐趣,游泳,看电影,甚至在阳台看看街景,听听喧嚣的市声,都能让他感到一种乐趣。在这个意义上说,默而索不是一个心有怨愤的“局外人”,他并没有让自己置身于世界之外,生活之外,而是实实在在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中。
         我们在读小说的时候,可能都会有这么一种强烈的感受,默而索的观察力和感受力都超强,很多的细节一般人恐怕都会忽略过去,他却都能一一捕捉到,而且观察得非常细致。比如,在给母亲下葬的途中,阳光很猛烈,把他几乎都烤晕了,但是沿途嗡嗡的虫鸣,甚至簌簌的草响,还有皮革味、马粪味、漆味、香炉味等各种气味,他都无一遗漏地捕捉到了,他还细心地注意到了贝莱兹的行走路线,对贝莱兹脸上因为皱纹而铺满汗水的模样,也描绘得非常细致。这样一个观察力和感受力都超强的人,怎么会是一个真正冷漠的人呢?一个对生活失去兴趣的人,不会有兴趣去关注身边的世界,而会闭锁在自己的内心世界中。默而索对生活中的各种形象、声音、气味的敏锐感受,证明他对生活其实是很热爱的,尽管要等到生命的最后时刻,他才对此有了明确的认识。
所以,默而索这个人与其说是一个局外人,不如说是一个活得过于真实的人。事实上,社会中大多数人都已习惯生活在谎言中,对他们来说,撒谎往往是一种默契,是无需明言的社会规则。在他们眼里,默而索这种人实在有点怪,怪得甚至让人难以容忍,是必须除之而后快的社会公敌。



《局外人》2013年法文版书影
           默而索为何被判死刑?
加缪在《局外人》美国版序言里这么概括这部作品:“在我们的社会里,谁要是在他母亲的葬礼上不哭泣,那他就有被判处死刑的危险。”显然,在加缪看来,导致默而索被判死刑的真正原因,不是他杀了那个阿拉伯人,而是他在母亲葬礼上的冷漠举动从根本上触犯了社会统治阶级的道德规范。
           美国法学家波斯纳从法律的角度来解读《局外人》,他指出从美国法律体系的角度来看,对默而索的审判是很奇怪的,简直像“一场凶险的闹剧”。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无论是检察官、法官还是辩护律师,关注的重点都不是对杀人事实的澄清和认定,而是纠葛于对默而索个人品行的鉴定。默而索一贯的“不良”品行成了最终定刑的决定性因素。波斯纳由此认为,加缪写作这篇小说的目的,不是要批评那种不甚合理的刑事诉讼程序,而是要抵制那个声称默而索品行恶劣并导致他被判死刑的道德体系,也就是中产阶级的基督教价值观。[13]
           波斯纳的评述是准确的。从小说的叙述特别是第二部的叙述看,加缪确实在有意识地引导读者得出这个结论。小说第二部一开始,律师在与默而索面谈时说,案子虽然不好办,但胜诉是毫无疑问的,他更担心的是默而索的道德品行会给审判带来不利。在他看来,默而索说希望妈妈不死,这还不够。当默而索拒绝把葬礼那天的“麻木”表现说成是有意控制了自己天生的感情,并认为这是说假话的时候,律师甚至表现出了不无厌恶的样子。同样的态度在预审推事身上表现得更为明显。预审推事一开始对默而索很客气,他说他感兴趣的不是案件本身,而是默而索这个人,默而索的生性古怪让他产生了深入探究的兴趣。预审推事深信世上万物都有着内在逻辑性,有因必有果,有果也必有因,没有什么是不能用理性来解释的,而这个世界的终极理性是上帝,是上帝创造并规划了这个世界,使其秩序井然。如果没有上帝,一切便乱了套,人们会觉得无所依从,仿佛连生存的依据都丧失了。所以,对预审推事来说,一个不信仰上帝的人岂止是个“怪人”,根本就是一个反社会的敌人!这个“敌人”不仅顽固地拒绝在上帝面前忏悔自己的罪行,而且还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跟大家一样,没什么异常,这份坦然使预审推事所感到的,想必已经不是愤怒和厌恶,而是一种憎恨了。
            小说对庭审过程的详细描述更加深了读者的这一印象,即默而索不是作为一个杀人犯,而是被当作社会公敌论处的。检察官的指控,重点不在对杀人事实的认定,而是在想方设法地罗织道德罪名,将一次偶然失手的枪杀案说成是一个道德上邪恶的人必然会犯下的反社会罪行。在法庭上,检察官说过这么一句有震撼力的话:“我控告这个人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埋葬了一位母亲。”这句话不仅震动了听众和辩护律师,连默而索听了都觉得自己的事情有点不妙了。从法律的角度看,检察官的这句话是荒谬的,无效的,因为它不是对法律事实的描述,但它却直接诉诸于人们的道德情感,从而获得了某种正当性。这句话露骨地表明,在检察官乃至整个法庭看来,默而索最大的恶不在于杀人事实本身,而在于他对构成那个社会基础的“基本法则”的漠视,用检察官的话来说,既然这个人连最基本的法则都不承认,那他就与这个社会毫无干系,社会就有权利砍下他的头,若是让这种心灵空虚之恶蔓延开来,整个社会就有可能陷入深渊。
问题在于检察官和法庭是否能够代表整个社会?显然不能。检察官和法庭充其量只能代表占统治地位的中上阶层,也就是资产阶级,而资产阶级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却正是小说所嘲讽的对象。
           在小说第一部中,作为资产阶级的代表而出现的,是养老院院长和默而索的老板。养老院院长出场的时候有一个细节不容错过,那就是他佩带着荣誉团勋章。荣誉团勋章是法国颁发的最高荣誉,只有在军事或其他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人,才有资格获得勋章。院长是靠什么途径获得勋章的,小说并没有交代,但从院长在平时都佩带勋章来看,他显然极为珍视这一荣誉,并高度认同于国家权力以及作为这种权力之基础的价值体系。所以,这个人尽管看上去很干练,对人似乎也彬彬有礼,但总给人一种冷冰冰的感觉,在他身上没什么人情味,只有一种公事公办的刻板。他说话的时候,总喜欢把“原则上”挂在嘴边,这也说明他是一个循规蹈矩、认死理的人。他还是一个权力欲极强的人,喜欢按照自己的想法来支配别人,他对默而索说他母亲似乎曾向同伴表示,希望按宗教仪式安葬,但“似乎”二字却暴露出这其实是院长本人的主张。同样,让养老院的老人们为死者彻夜守灵,显然也是出于他的强迫要求,尽管他自己轻描淡写地把这说成是“习惯”。总之,养老院院长更多地代表了资产阶级的那种看似富有效率实际上却冷酷无情的统治力量。
            默而索的老板则代表了资产阶级的另一面,即自由资本主义的那种进取精神,竭尽全力追求个人事业的成功,把这看作是生活的唯一要义所在。小说一开始,默而索向老板请两天假,老板似乎不大高兴,即使默而索解释说这不是他的错,老板也仍然无动于衷,丝毫没有表示哀悼的意思。默而索只好这么自我安慰道,等他奔丧回来,老板看见他戴孝,一定会安慰他的。但结果怎样呢?老板还是没有安慰他的意思,只是问了问他母亲的年龄,在默而索随便说了个“六十来岁”后,老板“好像松了口气,认为这是了结了一桩大事”。在这儿,老板暴露了典型的资本家嘴脸,他把自己的员工看作是劳动机器,希望他们一刻不停地为自己工作、赚钱,最好不要有太多人事的牵绊,如果死了老妈,那很好,总算是了了一桩事儿。在默而索丧母事情上,老板唯一感兴趣的是他母亲的年龄,这似乎有点怪,其实却很好理解。资本家最敏感的是数字,他的事业乃至生活的意义都可以折算成金钱的数目,对数字的嗜好或者说所谓的理性计算,已经成为他的本能。询问年龄只是这种本能的无意识流露而已。默而索却没法接受老板的这套价值观,他多次表示对老板的话和举止反应不能理解,这实际上是含蓄地表达了一种抵拒的态度。
