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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磊光: 洪水侵袭家园,群众为何缺乏抗灾的积极性?
关键词:洪水 积极性 群众 干部
洪水侵袭家园,群众为何缺乏抗灾的积极性? 王磊光 今年夏天,大雨从南落到北,灾情
          洪水侵袭家园,群众为何缺乏抗灾的积极性?
                                      王磊光
 
    今年夏天,大雨从南落到北,灾情并不亚于1998年。我的家乡湖北黄冈即是受灾最重的地区之一。但与1998年不同且引起较大议论的一种情况是:98年,干部、群众和解放军齐上阵,同心协力抗击洪灾;近20年后的今天,却只有干部和解放军在奋力抗洪,群众宁可去抢鱼,在一旁观望,也不主动参与到抗洪的大军之中。
    干部抗洪而群众积极性不高,这在公务员队伍中引起了很多不愉快的情绪,乃至极大的愤慨。然而,出于组织观念,对于群众的是非绝大部分干部不敢妄议,抱怨之情多半只能在干部之间以及与亲朋好友私下聊天时表达出来。敢于把自己的想法和情绪通过媒体展示出来的到底是极少数,比如最近在微信公号流传较广的一篇——湖北应城机关干部邓文明先生所写的《防汛过后的一些反思》:
    “98洪水与今年98+洪水,我都经历过,我来比较一下,发现一个问题,我们的农民父母兄弟姐们呢?他们在干什么?98年,他们肩驼人扛土石,啃冷馒头,喝江水,无怨无悔,水一退,回去迅速自救,自己车水,排涝抗旱。”
    但是今年呢?“我亲身经历:这次湖区抢险,为了群众家园财产、人身安全,转移,疏散,发干粮,饮料。党员干部苦口婆心,他们问一句;‘除了发吃的,还有补助没有,多少钱一天?先给钱。’我们民政一个刚参加工作姓徐的小伙子,整整一天,没有吃饭喝水,讨开水喝,群众打麻将没有倒开水!”“大堤上,都是村干部搭棚子轮流值守,我们查岗,问怎么不派群众来换班啊,村干部苦笑,他们首先要130元一天,现钱,我们付不起。再说也不敢叫,怕说增加农民负担乱摊派,多么无奈!”
    邓文明所说的情况,与我同多位参与抗洪抢险的党员干部交流的情况是一致的。一位领导给我发来微信,里面就有这样的话:“现在不比当年大集体,在家多是老弱又病残,复灾一靠机械二要钱,群众各自只管自家园,干部急得团团转,吃饭睡觉都叫难。”
    遗憾的是,大约因为被一种较为强烈的情绪所支配,邓文明的反思并没有从结果走向原因。
    其实,群众不愿参与救灾的情况并非只在今天才出现,在近些年的日常生活中早已显露迹象,本次只不过是一次“集中爆发”而已。今年2与22日,“澎湃新闻”发表笔者的文章《城乡之间,被撕扯的一代》,其中一节“谁来保护家乡的安全”,就写到这样一件事情:
    “有村子山林着火,村委会架上大喇叭喊人救火,承诺给钱,竟无人上前。倒是人人都出来观火,都在叹息。”
     我随后写道:“不要单单责怪看客冷漠。一来,基层组织在平日里并没有与群众建立精神联系,到关键时刻怎可能动员大家参与救灾?二来,留在家的多是老人、妇女和孩子,面对汪洋大火,有心也无力。”
    以上提及的两个原因,对于解释群众为何宁当看客也不参与救灾,也许依然是有效的。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群众不参与救灾,并不等于不自救,而只是不去参与保护公共水利工程、抢修公共交通等,也包括不听从干部的号召去救助别人。在1998年,虽然打工潮已形成,但是农村毕竟还留有较大一部分青壮年劳动力。而2016年的中国,完完全全是“大国空村”了,留守在家基本是妇女、老人和孩子,除了保卫自家的房屋、水塘、责任田之外,恐怕真的没有力量去保卫水库、河堤等。比如我老家,田地垮塌不少,几位叔叔和堂哥家的房屋背后的山崩塌了,泥土填满水沟平了窗户,村干部也只是来拍了几张照片就走了,救灾的事情还真得只能靠自己。
再说干部与群众的联系。自2006年免除农业税之后,农民与村委会以及政府机关的联系陡然松弛;尤其是在维稳思维的指导之下,从县到乡到村,对群众的唯一要求就是“千万别出什么乱子”,有什么问题就用钱来解决,“对上负责”成了它们的最高宗旨,至于真正的民生问题却是不大关心的。农村也主要是依赖打工经济来维持运转,农民的生活与村委会和地方政府关系不大。情感淡漠了,人心涣散了,在大灾来临之时,又如何能将群众动员起来?
