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布的向十八届三中全会提交的“383”改革方案在网上引起了广泛的讨论[1],在阅读我的老朋友史正富新著《超常增长》时,受其启发,我认为其思想可以概括为包含“三维市场体制、超常增长的四大支柱、三项战略性改革建议”的“343”发展改革方案。
史正富的“343”方案是在解释1979年以来中国经济超常增长这一核心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的,与“383”改革方案有不谋而合之处,更有很多重要的不同之处。本文的前三部分分别评述史正富“343”方案,第四部分是小结,史正富在《超常增长》中探索描述中国客观现实的概念与范畴,有利于增强我们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一、三维市场体制
史正富将当前关于1979年以来中国经济增长之解释各种争论的核心分歧总结为:“中国现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已成为新时期生产力发展的桎梏了,还是仍能继续推动未来的持续发展?更深一步说,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仅仅是一个‘转型期’的过渡性安排,还是一个适合中国国情,具有持续发展能力的市场经济新类型。”[2]?
显然,史正富给出的答案是肯定性的,他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国人民实践创造的一种“具有持续发展能力的市场经济新类型”,并且“仍然继续推动未来的持续发展”,并将之概括为“包含了战略性中央政府、竞争性地方政府和竞争性企业系统的三维市场体制,是把中央政府的战略领导力、地方政府的发展推动力与企业的创新活力有机结合的新型经济制度”。“三维市场体制”是史正富关于中国经济30年高度发展的最重要的描述性与解释性的基本判断,是《超常增长》中的核心思想。
与许多学者“中国改革正进入‘深水区’”的观点所不同,在史正富看来,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三维市场体制)已经形成,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走出了转换基本框架的“深水区”,亟待进入“组织设计、流程再造”为主题的“专业功能区”。[3]因而,尽管在环境、资源、城乡统筹、社会保障、医疗等领域面临的问题非常多,未来在既有的利益格局下进一步推动改革较之过去三十年要困难数倍,但真正的改革“深水区”是在二十世纪后二十年,这一时期中国完成了经济制度基本框架的结构性改造和转换。因此,“未来的改革不是要拆除这一基本框架,将其退回到西方常规市场经济的二维结构,而是根据实践需要,对三维市场体制框架进行必需的配套制度建设”。[4]
史正富关于“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类型是三维市场体制”的基本判断,奠基于他在两个基本问题上的努力:第一,打破新古典经济学的窠臼,解放思想,破除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优越性的描述,“把实际存在的、而不是教科书上的西方市场经济与中国现行经济制度进行实事求是的比较和评价”;第二,阐明“中国当下经济制度的内涵和运行机制,理解它的内在张力和演进的趋势”[5]。
关于第一个问题,史正富关于“三维市场体制”的基本判断显然突破了西方常规市场经济的二维体系理论框架,与其他学者如林毅夫(比较优势)、钱颖一和许成刚(M型层级制)、张五常(县级政府竞争性)等人关于地方政府作用的解释有相通之处,但史正富的看法更加综合,更具特色。实际上,史正富的核心看法可以从《超常增长》扉页所引用顾炎武的话中管窥一斑:“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有圣人起,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而天下治矣。”[6]换言之,治理之难在于恰当处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中央政府的战略统筹功能与地方政府的自主性与主动性,这也是史正富将“战略性中央政府”与“竞争性地方政府”作为“三维市场体制”之二维的寓意所在。
较之前者,第二个问题难度更大且更为重要,机制研究是理解经济社会发展实践逻辑的关键。《超常增长》一书在“三维市场体制”的机制研究方面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并且综合使用了邓英淘等人耗费毕生精力的前沿研究成果,以厘清中国超常增长的实践逻辑和未来趋势。通过机制研究,史正富概括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四大支柱”,它们是中国经济超常增长和未来持续发展的动力所在。
二、中国经济超常增长的四大支柱
在《超常增长》中,史正富把“三维市场体制”的运行机制综合概括为“四大支柱”——“四大特征性制度安排”,分别是:第一支柱,地方政府作为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内在参与者;第二支柱,国有资产资本化形成的新国有经济;第三支柱,超越公共财政的国家理财体系;第四支柱,超越短期宏观调控的国家发展管理。[7]
“四大支柱”展现了超越新古典经济学范式政策路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一支柱显示出中国地方政府与西方地方政府的角色与功能完全不同,地方政府参与市场经济,对地方经济发展绩效负有直接责任,并且不同区域的地方政府之间存在竞争关系。第四支柱阐释中国能够长期坚持经济体制的结构性转变和完善,超越政府短期宏观调控和政治周期,制定并实施国家级发展战略。