            在第一部第五章,默而索和老板之间第一次出现了价值观的正面冲撞。老板告诉默而索,他想在巴黎设立一个办事处,并有意派他前往,想听听他的意见。老板肯定觉得这简直就是赏赐嘛,不可能被拒绝,试想从帝国的边陲殖民地一举空投到帝国的心脏巴黎,这机会有多难得!一般人恐怕要感激涕零了,但默而索的反应却太出人意料了。他满不在乎地说“实际上怎么样都行”,老板问他是否对改变生活不感兴趣,他回答说“生活是无法改变的,什么样的生活都一样”。这么回答当然不能让老板满意,老板批评他“没有雄心大志,这对做买卖是很糟糕的”。老板所表达的是典型的资产阶级人生观和价值观,即一个人应该勤勉工作,追求事业发达,出人头地。对生意人来说,是生意越做越大;对雇员来说,是职位不断得到升迁。总之,只有你在金钱、地位上积累了足够的可供炫耀的资本,你才能赢得别人的尊敬,你的生命才算是有价值、有意义的。默而索不是没有相信过这一套,上大学的时候,他也曾有过这一类的雄心大志,但不得不辍学的经历,使他醒悟到这一切其实并不重要。换句话说,正是出身于社会下层以及随后遇到的一些挫折,使默而索得以摆脱资产阶级主流价值观的控制,有了一种朦胧的反省意识。
            默而索是办公室文员,按社会阶层划分,应该算是白领阶层,这个阶层居于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之间,这一位置决定了其立场具有两面性。一方面他们很容易被资产阶级主流价值观俘虏,他们之中有野心或者说有“雄心大志”的,梦想着有一天自己也能跻身于资本家阶级;没那么大志向的,对浸透着这种价值观的整个资产阶级生活方式也是安之若素,毫无反思和批判的能力。另一方面,他们毕竟还是属于被剥削阶级,与工人阶级相去不远,只不过境遇稍好而已,更何况其地位也并不稳固,很容易跌落到普通劳工的地位。白领阶层的这种两面性在小说中是通过着墨不多的两个人物来表现的,他们都出现在法庭的旁听席上,而且是法庭上惟有的两个能给默而索以异样感觉的人。这两个人,一个是穿一身灰法兰绒衣服的年轻记者,他的专心端详让默而索感到就像自己在看着自己。换句话说,这个年轻记者就好比是默而索的另一个我。这个年轻记者实际上是加缪自身形象的写照。1938年,加缪创办《阿尔及尔共和报》,在此后近两年时间里,他作为记者常常出入于警局和法庭。加缪将自己嵌入小说,作为默而索的化身,而反过来说,默而索也正是加缪的自我的一个化身,因为我们知道,默而索这个名字原本就是加缪的笔名。总之,法庭上的这个年轻记者是作为默而索的一个化身出现的,代表着他的自我当中那个自我意识更清晰也因而更具有反抗性的那一面。与之形成对照的,是那个被默而索称为“小自动机器”的女人,她也在紧紧地盯着默而索。这个小女人在第一部第五章中曾露过面,就是在老板找他谈话的那天晚上,默而索在赛莱斯特的饭馆里吃饭的时候,碰到的那个奇怪的小女人。这个小女人动作僵硬,点菜飞快,在等菜的时候把饭钱和小费算得一清二楚,准备妥当。她一边吃饭,一边细心地将一本十几页厚的广播节目杂志上的节目几乎勾了个遍。吃完饭,她又用自动机械一样准确的动作穿上外套,走了。她走在人行道的边石上,“迅速而平稳,令人无法想象”。在默而索的眼里,她实在是个怪人。但在今天的读者看来,这女人可是一点都不怪,在我们身边,这样的白领丽人实在是数不胜数,她们做事干练,有效率,精于计算,而且很有上进心。总之,这个小女人代表的是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被普遍认可的理性人,也就是“正常人”,默而索认为她怪,恰恰是暴露了他自己的古怪不入流。加缪将年轻记者和小“自动机器”并置于法庭环境中,让他们跟默而索直面相对,大约是想含蓄地指出他们分别代表了像默而索这样的白领所能拥有的两种可能性:要么是走向更自觉的反抗,要么是被资产阶级主流意识形态收编,沦落为一架精明强干的“自动机器”。说来有点难以置信,尽管这个“自动机器”一般的小女人形象被塑造得有点夸张、滑稽,但她却与年轻记者一样,代表着加缪的另一个自我。虽然说加缪对资产阶级文化在本能上有抵触,但正如奥布莱恩所指出的,早年的贫苦生活反而使得资产阶级文化对加缪的吸引力,大大超过了它对出身于资产阶级的人所能产生的吸引力。比如萨特就抛弃了他本阶级那种文质彬彬、温文尔雅的文学传统,而用一种阴郁的、不雅的法文来写作,相比之下,加缪的文笔则显得过于精炼、优雅了,不免于雕琢之讥。[14]奥布莱恩的批评有一定的道理,加缪自己大概也感受到了这种难以摆脱的吸引,所以才在小说中塑造了一正一反、彼此对立的两个自我面影。
          默而索之所以还能免于沦落为“自动机器”,恐怕与他的阶级出身不无关系。出身贫寒,使他对处于社会下层的人更容易产生一种亲近感。在养老院里,默而索和院长之间距离很遥远,没有任何私人情感的交流,但他跟门房在一起,情形就不同了,说了不少话,还给了门房一支烟。当然,这个喋喋不休的门房仍然让人觉得有点讨厌,他总忘不了自己是巴黎人,有着那么一种可笑的优越意识,虽然自己又老又穷,事实上是被养老院收留着,境况比养老院里的老人们好不到那儿去,但他自己可不这么想,觉着自己还管着“他们”。说到巴黎,我们发现,在小说中,巴黎的形象完全是负面的。当玛丽说她很愿意认识认识巴黎的时候,默而索告诉她,自己曾在那儿住过一阵,巴黎留给他的印象很糟糕,“很脏。有鸽子,有黑乎乎的院子。人的皮肤是白的。”这和阿尔及利亚明媚的地中海风光迥然不同。在阿尔及利亚,有灿烂的阳光,蓝天,碧海,沙滩,一切都是明亮的,洁净的,即使是混乱,也充满着生机。这儿的人,皮肤是棕色的,透着健康。巴黎不仅地方不好,连那儿的人也都不讨人喜。除了养老院门房之外,小说中还出现了另外两个巴黎人,其中一个是莱蒙的朋友马松的妻子。这个一口巴黎腔的小女人,长得又矮又胖,刷个盘子都声称要把男人赶出去。莱蒙被阿拉伯人用刀划伤了,她又哭个不停,正是因为不想听到这个女人令人心烦的哭声,默而索才留在海滩上,最终惹祸上身。另一个巴黎人是在法庭上露面的那个巴黎报社特派记者,一个矮个子,“象只肥胖的鼬,带着一副黑边大眼镜”。由此看来,在加缪笔下,巴黎人的典型身材就是矮和胖,这自然是不热爱运动的后果,他们与本地人的高大、结实、健壮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资产阶级主流价值体系里,巴黎象征着出人头地,象征着荣耀和高贵,加缪却颠覆了这种象征结构,在他笔下,巴黎反倒是不健康、脆弱、缺乏生命活力的象征。对巴黎的贬黜,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对资产阶级主流意识形态的否弃。
            默而索所认同、所欣赏的是本地人,需要说明的是,这儿所说的本地人不包括像养老院院长和检察官这样的社会上层人士,自然也不包括本地的阿拉伯人,而主要指阿尔及利亚法国人当中的工人阶级。赛莱斯特、萨拉玛诺和玛丽是他们的代表。在默而索的同事中,算得上是朋友的,只有玛丽和艾玛努埃尔,玛丽是打字员,艾玛努埃尔是个发货员,他们在公司里的地位大概都不如默而索,但他们身上有一个共同的地方是默而索所喜欢的,那就是他俩都热爱运动,艾玛努埃尔喜欢跑着上下班,玛丽则是游泳好手。玛丽对默而索的吸引力完全是身体性的,她象征着地中海文化所特有的那种明朗、单纯、自然、充满感官愉悦的迷人生活,而这正是默而索所热爱的理想生活。在第二部第五章中,当教士要求默而索从石墙上看到上帝的神圣面容时,默而索激动地说,自己曾在墙上寻找的是玛丽的面容,这张面容“有着太阳的色彩和欲望的火焰”,这就更有力地表明了玛丽所具有的象征意义。在默而索看来,玛丽所代表的感官性的世俗生活,在价值上要高于宗教所允诺的寄望于末日拯救的苍白生活。