然而现在看来,以上两点原因还是不够的,或者说还并不深入。
    许多干部之所以抱怨,背后其实基于这样一种心理:“我”在为你奉献,为你服务,为你守护家园,而你却置身事外! 素质差!劣根性!……
     问题是:党员干部在第一时间就奔赴抗洪前线,究竟是出于个人的奉献精神还是另有原因?抗洪,受苦受累不说,还要冒生命危险,其中所包含的奉献精神当然不容否认,但,谁都知道,这也并非党员干部走上抗洪前线的根本原因。根本原因在于:作为“国家干部”的“邓文明们”,在自己的位置上就不仅仅是作为一个个具体的人而存在,他们更是整个国家机器上的一颗颗螺丝钉。洪水来临之时,无论他们是否每个人真的具有奉献精神,都得在一声号令之下第一时间赶往抗洪第一线。所以,如果干部的愤慨是基于他们自认为自己素质高、有奉献精神,而群众却是落后愚昧的这个想法,那么我要说:这种抱怨是没有道理的!
    那么,为什么无法像组织党员干部那样组织群众去抗洪?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回到国家政策的脉络中。
    在2006年免除农业税之前,国家的权力一直下沉到村,下沉到村里的每个小组,一旦要开路修渠整河道,有力出力,无力就要出钱。所以才有了1998年万众一心抗洪赈灾的感人历史。但现在呢,国家权力下沉到乡镇,再往下就只是下沉到村委会的三五个负责人(小村三个,大村五个)的头上,就再也无法下沉了。而一切问题都可以用钱来解决,“密切联系群众”的问题也就不再成为各级大大小小的干部操心的事情了。更何况,村干部也并非国家公务员,尤其是在2008年之后国家对农村投入巨额建设资金的背景之下,跑项目自然就成了村干部的主要兴趣所在,至于群众工作做得如何,倒不是他们所关心的。所以近十年来,农民基本是处于“个人自治”的状态的。平日里没有对于农民的组织,在关键时刻又如何能将他们动员?(需要说明的是,我在此并非强调要通过传统的层级权力传递来管理和组织老百姓,而只是想明确一个基本态度:中国是一个有着十三亿人口的大国,要确保国家的秩序和安全,把群众组织起来始终是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至于在新的时期采用什么方式来组织群众,那也是需要在实践中探索的。)
    要看到,国家在免除农业税的同时,也在事实上免除了农民的一切“徭役”。然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无论是干部还是群众,都在无形之中把“免除徭役”转换成了“免除一切责任和义务”,所以凡是涉及公共事务,需要群众参与的,政府部门和村委会都是通过给钱来雇佣劳力。
    政府的一切的行动都以“搞经济”中心,也主要用经济的手段来解决问题,如此一来,干部省事是省事了,却败坏了制度,惯坏了群众,养成了坏风气。恰如有驻村干部给我发来的信息:“现在的群众,做一点事就要钱;有一点小问题就找政府。干部到农户家里统计灾情,农民便以为是送钱上门来了。”于是也便有了邓文明文章中那充满愤怒的句子:“防洪法第一条:任何公民都有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一句空话执行不了……”
    所以,干部救灾群众不救灾,虽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缺乏、党群之间隔膜、人心涣散等原因密切相关,但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干部的行动有法律、制度和纪律保障,而群众的行动,虽有制度规定,但制度要么落后于具体的时期,要么名存实亡。
    那么,有两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就需要我们去面对:一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重构干部和群众的密切关系,让基层自治组织和基层政府真正具备能够组织和动员群众的力量;二是如何建立和落实具体的制度和政策,让民众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个人和集体的关系。
     在第二个问题里,与建立制度并行的,就不能不涉及对于群众的“公民教育”的问题。老百姓对公共事业的“责任”,是不能不讲条件地就全部免除的。因为公共事务不仅是国家的事情,也与每一位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每个人的“分内之事”。尤其是当大灾难发生,国家的救援往往是远水接不了近火,大型机械也常常无法靠近,这时候就需要农民自己发动起来拯救家园。
    有先哲说:“做好分内之事不应该受到奖励,因为这是我们的义务。”
                             
     说明:本文的思考受到罗田残联理事长周国文先生的诸多启发,在此致谢!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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