第二支柱涉及到产权与效率及现代企业制度的认识问题。长期以来,国内比较流行的看法是公有产权必然导致效率低下或者贪污腐败,与现代企业制度之间存在逻辑上的悖论。在新古典经济学占主导的西方世界,公有产权更难以被理解和接受,即使此次金融危机时,国有化成为非常流行的救市工具。索罗斯、格林斯潘思想比较“解放”,支持国有化作为解决金融危机的政策工具[8],但认为国有化应是暂时性政策,是一种权宜之计,危机过去后政府应出售国有股。索罗斯在清华大学讲演时,我曾问他是否考虑过这样的情况,例如AIG被79%国有化,危机过去后是否可以只出售40%,而政府仍保留39%,索罗斯对这个想法非常惊讶,所有救市政策中他最支持国有化但坚持应是临时性政策。从这个角度而言,此次金融危机和中国的实践创新有利于推动西方新古典经济学界“解放思想”。[9]史正富认为,中国大型国有企业应对标的只能是美孚、埃克森、BP这类公司,在产权制度上也应如此,“真实所有者的缺位”是其共同特征,这个量级的企业是国家级发展战略的必要工具。这种观点从与西方超大型企业“求同”的角度来论证国有资本,有其合理之处,不过,这一论证还不足,应该继续往前推,尤其在政治哲学层面。“同一个‘产权明晰’的口号,可以包含着十分不同的指导产权安排的政治哲学”。[10]社会主义的价值体系与政治哲学应指导公有资本的产权安排和经营预算管理,例如中共十八大提出的“效率与公平兼顾”,“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等,其政策工具可以借鉴社会分红理论等。[11]这又涉及到公有资本与经济体系的一般效率之间的关系问题,这是第三支柱——国家理财体系所要解决的问题。
“三维市场体制”的第三支柱超越了西方以税收和国债为支撑的公共财政体系,形成新型国家理财体系,典型特征是形成“土地财政”和公有资产收益(“第三财政”)与税收、国债并存的国家理财体系。鉴于“土地财政”和公有资产两个问题的极端重要性,是理解史正富“第三支柱”理论的关键,接下来我将分别详细讨论这两个问题。
第一,如何理解“土地财政”?
由于高房价问题,人们对“土地财政”的看法偏于负面,认为地价推高房价,但地价与房价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十分复杂而深刻的理论问题,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土地财政”在史正富的国家理财体系中非常重要,理解“土地财政”的关键是土地增值的归属问题。
在西方,由于土地私有,社会发展和城市开发中的土地增值归少数私人所有。在中国,由于土地公有,土地增值形成两大效应:一是土地农转非产生的巨大“原始增值”,成为地方财政运行的最重要依托;二是土地原始增值成为各地国有企业成功改制的最重要驱动因素。综合来看,“土地财政”的核心是土地原始增值的收益权,实现机制是地方政府的“城市经营”,经济基础则是国民经济整体的持续成长和发展。[12]中国能形成国家理财体系,恰恰在于土地公有与“土地财政”。
“土地财政”的最早实践当属浦东开发时所创造的“土地空转,滚动开发”模式,是“浦东逻辑”的核心,浦东新区所创造的“土地财政”模式使得新区在前期开发资金和资本不足的情况下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浦东的实践被各地区进一步发展创新。现实中,地方政府之间通过参观考察等方式建立相互学习的机制,并进一步创新运用到所辖区域的实践中。正如史正富所言,“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成了经验积累与知识扩散的推动力量”。
理解与诠释“土地财政”的一种可能思想是亨利•乔治(1839-1897)的地租社会化理论。亨利•乔治地租社会化理论的核心在于“涨价归公”,由公共开发所带来的地租上涨应该进行社会化。史正富关于“原始土地增值的收益权是‘土地财政’的核心”的基本判断与亨利•乔治的思想相通。亨利•乔治用了“外壳”与“核仁”的隐喻来土地与收益,他反对僵化地从土地占有的形式来理解土地公有,而把地租(土地收益)作为思想的核心,形成其地租社会化理论[13]。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在“总地租,公共物品支出和最优城市规模”一文中在理论上进一步证明“亨利•乔治定理”,其核心结论可以表述为:“在一个简单的立体经济中,如果经济活动在空间上的集中度是由于纯地区性公共物品,并且人口规模是最优的,那么总地租等于对纯公共物品的支出”,……,“因为对地租征收一个充公性质的税收不仅是有效率的,而且也是纯公共物品融资所必需的单一税”。[14]
当然,土地地租“单一税”满足纯公共物品融资是在理想条件下的一种理论论证,是亨利•乔治地租社会化理论延伸到现代公共治理领域的一种推演,“土地财政”的现实逻辑与实现机制远比理论抽象推演出来的要复杂很多。
中国一些地区正在试验建立统筹城乡的地票交易制度,这是在中国独特的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环境中产生的一种制度创新。从更积极的角度来看,用地指标不仅仅是一种土地管理指标,指标中内嵌了发展权,本身具有市场价值。地票交易制度实现了用地指标在全辖区范围内的跨期、跨地域配置,使得不仅城近郊区的农村居民而且边远山区的农村居民也能够享受到土地增值收益,从而在更大范围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美国的一些州实行土地“开发权转移制”(Transfer of Development Rights,TDRs):“在一个社区内,按照规划进行开发的土地所有者,必须从按照规划加以保留的土地所有者哪里购买足够‘份额’的土地开发权,方可进行土地开发”。而中国目前正在试验的地票交易制度,通过“地票”,在实践上隐含地承认了农民拥有部分“土地发展权”,因为开发商必须购买“地票”——农民的部分“土地发展权”——才获得参与竞标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资格。因而地票交易是“开发权转移制”的制度创新,地票的收益85%归农民,15%归村集体,兼顾了“涨价归公”和“涨价归农”。河南正在实行的“拍卖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制度,也是一种地票交易的创新形式。[15]
“土地财政”是亨利•乔治地租社会化思想的一种实现形式,核心在于通过制度设计和机制创新进行开发权的创设、配置、交易、转移,实现土地增值,并探索“涨价归公”与“涨价归私”、“涨价归农”之间的最佳结合点。
现实中,“土地财政”对地方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治理水平要求很高,因而各地的“土地财政”也可能出现很多失败案例。“土地财政”的理论研究应高度关注并长期观察实践中的案例,在与现实互动的过程中逐步深入领悟地方创新中的实践逻辑,并争取把“不可言传”的隐性知识(tacit knowledge)进行理论抽象转化为显性知识。
在中国,土地是公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斯蒂格利茨“亨利•乔治定理”的思想继续往前,很容易想到包含国有企业在内的范畴更广泛的公有资产对公共物品的“融资”支撑作用。这将把我们引入到理解《超常增长》的第二个核心问题,如何理解以国资为代表的“第三财政”?