塞莱斯特这个人物虽然着墨不多,却非常重要。在第一部开头,默而索在动身去养老院之前,就是在赛莱斯特的饭馆里吃的饭,他们为他难受,赛莱斯特还说了这么一句话:“人只有一个母亲啊。”在第一部第三章中,默而索和艾玛努埃尔在中午一路跑着,来到塞莱斯特的饭馆,塞莱斯特问他“总还好吧”,这是塞莱斯特的第二次出场。从这两处简略的描写,我们大致可以感受到塞莱斯特是怎样一个人。他说话很简短,甚至可以说不善于表达,但每句话却都饱含着实实在在的情谊,而这正是下层阶级的人们所惯常采用的表达方式。在他们之间,这种表面上看是简单含糊的表达方式,不会带来障碍,因为彼此心照不宣。但是在法庭上,塞莱斯特的这种表达方式就完全不被接受了,因为法庭只接受资产阶级所代表的那种明晰的理性话语,而拒绝去领会塞莱斯特所说的话里所包含的真实含义。塞莱斯特对出庭作证很重视,穿了一身他去看赛马时才穿的新衣服,这个细节再次强调了体育运动和工人阶级之间的关联性。当被问到默而索是不是他的顾客时,塞莱斯特回答说:“是,但也是一个朋友。”问他对默而索的看法,他说他是个男子汉,法庭追问这是什么意思,他说谁都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当然,塞莱斯特决不可能意识到,这个“谁”实际上只能是和他同属一个阶级的人,没法包括像检察官这样的人。检察官再问他默而索是不是按时付钱,他笑了,说:“这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私事。”这句话表明,在塞莱斯特看来,人和人之间的感情是远比金钱更为重要的,但法庭却不接受这种回答方式,它只需要听到“是”或“否”。当最后被问到对默而索的罪行怎么看的时候,塞莱斯特虽然看上去有所准备,却只会反复说“这是一件不幸的事”,“谁都知道不幸是什么”。法庭上所发生的这一幕似乎很荒谬,它凸现了两个阶级在话语上的不对榫头。塞莱斯特大概觉得自己的意思很清楚,不用多说,谁都能明白,但在法庭上,这一套话语却完全不管用,他自己似乎也意识到了这点,觉得还有话没说出来,但事实上除了重复,他什么都说不出,只能充满歉意地望着默而索。法庭所不能理解的,默而索却用自己的心领会到了,他生平第一次有了想拥抱一个男人的冲动。
           事实上,不仅是塞莱斯特,包括玛丽、马松和萨拉玛诺,他们在法庭上的老实巴交的证词都无一例外地被歪曲,被误解了,没有人愿意去体会、去理解他们真实的想法。莱蒙虽然能说会道些,但他对所发生事情之偶然性的强调,恰恰是法庭最不能接受的,法庭所要证明的,是事情之间的因果必然性,这套所谓的理性话语根本就排斥任何偶然性。既然莱蒙和默而索彼此承认是朋友,而莱蒙又是一个皮条客,那么就足以证明默而索品行恶劣,他杀人也就决非出于偶然了。所以,法庭辩论所彰显的,正是两个阶级、两种话语、两种文化之间的对立,而以理性自我标榜的法庭话语——它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资产阶级主流话语——则充分暴露了其虚伪性,它完全可以凭借一种荒谬的逻辑,构罪于人。
           再来说一下萨拉玛诺。他和那条狗的关系,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默而索和他妈妈之间关系的一种隐喻。萨拉玛诺结婚很晚,和老婆过得也不幸福,但好歹也习惯了。老婆死后,他养了这条狗,很快人和狗就一起老了。萨拉玛诺总认为狗脾气不好,他老是“混蛋!脏货!”地咒骂狗,但实际上他与狗却是相依为命,狗走丢了,他的生活便一下子出现了无法弥补的空洞。在外人眼里,萨拉玛诺对狗的确够粗暴,就像默而索对待妈妈,似乎挺冷漠无情的,但只有懂得的人,才知道这种粗暴和冷漠之中其实蕴蓄着深情。默而索懂得,所以当他在夜里听到隔壁萨拉玛诺的哭声,便不由自主地忽然想起了妈妈。萨拉玛诺也懂得,所以在他和默而索谈到狗的时候,又顺带着说到他妈妈,说他知道默而索其实是很爱妈妈的,别人对他都有所误解。老萨拉玛诺和默而索的妈妈还有一个想法非常一致,那就是认为人总是会习惯的,“到头来,人什么都能习惯”。这实际上也是底层人的生活哲学,悲凉中透着一丝洒脱,一份坚韧。
           默而索认同的显然是塞莱斯特等人所代表的城市工人阶级,他认同这个阶级的生活态度、待人方式以及价值观念,从他们那儿,他多少能感受到一点人世间的温情,尽管这一缕温情委实很淡,似在若有若无之间。在小说中,正是这个处于社会下层的城市工人阶级及其生活方式、价值体系,构成了资产阶级主流意识形态的对立面,成为一股否定和批判现存社会秩序的力量。但这股力量毕竟处于劣势,总是遭到压抑和摧残。当作为统治阶级的资产阶级感到现有社会秩序遭到威胁、统治性的价值体系遭到挑战时,便会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敌人加以无情的绞杀。默而索对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道德观、价值观的漠视,使自己变成了“社会”公敌,此时国家统治机器就会理直气壮地以全体人民的名义,要求砍下他的脑袋。所以,默而索被判死刑已经不单纯是一个刑事程序,而是被涂抹上了一层古怪的意识形态色彩。
 
为什么被杀的是阿拉伯人?

         当说到默而索身边的邻居和朋友们代表着处于社会下层的城市工人阶级时,我们不要忘了,他们还不是社会的真正底层,在他们下面,还有一个人数更为庞大的阶层,那就是被殖民的阿尔及利亚原住民,其中最主要的是阿拉伯人。若是将阿尔及利亚作为法属殖民地的特殊地位,还有法国移民及其后裔与当地阿拉伯人、柏柏尔人之间纠结的种族关系,作为一种因素考虑进来,那么《局外人》这部小说就显得更为复杂了。
加缪在小说中所表现出来的对阿拉伯人的漠视,长久以来一直遭到一些批评家的非议。奥布莱恩强调,在加缪所生活的阿尔及利亚城市中,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毕竟是穆斯林和讲阿拉伯语的人,他和这些人关系怎样?这个问题不容回避,“对他那些局外人和荒诞主题的处理有着特殊的意义。”[15]
         这个问题的确非常重要。加缪作为阿尔及利亚法国人的身份,以及他在殖民地特殊的环境中的成长经历,对他自我意识的形成以及他对自我与周遭世界之间关系的认知,无疑有着极其深刻的影响。加缪的曾祖父是前往阿尔及利亚的最早一批法国移民,当时法国还没有完全控制阿尔及利亚,当地人的军事反抗还正如火如荼。这个时候敢于冒险去阿尔及利亚的法国人,只能是一无所有的穷人。加缪家族的贫穷状况从来就没有得到彻底改变,他的曾祖父和祖父都是文盲,他父亲在葡萄酒公司工作的时候学会了阅读和书写,家庭经济状况也有所改善,可惜的是他在一战中阵亡了,这使得加缪全家又陷入到贫困之中。出生于这样的家庭,从小在城市贫民区长大,加缪对工人阶级产生认同,这是很自然的,而对于那个他无从亲近的资产阶级主流社会来说,他只能是个局外人。在《反与正》序言里,他说:“我从来未能够沉醉于所谓室内生活(它常常是内心生活的反义词),一般所说的资产阶级生活使我厌倦、令我害怕。”[16]可见他对资产阶级生活方式有着一种几乎本能的厌恶。
          加缪可以说是一个多重的局外人。从阶级的角度看,他是资产阶级社会秩序的局外人;从地理的角度看,作为法国移民后代,他虽然身为法国人,却处在帝国的边缘,所以是法兰西帝国的局外人;而从种族的角度看,他又是自己所生活的那块土地上的外来者,原来的主人——阿拉伯人和柏柏尔人等——在殖民统治下,却可悲地变成了住在自己的家园里的“局外人”,而加缪就是生活在这些“局外人”当中的“局外人”。
或许正是这些互相纠结的多重的身份和位置,使加缪的写作具有了一种内在的张力和复杂性吧。奥布莱恩这样评价加缪:
           在他那一代欧洲作家当中,也许没人能像他那样,在想象力方面,同时也在他自己那一代以及下一代的道德和政治意识方面,留下如此深刻的印记。他强烈地认同欧洲,只因为他属于欧洲的边缘,并因而感到了一种威胁。……在与非西方世界的关系方面,没有哪位作家——即使是康拉德——比他更能代表西方的意识与良知。在不断剧增的压力和痛苦之下,这种关系的发展构成了他的作品的内部戏剧性。[17]
然而,像萨义德这样锐利的后殖民批评家,对奥布莱恩的评断却还是不能满意。萨义德指出,欧洲与其殖民地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中心与边缘的关系,加缪和康拉德所代表的,也不是什么西方的意识和良知,而是代表了西方对非欧洲世界的统治。他认为,加缪的叙述本身与早些时期更为露骨的关于法兰西帝国的种种叙述有关联,而且从中获益甚多。因此,解释加缪小说的相应方式,应该是视其为“对法国在阿尔及利亚的挣扎——企图使之法国化并延续不坠——历史的调停,而不是视其为坦陈了作者精神状态的小说”。[18]简而言之,就是必须把加缪的小说放在殖民主义的历史语境中来解读。

         让人感到遗憾的是,萨义德并没有对加缪的小说进行深入的文本分析,以证明自己的观点。关于《局外人》,他最大的不满似乎在于:“默而索杀死了一个阿拉伯人,这个阿拉伯人却没有名字,而且似乎也没有历史,就更别提还有父亲和母亲了。”[19]在这儿,我们不妨顺着萨义德的思路,来看看加缪在《局外人》中是如何处理阿拉伯人这个主题的。
小说中第一个出场的阿拉伯人是养老院的女护士,她脸上长了恶疮,形象有点可怕:
她眼睛下面绕头缠了一条绷带。在鼻子那个地方,绷带是平的。在她的脸上,人们所能见到的,就是一条雪白的绷带。
脸上缠满白色绷带,又是坐在棺材旁边,这个形象不能不让人联想到死亡。我们或许可以说,这个阿拉伯女护士本身就是死神的一个隐喻。而“恶疮”这个意象,给人一种强烈的腐烂感,恶疮已经吃掉了她的鼻子,而且可以预见,还将吃掉她更多的东西。整个这段描写明显传达了一种厌恶、恐惧的心理色彩,可以说是东方主义情结的一种潜意识流露。有意思的是,紧接着出现的一个与阿拉伯女护士相关的细节,却传递了与上述片段不同的信息:
女护士也坐在里边,背对着我。我看不见她在干什么。但从她胳膊的动作看,我认为她是在织毛线。屋子里暖洋洋的,咖啡使我发热,从开着的门中,飘进来一股夜晚和鲜花的气味。
         在加缪那里,织毛线是一种象征着母爱的行为。在前面提到的那篇散文《若有若无之间》里,他曾充满深情地描绘了母亲在夜晚一边织着毛线一边和他聊天的情景。阿拉伯女护士背对着他(意味着她那令人惊悚的形象得以暂时隐去)织毛线的形象,传达了一股亲切而温暖的意味。屋子里不再是炎热,而是“暖洋洋”,而且还有夜晚和鲜花的气味飘来,这些不乏诗意的描绘更增强了那种温暖而亲切的氛围。对阿拉伯女护士的描绘前后反差如此之大,这或许隐约暴露了加缪对于阿拉伯人的矛盾心理,既感到厌恶和害怕,但也怀有那种视为同胞的连带感和亲切感。
关于那个被默而索枪杀的阿拉伯人,我们的确所知甚少。从莱蒙的并不可靠的叙述,我们知道他姐姐是莱蒙的情妇。莱蒙之所以对这个阿拉伯情妇感到不满,是因为觉着自己供养着她,她却不肯工作,还总是说钱不够,似乎是在欺骗他。考虑到莱蒙的皮条客身份,我们有理由怀疑他所说的工作的性质,整件事情完全可能是这样的:莱蒙想强迫阿拉伯女人卖淫,却遭到拒绝,他打她,而她的兄弟则想保护她,于是就产生了激烈的冲突。不管真相如何,我们至少可以确定,这个阿拉伯小伙子很强悍,有着猛烈的反抗意识。他甚至敢这么挑衅莱蒙:“你要是个男人,从电车上下来!”此外,我们还知道,像他这样的阿拉伯人并不在少数。默而索和莱蒙在动身去海滨之前,看见一帮阿拉伯人靠着烟店的橱窗站着,
         他们默默地望着我们,不过他们总是这样看我们的,正好象我们是些石头或枯树一样。
在被殖民的阿拉伯人眼里,作为殖民者的白种人被等同于无生命的石头和枯树,这种视觉策略包含了对殖民者的轻蔑,是对殖民主义政治的干扰和颠覆。
         与那个被杀的阿拉伯人相关的另一个细节也值得注意,当默而索他们在海滩迎面碰见那两个阿拉伯人的时候,他们身上穿的是蓝色的司炉工装。也就是说被杀的阿拉伯人和默而索其实属于同一个社会阶层,即加缪所肯定和认同的城市工人阶级。在这里,因殖民而引发的种族仇恨完全覆盖了所谓的阶级情谊。
关于这桩杀人案件,有一个问题是需要深入思考的,即为什么这一切发生在海滩上,而且为什么是太阳使默而索扳动了枪机?这与默而索为何开枪杀人的问题是联系在一起的,而后者正是令法庭上所有人都百思不得其解的难题,默而索自己似乎也完全说不清。接下来,我们将努力找出一点线索,来解答这个问题。
          先来说太阳。在法庭上,当被问到开枪杀人的动机时,默而索语无伦次地回答说是因为太阳,这当场引起了哄笑。对于法庭所代表的那种肤浅的理性主义来说,这种解释是不可理喻的。有意思的是,罗兰·巴特接受了默而索的说法,他认为导致默而索杀人的原因的确是太阳,太阳就是一个符号,标志着默而索对与社会陈规相悖的一套行为准则的坚持。[20]P.麦卡锡认为,巴特的这个说法有点奇怪,他似乎把太阳看成是人的命运的象征,却没有进一步解释到底是什么构成了这一命运。[21]麦卡锡的批评是有道理的,我们的确需要更具体地来解释“太阳”,看看这个意象到底意味着什么。
           对精神分析学有所了解的人,大概都知道大海喻指母亲,太阳则喻指父亲,那么太阳的猛烈炙烤,就是父亲对儿子的俄 狄浦斯情结的一种惩罚。但这套说法用在加缪身上却并不适合。父亲去世的时候,加缪还不到一岁,关于父亲,他几乎没有任何记忆,这也决定了在他的作品中,父亲的角色总是缺席的。此外,正如JeanGassin所指出的那样,在加缪作品中,大海和太阳从来都是连带在一起的,因此与其说太阳喻指父亲,不如说是喻指“恶母”(the evil Mother),她因为儿子的寡情而惩罚他。[22]然而,事实上在小说中没有任何迹象能表明默而索的母亲对儿子含有责备之意,更不用说惩罚了。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加缪和他母亲之间有着一种特殊的情感交流方式,貌似冷漠,实则母子情深。所以,加缪心中断然不可能有半点“恶母”之念,何谈惩罚?我们或许可以对Gassin的说法稍作修正,将所谓“恶母”的惩罚视为默而索的自我惩罚,这大概是能够说得通的。
         小说从一开始就让读者感到默而索对母亲其实是心怀愧疚的。他先是在向老板请假时辩解说:“这可不是我的错儿。”在和养老院院长见面时,又以为对方是在责备他什么。在为母亲守灵的时候,他甚至觉得坐在对面的老人们是审判他来了。诸如此类的细节很多,足以证明默而索在对待母亲的事情上的确有一种负罪感。鉴于此,送葬那天凶猛的阳光大概可以说是象征了默而索内心的自我谴责和自我惩罚。这阳光“让大地感到压力”,火辣辣的,“既冷酷无情,又令人疲惫不堪。”默而索被晒得迷迷糊糊,“两眼模糊,神志不清。”这几乎就是在海滩上枪杀阿拉伯人时的那种状态的一次预演。负罪感因母亲的死而加剧,又将他笼罩在死亡的阴影中。