通过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管理形成的国家理财体系,是史正富“四大支柱”思想中最核心、最关键的部分。西方的体系没有国家理财体系,只能被动依赖国债和税收,中国的体系中,在国债与税收“两条腿”之外,具有公有资产收益这样的第三财政。史正富认为,中国特色的国家理财与西方公共财政相比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在于“通过资产负债管理,政府从国家理财中获得的资产性收入,有助于降低税收压力,并可为政府对冲市场失灵提供资源和手段”。[16]史正富的上述判断是基于对中国现实的深刻观察,各地实践中不乏现实案例。一些地区对国资作为“第三财政”的作用有深刻的认识,并在实践中运用很多。他们将国资收益变成了财政的第三口袋,有了这个第三口袋使得并不宽裕的财政可以腾出一部分钱来更多的用于改善民生和发展教育。
197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詹姆斯•米德的思想可以帮助我们从理论上理解即国资与税收、国债的关系问题,特别是第三财政与整体经济效率之间的关系。米德是凯恩斯的学生,也是现在世界各国使用的GDP核算法的两个发明人之一。但我认为,他更重要的思想体现在其《效率、公平与产权》一书中。
米德思想的核心是公有资产的市场收益可以降低对税收和国债的过度依赖,提高整体经济效率,反之,公共财政过度依赖税收或国债,则会损害一般经济效率。他认为,“就财产的私人所有制来说,要得到预算剩余,必须提高税率,而……将对经济刺激产生不利影响。就财产的社会所有制来看……政府可以在较低的税率水平上依靠预算剩余,达到一定水平的公共储蓄。由此可见,财产的国家所有制对效率产生的不利影响,要比平均分配财产的私人所有制更小”。[17]
公有资产对社会保障和民生的支撑作用则表现在公有资产收益可以有助于降低税率,并减少财政收入中用于国债利息支付的份额。“财产所有权的社会化,将给政府带来更大的财产净收入,其结果是降低税率,或者向穷人支付更多的社会保障,同时也并不降低其它形式的政府支出。私人部门的总收入会下降,因为政府的国债利息支出减少了,或者是原来财产获得的利润转给国家了。然而,私人部门的净收入却没有变化,因为利率降低了,或者因为社会保障支出增加了”。[18]
然而,米德并没有因为公有资产的积极作用而过度强调“财产所有权的社会化”,而是主张探索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最佳结合点。“随着私有财产数量的增加,(1)税收的激励扭曲作用将加强,(2)从财产权上获得的安全感和独立感将增强。随着私有财产的进一步增长,由于(1)造成的额外损失将变得越来越严重,从(2)中获得的好处却越来越不重要。在某个水平上,可能达到一个(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最佳点,尽管我可能不能告诉读者它究竟在哪……我们需要一种组合:财产社会化措施和更平等地分配私人财产的措施”。[19]
至此,我们可以初步理解上述两个问题内在的逻辑一致性。“土地财政”和公有资产收益是组成“第三财政”的主体,地租社会化理论可作为“土地财政”的思想来源,财产所有权社会化理论可作为公有资产的思想来源,后者更具有一般意义,土地是公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所有权是财产所有权的一种特殊形式。“第三财政”可以降低公共财政对于税收和国债的依赖,对公共物品和民生有支撑作用,从而有助于提高(而非损害)整体经济效率,实现效率与公平兼顾。“土地财政”应实践探索“涨价归公”与“涨价归私”的最佳结合点,国有资产管理应实践探索多种所有制的最佳结合点,实现“国进民也进”、“国资增值与藏富于民并进”。
这两个问题有助于我们从理论上更深刻地理解史正富的“四大支柱”。“四大支柱”是“三维市场体制”的机制支撑,从“四大支柱”的逻辑中,史正富又提出未来中国经济继续保持超常增长的三大战略性改革建议。