第一部第六章宛如是第一章的一次变奏,阳光和死亡再次成为了主角。在这章开头,玛丽一早就取笑默而索,说他“哭丧着脸”[23],这暗示了即将来临的海滨之游将是此前送葬之行的一次重演,死亡之门将再次开启。这天的阳光同样地猛烈,默而索出门的时候感到阳光照在脸上,“象是打了一记耳光”,严厉惩罚的意思在此已表露无遗。阿拉伯人再次出现,但这次却不是以女护士的形象出现,以传达一种悖谬的感受,而是显得非常强悍,富有侵略性。莱蒙的受伤把马松的妻子吓哭了,可笑的巴黎人!她的哭泣大概让默而索想起自己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哭,也想起在莱蒙把那个阿拉伯女人打哭的时候,自己只是袖手旁观,而没有答应玛丽的要求,去报警。巴黎小女人的哭泣让他心烦,真正原因大概在于这勾起了他内心的负罪感。为了躲开这哭声,也就是说为了摆脱负罪感的纠缠,他踯躅于海滩,不肯归去。然而,正是在他热爱的海滨,太阳对他实施了最严厉的惩罚,它无情地炙烤他,混在一起的汗水和泪水使他双眼模糊,在神志恍惚之中扳动了枪机。这既是一次极其严厉的自我惩罚,同时也是一次酣畅淋漓的自我宣泄和释放,“大海呼出一口沉闷而炽热的气息。我觉得天门洞开,向下倾泻着大火。”这样的描述不正是隐晦地表达了一种巨大的快感吗?这种与死亡本能相伴的巨大快感,是无从抵御的。所以,默而索在开了第一枪之后,停顿片刻,又连开四枪,大概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只有死亡才能彻底地摆脱负罪感如附骨之蛆般的纠缠。
        然而,从精神分析引出的这个解释却仍然无法解答所有的难题。首先,为什么被杀的是阿拉伯人?如果杀人只是为了实现惩罚的功能,那么被杀者是谁就无关紧要了。然而被杀者却是个阿拉伯人,这儿必定有需要进一步解释的地方,是不能轻易放过的。其次,杀人现场为什么是在海滨?象征着惩罚的,为什么是太阳而不是别的意象?要解答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在精神分析的抽象方法之外另辟蹊径,引入一种具有历史内容的政治批评方法。
阳光,大海,沙滩,蓝天,带着咸味的微风,这都是加缪所热爱的,在他的作品中,几乎所有的抒情片断都离不开这几种要素。在加缪看来,这是大自然赐予地中海人特别是穷人的一份厚礼。在《反与正》的序言里,加缪说虽然童年生活在贫穷中,但他从来没有过怨恨。尽管世间有许多不公正,但有一桩永远无人谈及的不公正,就是气候的不公正,而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这种不公正的受益者之一。“在非洲,海洋和阳光不取分文。”[24]在这里,贫穷不是人的自我力量发展的障碍,即使是一个穷人,也能在此享尽世间乐趣:在海滩上露宿,吃水果,在一望无际的海水里泡上半天。
加缪在多篇作品中描画了这种生之快乐。《阿尔及尔的夏天》一开头就指出这座城市得天独厚的地方,就是它那向天际敞开的海滨,“每个街道转弯处均可瞥见的一角大海,阳光的浓烈,种族的优美。”——这就是人们“赖以生存的东西”。[25]他如数家珍般地一一描述了阿尔及尔之夏的种种乐趣,并特别强调:“穷人和天空是走不开的。和穷人一道,我们并肩走向港湾和人间珍宝:温暖的海水和女人晒黑了的肉体。”[26]他甚至认为普洛丁所祈愿的那种灵魂的和谐,是可以在尘世复得的,在阿尔及利亚,它“统一体现为阳光和大海”。[27]《蒂巴萨的婚礼》同样渲染了阳光、大海带给人的生命的欢愉,它们是生命中值得骄傲的东西:“这阳光,这大海,我的洋溢着青春的心,我的满是咸味儿的身体,还有那温情和光荣在黄色和蓝色中相会的广阔的背景。我必须运用我的力量和才能来获取的,正是这一切。”[28]这绚丽的大自然为生命的恣放提供了舞台,它还是生命的源泉:“人类生自太阳,生自大海,活跃而有味儿,它从纯朴中汲取伟大,它站在海滩上,向它的天空那明亮的微笑送去会心的微笑。”[29]
无需再多引证,我们已能明白太阳、大海、海滩对加缪意味着什么:它们是生命的源泉,是见证生命之欢乐的场所,——当然也就是需要以全部力量来获取的最宝贵的资源。
现在让我们回到小说,看看在默而索开枪之前究竟发生了什么。马松的房子在阿尔及尔海滩尽头,房子很漂亮。在这儿,默而索第一次有了想要结婚的愿望。接着是和玛丽一起游泳,吃午饭,饭后在海边散步……到此时为止,一切都很美好,很快乐。但就在此时,他们在海滩上迎面碰见阿拉伯人,双方都不想躲避,在距离只有几步远的地方,莱蒙冲了上去,他被刀划伤,阿拉伯人跑掉了。这是和阿拉伯人的第一次面对面冲突。从医生那儿包扎回来后,三个人又来到海边。他们走了很久,太阳酷热无比。在海滩的尽头,一块巨石旁边,有一眼泉水,但这么个好地方,却已经被两个阿拉伯人先占住了,其中一个在吹着芦苇管,笛声和水声混合在一起,打破了炎热和寂静。他们走过去,揣着枪,跟阿拉伯人“眼对眼地相互盯着”。这次,阿拉伯人主动退却了。默而索还是不想回到屋里,他一个人走向海滩。阳光依然火爆,大海在急速地喘气,虽然被晒得额头膨胀,但他却决意要战胜太阳。远处一堆黑色的岩石让他想到“岩石后面的清凉的泉水”,他“想再听听淙淙的水声,想逃避太阳”,“找一片阴影休息一下”。然而,等他走近,却发现那个阿拉伯人又一次先占住了这地方。尽管他知道再往前走是愚蠢的,但这是在“朝水泉走”,他无法控制住自己的脚步。当阿拉伯人手中刀锋的寒光宛如长剑刺中他的额头时,一场注定无法逃避的决战拉开了帷幕。枪响了,这一瞬仿佛是天启的时刻,天空、阳光、大海都在为他作证。他接着又开了四枪,这四枪,的确如他所言,是在“厄运之门”上的四次叩击。只开一枪,那是偶然的失手,再开四枪,则足以证明这是逃不掉的宿命了。
          从上面简要的回顾,我们不难看出,“黑脚”[30]和阿拉伯人之间的冲突才是关键所在。海滩,大海,阳光,泉水,这些都是如此珍贵的自然资源,它们象征着生命的欢悦,也是生命的源泉,然而阿拉伯人却总是先在那里,安然地享用这一切,甚至包括岩石的阴影。“黑脚”生于斯,长于斯,他们同样把这块土地看作是自己的家园,但在阿拉伯人眼里,他们却是外来的强盗。永远躲不开阿拉伯人轻蔑或仇恨的目光,“黑脚”的内心大概不免感到酸楚,他们也是这片土地的主人,缘何却要命定当个“异乡人”?作为殖民主子,他们自然觉得有权享用一切,但阿拉伯人却在事实上构成了障碍。正是对资源的争夺酿成了种族间的冲突,而造成这一切的最终根源则是残暴的殖民统治。所以,默而索在海滩上枪杀阿拉伯人,根本就是法国在阿尔及利亚的殖民历史的一种隐喻,而导致他杀人的,与其说是个体性的心理症状,不如说是由殖民统治所造成的特定的历史境况,对默而索以及那个被杀的阿拉伯人来说,这是一种他们都无法逃脱的残酷命运。正是在这里,这桩貌似没来由的、荒谬的枪杀案暴露了真实的历史内容。
我们或许只能把这看作是加缪内心焦虑的一种潜意识流露,在这部小说中,殖民政治毕竟没有上升到意识层面,也不是加缪想要表达的主题。为了将小说引向“荒谬”,加缪甚至不惜牺牲了真实性。奥布莱恩就指出,小说安排默而索被判死刑,是严重疏忽了当时的社会条件。事实上,“在阿尔及利亚的法国法官几乎决不可能对一个用枪打死一个阿拉伯人的欧洲人判处死刑,何况这个阿拉伯人掏出刀子对着他而又刺伤了另一个欧洲人。”小说这样处理,完全是一种“神话描写”,粗心的读者或许会以为这是“对法庭的轻蔑的攻击”,但事实正相反,“小说告诉我们法庭对待阿拉伯人和法国人都非常公正,毫无偏颇,这就意味着拒绝承认殖民地的现实和支持了关于殖民地社会的杜撰。”[31]奥布莱恩的批评未免过于严苛了。加缪怎么会糊涂到要去美化殖民统治的地步呢?从他所写下的关于阿尔及利亚问题的大量文字看,他从来都是反对残暴的殖民统治的。默而索的被判死刑,虽然在现实中不可能发生,但在小说中却是可能的,而且是必须的,非如此则不足以有力地表现“荒谬”的主题。在这儿,我们不能简单地用现实的真实来否定小说所达到的艺术真实。
如何反抗荒谬?
         众所周知,《局外人》是一部关于荒谬的小说,默而索也被认为是荒谬的英雄。那么,小说是怎么来表现“荒谬”这个主题的呢?是不是在第一部中,默而索鬼使神差般地杀了阿拉伯人,或是在第二部中,他只因为没在母亲葬礼上哭而被判死刑,就是表现了荒谬呢?
在探讨这些问题之前,需要先说一下加缪是怎么来论述荒谬的。《西西弗斯的神话》开篇就提出:“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自杀。判断生活是否值得经历,这本身就是在回答哲学的根本问题。”[32]自杀与荒谬紧密相连,它往往是荒谬的一种结果。当人感受到生活的荒谬,认为这生活不值得去经历时,就会选择自杀。在这个意义上说,“荒谬支配死亡。”[33]

什么是荒谬?加缪这么描述道:
            一个哪怕可以用极不像样的理由解释的世界也是人们感到熟悉的世界。然而,一旦世界失去幻想与光明,人就会觉得自己是陌路人。他就成为无所依托的流放者,因为他被剥夺了对失去的家乡的记忆,而且丧失了对未来世界的希望。这种人与他的生活之间的分离,演员与舞台之间的分离,真正构成荒谬感。[34]
这是一种疏离感,人与世界、与自我以及自己的生活都产生了疏离,他既没有过去,也没有将来,他似乎完全被抛弃了。那么荒谬又是怎么产生的?加缪认为,荒谬产生于“人的呼唤和世界不合理的沉默之间的对抗”。[35]人希望世界是可以理解的,但这世界却是密闭无隙的,它远离我们,变得完全陌生。对加缪来说,世界的可理解性首先是就其与人类的亲密性而言的,“对一个人来说,理解世界就是把它归结于人类,给它打上人的烙印。”[36]其次,对世界的理解不能被等同于科学的把握,即使是全部的科学知识加起来,也都无法让人确信这世界是属于他的。人渴望能够将这个世界的一切都解释清楚,但这个世界本身就不合乎理性,而是充斥着种种矛盾和不合理的现象。
所谓荒谬,指的就是这种非理性与对明晰性的狂热渴望之间的对抗,这种渴望的呼声始终回荡在人的心中。荒谬有赖于人,一如有赖于世界。将人与世界连系在一起的,目前惟有荒谬。它把两者拴在一起,就像只有仇恨才能把两个人拧在一块一样。[37]
        由此可见,如果离开了人,离开了人对世界的意识,也就无所谓荒谬了。事实上只有当人对于世界的意识和感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只有当他在自己所生活的世界中无法找到确定的意义的时候,荒谬感才会伴随着焦虑而产生。在这里,人对于自身境况的意识是至关重要的,当萨特说:“荒谬既是一种事实,又是某些人对这种事实的清醒的意识”的时候,他更为强调的其实是后者,因为在他看来,荒谬作为一个专有词,是为“极为特殊的一类人”所保留的。[38]
默而索就是这“极为特殊的一类人”中的一个。但我们看到,在开始的时候,他对荒谬并没有很明确的感受,只是随着他的自我意识的逐步发展,他对荒谬的认识才越来越清楚,并最终上升到生命哲学的高度。在小说的第一部中,默而索给人的强烈印象是这个人对一切很漠然,什么都无所谓,怎样都行。对于生活,他从来就没想到要去主动筹划什么,而始终只是消极地被生活的河流裹挟着走。他最不喜欢星期天,因为在工作日他只需跟着惯常的节奏跑就行,而到了星期天,有大把的空闲时间需要他自己去安排,消磨,这就让他感到有点烦。母亲去世后的第一个星期天,他是这么度过的:玛丽走后,他一直睡到上午十点,醒着躺在床上抽烟,直到中午。午饭后,在屋里转悠,没事找事干,翻翻旧报纸,把感兴趣的内容剪贴下来。然后坐在阳台上看街景,直到天黑。吃完晚饭后,又站在窗前抽烟,一天差不多也就这么完了。我们大概可以肯定,他往常也是这么过星期天的。但奇怪的是,他却觉得“星期天总是忙忙碌碌的”。这或许只是人云亦云地随口一说,但也可能是因为星期天迫使他要想尽办法去消磨时间,让他感到比平时更心累的缘故吧。
默而索的意识活动基本上都是对外部活动的被动反应,缺乏主动的思虑,也不具有反思性,给人的感觉是他的自我意识很模糊。小说中有一个细节暗示了他的自我意识的匮乏。他的房间里有一个镜子发黄的柜子,星期天的晚上,当他从窗前走回来的时候,在镜子里看见的不是自己,而是桌子的一角摆着的酒精灯和面包块。我们知道,由于镜子使自我在镜中呈现为一个认知对象,所以在文学作品中,镜子的意象往往象征着人对自我的探寻。在镜子中出现的不是“我”的面影,而只是一些物,这似乎是暗示了自我的物化。只有当默而索被外部力量所迫,必须作出积极的回应时,他的自我意识似乎才会苏醒。在老板找他谈话并因为他的消极回答而批评了他几句之后,默而索的自我意识才第一次活跃起来,让他回想起大学时代的挫折以及从中获得的启发。在小说的第一部里,这是他对生活的唯一一次具有自我反思性的评述。
在小说第二部里,情况有了明显的转变。在第一章,当律师问他妈妈下葬那天是否感到难过时,他觉得很惊讶,并回答说自己这些年来已经失去了回想的习惯,所以很难向他提供情况。向别人指出自己已经失去回想的习惯,这本身就表明了反思意识在某种程度上的觉醒。在接下来的几章中,我们发现默而索的回想和反思能力在不断增强,他对自我以及生命的认识变得越来越明晰。在第二章中,他说自己在狱中学会了用回忆来消磨时间,他会一遍遍地回想自己住过的房子里的每一件家具、每一个地方,结果他越是想,“想出来的原已忘记或根本认不出的东西就越多”,他还想起了妈妈曾经说过的一些话。在看守告诉他他入狱已经五个月了的那个夜晚,默而索第一次在铁碗中看见了自己的面影,这张脸即使在微笑的时候,也还是那么严肃,忧愁。也正是在那一刻,他第一次清楚地听到了自己说话的声音,原来在那段时间里,他一直在一个人说话。这个细节和前面所说的那个镜子的细节形成了呼应,表明默而索的自我意识已开始全面觉醒。
        在接下来描绘法庭审判的两章中,尽管默而索表现得仍然像个局外人,但他的观察似乎变得更加敏锐了,而且还会作出一些带有情感色彩的判断。比如,检察官的居心叵测,记者们的漠然不关心,推事们的可笑,当然还有塞莱斯特们的温情。默而索对整个庭审过程的描述,依然保留着漠然于外的叙述口吻,但读者却分明能从中感受到一种明确的倾向性:法庭所宣称的正义是荒谬的。在第三章的末尾,还第一次出现了大段的充满感情和诗意的抒情文字:
走出法院登上车子的时候,一刹那间,我又闻到了夏日傍晚的气息,看到了夏日傍晚的色彩。在这走动着的,昏暗的囚室里,我仿佛从疲倦的深渊里听到了这座我所热爱的城市的,某个我有时感到满意的时刻种种熟悉的声音。在已经轻松的空气中飘散着卖报人的吆喝声,滞留在街头公园里的鸟雀的叫声,卖夹心面包的小贩的喊叫声,电车在城里高处转弯时的呻吟声,港口上方黑夜降临前空中的嘈杂声,这一切又在我心中画出了一条我在入狱前非常熟悉的,在城里随意乱跑时的路线。
       夏日傍晚时分城市的气息、色彩和声响使他回想起入狱前的生活,朦胧地感受到这种生活的美好。这种意识在第四章中变得更加明晰起来。在检察官和律师进行辩论的时候,默尔索却沉浸在自己的内心之中:
我只记得,正当我的律师继续发言时,一个卖冰的小贩吹响了喇叭,从街上穿过所有的大厅和法庭传到我的耳畔。对于某种生活的种种回忆突然涌上我的脑海,这种生活虽已不属于我,但我曾经在那里发现了我最可怜最深刻难忘的快乐:夏天的气味,我热爱的街区,某一种夜空,玛丽的笑容和裙子。在这里我所做的一切都毫无用处的想法涌上了心头,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只想赶紧让他们结束,赶紧回到牢房去睡觉。
对以往那种虽然卑微却不无欢乐的生活的回忆,使他第一次对自己目前的荒谬处境有了深入而尖锐的认识。这一认识在接下来的第五章中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全新高度。
默而索现在面对的是必死的处境。妈妈的死没有让他感受到死亡的威胁,在杀人的那一刻,他只觉得是打开了苦难之门,而没有意识到这扇苦难之门最终通向死亡。而现在,死亡的迫近让他倍感焦虑,他想到逃脱死刑的各种可能性,进而思考起死刑这种刑罚制度本身的作用。他想起妈妈[39]讲过的他父亲的一段往事,有一天他去看处决一名杀人凶手,回来后呕吐了一早上。这个故事在加缪后来写的《关于断头台的思考》一文中有更加详细的描述。那个杀人凶手是个农业工人,他把一个农民的全家都杀了,其中还包括几个孩子,民愤极大。加缪的父亲大概也是被道德义愤所激,生平第一次想要亲眼看一看行刑。为了及时赶到刑场,他夜里就起床跟着一群人跑到城市另一头。那天早上他到底看见了什么,他跟谁都没说过。据说那天他看完行刑,就飞快赶回家,神色大异,什么都没说就躺在床上,一会儿就突然大呕起来。[40]这是加缪所知道的关于他父亲的唯一一个故事,所以他极为珍惜,不仅写入《局外人》,在其后的《鼠疫》以及去世前未能完成的自传体小说《第一人》中,也都用过这个故事。这个故事对加缪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因为死刑正是揭示人类存在处境之荒谬的极端例子。“自杀的反面就正是被判处死刑”[41],自杀是对荒谬的逃避,而死刑犯则在对荒谬的直面中见证了自由。“当监狱的大门在某个黎明在死刑犯面前打开,他所焕发出来的神圣性,那种对生命的纯粹火焰之外的一切都不感兴趣的令人难以置信的漠然——显然,在这里,死亡和荒谬是唯一正当的自由的原则,这种自由是人心可以体验和经历的。”[42]这或许就是默而索之所以认为“执行死刑是件最最重要的事情,总之,是真正使一个人感兴趣的唯一的一件事!”的深层原因吧。显然,对死刑的思考让他对荒谬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默而索还曾考虑过上诉,对上诉的可能结果进行研究,使他感到了极大的安慰。如果上诉被驳回,那无非意味着他比别人死得更早,然而谁都知道活着并不值得。再往深处想,三十岁死和七十岁死又有多大差别呢?反正别人还将活下去,——几千年如此。事实上,再清楚不过的是,反正总是他死,不管是现在,还是二十年后。一想到自己还能活上二十年,他的心就狂跳起来,扰乱了思路。他只能通过想象二十年后自己会想些什么——那时候一切都已尘埃落定,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既然谁都不免一死,那么怎么死,何时死,又有什么关系呢?想到这,他觉得即使上诉被驳回,也是可以接受的。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觉得可以去考虑另一种假设:被赦免。麻烦的是,他得让猛然间在全身奔涌的热血冷下来,让眼睛不至因为狂喜而感到刺痛。他需要用尽全力,才能让自己冷静下来,理智起来。为了使自己对第一种假设的顺从显得更有道理,他必须使自己在想到第二种假设时,也能同样保持冷静。当他做成功的时候,内心就充满了安宁。[43]
         为什么默而索最终放弃了上诉?这似乎有点难以理解,但从他的思考逻辑来说,这又是必然的。既然人必有一死,那么什么时候死都一样;既然人活在荒谬中,那么多活几十年又能怎样?想清楚了这一切,他也就能平静地接受自己的命运了,而对死刑的接受,如前所说,乃是对荒谬的自由的见证。
神甫的到来使默而索有机会在辩论中将自己的思考表达得更加清晰、完整。神甫想说服他皈依上帝,采用的是老掉牙的一套说辞:我们每个人都被判了死刑,只有信仰上帝,人才能拥有来世的希望,摆脱临终时的孤独和恐惧。他告诉默而索,杀人罪还不是他所背负的全部罪孽,还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原罪需要他去洗刷。他要求默而索在上帝面前忏悔,否弃眼前这个世俗的世界,盼望并践行另一种生活,即一个基督徒的生活。神甫所指点的出路,恰恰是加缪所说的那种哲学性的自杀。在《西西弗斯的神话》里,加缪认为,面对荒谬,把向上帝的飞跃作为最终的出路,这是一种逃避,是和肉体的自杀同样不可取的哲学性的自杀。他强调,人必须放弃对于“来世”的希望,放弃对于未来的一切幻想,执著于现在,专心地生活在荒谬之中。“失去了希望,并不意味着失望。大地的火焰完全可以与天堂的芬芳相媲美。”[44]
正是在此意义上,默而索拒绝了神甫的说教。他对关于上帝的一切都没有兴趣,他不相信什么原罪,也不愿抱着一种虚妄的希望去死。对他来说,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另一种生活”,而只有此时此世的此种生活,即“一种我可以回忆现在这种生活的生活!”这是人可以切实把握住的唯一真实的生活,相比之下,神甫所教导的那“另一种生活”是多么虚幻!在默而索看来,那些所谓的“确信”“都抵不上一根女人的头发”,像那样活着“就如同死了一样”。
默而索确信自己是对的。让他如此自信的理由只有一个,就是人的必死性。既然人都是必死的,一切区别就都不重要了。
        在我所度过的整个这段荒诞的生活里,一种阴暗的气息穿越尚未到来的岁月,从遥远的未来向我扑来,这股气息所过之处,使别人向我建议的一切都变得毫无差别,未来的生活并不比我以往的生活更真实。他人的死,对母亲的爱,与我何干?既然我,还有成千上万的跟他一样自称是我的兄弟的幸免的人,我们都只能落个同样的命运,那么,他所说的上帝,他们选择的生活,他们自以为选中的命运,又都与我何干?他懂,他懂吗?大家都是幸免。世上只有幸免的人。其他人也一样,有一天也要被判死刑。他被控杀人,或是只因在母亲下葬时没有哭而被处决,这又有什么关系?萨拉玛诺的狗和他的老婆具有同等的价值。那个自动机器般的小女人,马松娶的巴黎女人,或是想跟我结婚的玛丽,也都是有罪的。莱蒙是不是赛莱斯特那样的朋友,赛莱斯特是不是比他更好,又有什么关系?今天,玛丽把嘴唇伸向一个新的默而索,又有什么关系?……[45]
        这段话集中地表达了一种绝对个人的伦理观。死亡抹平了一切差别,对于这个必死的个人来说,他人的生活和命运与我无关,不管是对母亲的爱,还是兄弟之间的友爱,都没有什么意义,进一步讲,就是社会通常所认定的道德秩序和伦理秩序都没有意义。同样,选择过什么样的生活也没有意义,因为“什么样的生活都一样”。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极端自私的伦理观,但加缪认为自私是“人的天性”,“垂死的男人不会再关心他老婆今后的幸福,除了在小说里才例外。”在他看来,这种自私本身无可非议,它来自于一种清醒的意识,即对未来不抱希望。[46]加缪的论证逻辑其实很简单:因为人必定要死,他没有来世的希望,所以一切差别、一切选择都没有意义。但问题在于,他对人的理解是过于狭隘的。在他那里,“人”似乎只是孤立的、个体的存在,而不是一个类的存在;他还不恰当地过于强调了意义的个体自主性,仿佛一个人的生活意义完全是由他自己决定的,一旦个体生命终结,一切意义就都灰飞烟灭了。由此很自然地就能推出另一个结论:一个人活着,只需为自己负责,不必为他人负起任何道德义务。用我们所熟悉的一句话说,就是:“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但事实上我们都知道,在这世界上,一个人并不是孤立地存在着的,他总是生活在人群之中,与各种各样的人发生这样那样的联系,这种在关系中的存在构成了他的生命的坚实内核。而生活的意义、世界的意义也来自于他在社会中、世界中的行动,或者干脆说:意义是在关系中产生的,而不是个体自己赋予的。一个人即使死了,但他与这个世界的关系却并没有断绝,仍然会有人记念着他,他生前的所作所为也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这个世界产生或是正面或是负面的影响。所以,个体的人虽说必死无疑,没有来世的希望,但是生活的意义却并不会随着他的死亡而消失。就默而索而言,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得到,他的死必定会对认识他的那些人——玛丽、赛莱斯特等人甚至那个神甫——产生深远的影响,这种影响还会波及那些他并不认识的人——比如法庭上的那个年轻记者以及那个自动机器般的小女人,促使他们去思考一些与生活和生命相关的重要问题,这就如同他妈妈的死迫使他从一种懵懂的生活中苏醒过来,在与死亡的直面中获得了对于生活的自觉意识以及生命的憬悟一样。
        让我们继续回到默而索的思路上来。既然死亡剥夺了一切,让人生变得如此荒谬,那么生活的意义到底在哪里?默而索在激动地对神甫大喊了一通之后,累得睡着了。当他醒来时,发现星光照眼,田野上的各种声音都传到耳畔。夜的气味,土地的气味,以及带着咸味的空气,使他两鬓清凉……这段抒情文字暗示默而索已经得到彻悟。他又想起了妈妈,明白了她为什么要在晚年又找一个“未婚夫”,为什么要玩起“重新再来”的游戏。而他也准备把一切再重新过一遍。让一切都“重新再来”,这种想法明显有着尼采的“永恒循环”说的影子。尼采在《快乐的科学》里面这么说过:假如有一天恶魔在某个孤寂的夜晚对你说,你现在和过去的生活就是你今后的生活,它将周而复始,不断重复,绝无新意,你生活中的一切,包括痛苦和欢乐,都会以同样的秩序降临。听了这话,你是否会瘫倒在地呢?[47]绝大多数人恐怕都无法忍受这种永恒的循环,但加缪认为,荒谬的人必须坦然地接受这种永恒循环的命运,这是他在面对荒谬时唯一可取的态度,正是在这种放弃了对未来的希望、执著于当下现世的坚忍中,荒谬的人完成了对荒谬的反抗,成为荒谬的英雄。西西弗斯便是这种荒谬的英雄的代表。他藐视神明,仇恨死亡,对生活充满激情,虽然推上山的巨石必定要滚落,但他仍然全身心地投入到这桩毫无效果的事业中。他完全清楚自己的悲惨处境,并意识到命运的荒谬,正是这种清醒的意识使他超出了自己的命运。西西弗斯又是幸福的,因为他知道,他是自己生活的主人。“在人回顾自己生活的那个微妙时刻,西西弗斯转身走向巨石,他沉思那一连串没有联系的行动,这些行动变成为他的命运,而这命运是他创造的,在他记忆的目光下联缀起来,并很快将用他的死亡盖上印章。”[48]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当默而索在这个星宿经天的夜晚,第一次向这个世界的温柔的冷漠敞开心扉,并感到这个世界跟他如此相像时,才会感到他过去曾经是幸福的,现在仍然是幸福的。
        加缪由此进一步完善了他的荒谬哲学。他强调,只有当人对荒谬的命运有清醒的意识时,荒谬才会变成一种悲剧性的经验,他也才能通过反抗实现对自身命运的超越。如果没有这种清醒的意识,就很容易堕落为一个庸俗的享乐主义者——对来世的希望的放弃,成为他们自我放纵、沉溺于感官享乐的藉口。这种执著于现世、热爱生活的方式,跟荒谬的英雄的反抗相比,是有本质区别的。所以,加缪强调:“要做一个享乐者,就必须具备罕见的禀赋。”[49]这种禀赋除了放弃一切幻想、充满激情地投入生活之外,更重要的正是对自身处境和命运的清醒意识。小说第一部中的默而索因为缺乏清醒的自我意识,显然还不是一个荒谬的人,只有等他被关进监狱,特别是被判死刑之后,在死亡阴影的逼迫下,他才逐渐对自己的生活、对荒谬的命运获得了清醒的认识,并在大彻大悟之后,最终成为一个荒谬的英雄。
在小说的最后,默而索声称:
为了使一切做得圆满,为了使我感到不那么孤独,我希望处决的那天会有很多人来观看,并希望他们对我报以仇恨的喊叫。
        在这句话中,我们不难感受到一种蔑视,那是对自身命运的蔑视和嘲讽。再联系到前面所讲的那个关于父亲的故事,我们也可以认为,默而索希望自己的处决也能像当年父亲所观看的那场处决那样,让更多的看客在震惊之余感受到人之命运的荒谬。这实际上是把他的处决当作了反抗荒谬、见证自由的最后的行动。
从这个角度看,《局外人》也可以说是一个关于荒谬的人逐渐觉醒并成为一个反抗荒谬的英雄的故事。借助这个故事,加缪形象地阐述了他关于荒谬的思考,他试图站在理论的高度上来阐述二十世纪人类所遭遇的一些独特经验,并提炼出一种生存的哲学。尽管加缪的哲学建构如萨特所指出的那样,显得有些粗糙、幼稚,但它却有着不容置疑的巨大的情感力量。
               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随着嬉皮士运动在西方兴起,加缪的思想成了一代青年的精神养料,其影响迄今仍不绝于缕。当我们沉醉于加缪思想的那种热烈的气息和诗意的芬芳时,必须警惕不要将它庸俗化。对人之荒谬命运的体认,不应助长那种自私自利的极端个人主义,“反抗荒谬”所主张的穷尽生活的一切可能性,也不应被等同于对毫无责任心的享乐主义的无原则的鼓励。“反抗荒谬”所倡导的是一种勇敢担当的精神,它既是对自身命运的担当,更是对自身责任的担当。而这才是加缪的荒谬哲学的真正精义所在,也是他在自己的短暂一生中努力践行的根本原则。
 




[1]转引自[美]埃尔贝·R·洛特曼著《加缪传》,肖云上等译,桂林:漓江出版社,1999年,第219页。
[2]洛特曼:《加缪传》,第42~43页。
[3]《萨特文学论文集》,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50页。
[4]参见PatrickMcCarthy, Camus: The Stranger. CambridgeUniversity Press, 2004. p.96.
[5][法]罗兰·巴特:《写作的零度》,李幼蒸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49页。
[6]这儿采用的是我本人的译文。
[7]此处引用的是郭宏安的译文,《局外人·鼠疫》,桂林:漓江出版社,1990年。此后作品引文皆同,不另注明。
[8]加缪:《若有若无之间》,《加缪全集·3·散文卷Ⅰ》,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18页。
[9]同上注,第19页。
[10]同上注,第19-20页。
[11]同上注,第23页。
[12]加缪在《反与正》序言中这样写道:“我所说的怜悯,最好称之为麻木不仁。”《加缪全集·3·散文卷Ⅰ》,第5页。这儿的“麻木不仁”即冷漠(indifférence)。
[13][美]理查德·A·波斯纳:《法律与文学》,李国庆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51~62页。
[14] [爱尔兰]康纳·克鲁斯·奥布莱恩:《加缪》,赵建政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8~9页。
[15][爱尔兰]康纳·克鲁斯·奥布莱恩:《加缪》,赵建政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17页。
[16]《加缪全集·3·散文卷Ⅰ》,第5页。
[17]奥布莱恩:《加缪》,第123-124页。此处引文是我根据E·W·萨义德的Culture and Imperialism中的引文重新译出的,New York, 1st VintageBooks,1993,p.173. 亦可参看李琨的译文,《文化与帝国主义》,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第246页。
[18] Culture and Imperialism,p.174-175. 可参考李琨中译本,第249页。
[19] Culture and Imperialism,p.175. 可参考李琨中译本,第250页。
[20] R. Barthes, 'L'Etranger, "roman solaire"'。此处转述自P. McCarthy, Camus: The Stranger, p.45.
[21] P. McCarthy, Camus: TheStranger, p.45.
[22] Jean Gassin, L'Universsymbolique d' Albert Camus, Paris: Minard, 1981., p.226. 转引自McCarthy, Camus: The Stranger, p.33。
[23]原文为une têted'enterrement,Matthew Ward的英译本译为a 'funeral face',郭宏安和柳鸣九的译本都译成“愁眉苦脸”,窃以为译成“哭丧着脸”似乎更佳。The Stranger, translated by Matthew Ward, New York: 1st Vintage,1989. P.47.
[24]《加缪全集·3·散文卷Ⅰ》,第4页。
[25]《加缪全集·3·散文卷Ⅰ》,第50页。
[26]同上,第51页。
[27]同上,第56页。
[28]《局外人·鼠疫》,第119页。
[29]同上,第122页。
[30]“黑脚”(pied-noir),是指在阿尔及利亚殖民地出生的法国人。这个词的意思是说这些人虽然身为白人,但由于出生地的缘故,脚却是黑的,已经不是纯粹的白种人。
[31]奥布莱恩:《加缪》,第25-26页。
[32]加缪:《西西弗的神话》,杜小真译,北京:三联书店,1987年,第2页。
[33]同上,第9页。
[34]同上,第6页。
[35]同上,第34页。
[36]同上,第20-21页。
[37]此处引文据JustinO'Brien的英译本译出,与坊间常见的中译本文字略有出入。The Myth of Sisyphus andOther Essays, New York: 1stVintage,1991. Pp.21. 中译参见杜小真译本,第26页。
[38]萨特:《〈局外人〉的诠释》,《萨特文学论文集》,第32页。
[39]洛特曼认为,加缪是从他的外婆而不是从他母亲那里听到这个故事的。见《加缪传》,第20页。
[40]《加缪全集·4·散文卷Ⅱ》,第335页。
[41]《西西弗的神话》,第68页。
[42] 《西西弗的神话》,第74页。此处引文据O'Brien的英译本有所修正。另可参阅郭宏安的译本,《局外人·鼠疫》,第49页。
[43]此处参照Ward英译本概述,与郭宏安、柳鸣九译本略有出入。The Stranger, translatedby Matthew Ward, New York: 1st Vintage, 1989. P.114-115.
[44]《西西弗的神话》,第119页。
[45]此处引文在郭宏安译本基础上据Ward英译本略有修改。
[46]加缪:《伤心之旅》,《加缪全集·3·散文卷Ⅰ》,第29页。
[47]尼采:《快乐的科学》第四卷第341节,参见黄明嘉译本,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17页。
[48]《西西弗的神话》,第160-161页。此处引文据O'Brien的英译本略有改动。另可参考郭宏安译本,《局外人·鼠疫》,第97页。
[49]加缪:《阿尔及尔的夏天》,《加缪全集·3·散文卷Ⅰ》,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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